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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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
并签订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6-05-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6-033

债券代码:127109 债券简称:电化转债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

并签订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近日,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广西立劲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立劲”)、湘潭立劲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潭立劲”)开设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与保荐人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证券”)、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08号),公司于2025年6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487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48,7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736.2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7,963.7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出具了天健验〔2025〕2-7号《验证报告》。公司及广西立劲、湘潭立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及广西立劲、湘潭立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近日,公司、财信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广西立劲、财信证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西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湘潭立劲、财信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统称为《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及下属公司本次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的具体信息如下:

三、《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广西立劲和湘潭立劲合称为“甲方”,开户银行简称“乙方”,财信证券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王锋、胡楚风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 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 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 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5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及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及/或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丙方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即2026年12月31日解除。

10、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四、备查文件

1、经各方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6-032

债券代码:127109 债券简称:电化转债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3日、5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靖西电化”)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期,公司为靖西电化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西市支行申请的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金额3,000万元,该笔担保金额在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授权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1、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2、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0257759965876

成立日期:2005年8月9日

注册地址:靖西市湖润镇新兴街

法定代表人:成希军

注册资本:40,12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矿石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固体废物治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靖西电化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信用等级良好,未发生贷款逾期的情况,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靖西电化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6年3月31日/2026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为56,500万元(全部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18,700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5.93%;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控股子公司亦未发生任何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