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75 证券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2026-042
债券代码:110087 债券简称:天业转债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 征集事项相关提案的表决结果(如适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新疆石河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三东路36号公司办公楼9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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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聘请了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邵丽娅、李柯迪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全部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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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审议《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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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审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度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57,074,737.49元,上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4,428,176,471.86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336,954,481.11元,其中,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412,414,254.38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度未实现盈利,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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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审议《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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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审议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聘请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有丰富的审计业务经验、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符合公司审计工作独立性、客观性的要求,在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相关审计工作的要求。根据公司目前的规模和审计工作业务量,董事会同意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拟为公司提供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9万元,共计149万元。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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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审议《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制定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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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本次股东会还听取了独立董事作出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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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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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审议的议案表决均为普通决议,即该等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同意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邵丽娅、李柯迪律师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