2026年

5月20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6-05-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596 证券简称:正帆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7

转债代码:118053 转债简称:正帆转债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史可成持有公司股份2,75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4%;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ZHENG HONGLIANG(郑鸿亮)持有公司股份2,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5%。上述股份均为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取得,所有股份均已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史可成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688,875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2342%;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ZHENG HONGLIANG(郑鸿亮)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55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1870%。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进行,减持期间为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9月9日(窗口期不减持);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减持计划将作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兼总经理史可成、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ZHENG HONGLIANG(郑鸿亮)出具的《关于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减持计划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比例以公司2026年5月18日总股本294,131,919股计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股东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持股比例以公司2025年6月18日总股本292,539,068股计算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持股比例以公司2026年5月18日总股本294,131,919股计算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上述减持主体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上述股东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688596 证券简称:正帆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8

转债代码:118053 转债简称:正帆转债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0.100元

● 相关日期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6年5月8日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5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94,131,91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9,413,191.90元。

三、相关日期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自行发放对象

3.扣税说明

(1)对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及《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规定,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00元;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00元,待其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划付本公司,本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由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90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的税收优惠政策,可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办理。对于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股东,参照QFII股东执行。

(3)对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通过“沪股通”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其现金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该现金红利将由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后每股人民币0.090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的税收优惠政策,可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办理。

(4)对于其他法人股东及机构投资者,其所得税自行申报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100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本次权益分派如有任何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1-54428800-6223

联系邮箱:ir@gentech-online.com

特此公告。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688596 证券简称:正帆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9

转债代码:118053 转债简称:正帆转债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正帆转债”转股价格

暨转股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披露日前一交易日(2026年5月19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6日)期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帆转债”将停止转股,2026年5月27日起恢复转股。

● 调整前转股价格:38.45元/股

● 调整后转股价格:38.35元/股

● 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6年5月27日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公司已于2026年5月8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2026年5月19日,公司披露《关于调整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股现金分红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每股分红金额由0.10元(含税)调整为0.100元(含税)(与调整前每股分红金额相同系因四舍五入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在“正帆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公司将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本次对“正帆转债”转股价格进行调整,符合《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根据转股价格调整公式:P1=P0-D,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格38.45元/股,D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0元/股,P1为调整后转股价。因此,P1=38.45-0.100=38.35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综上,本次“正帆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8.45元/股调整为38.3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年5月27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