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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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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暨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以及指定人员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公告

2026-05-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573 证券简称:信宇人 公告编号:2026-025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暨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以及指定人员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与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并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以及指定人员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现就换届选举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会完成换届情况

2026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杨志明先生、徐志君女士、蔡林生先生、吴庆芳先生、李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李仲飞先生、陈政峰先生、陈小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内容及上述董事的简历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5月8日和2026年5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2026年5月20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同意选举刘建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具体内容及刘建宏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上述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选举情况

2026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杨志明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如下: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均由独立董事担任,且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陈小华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任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徐志君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蔡林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均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从业经历、专业能力和管理水平等方面能够胜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

董事会秘书蔡林生先生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并已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三、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王艳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艳艳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王艳艳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四、指定人员代行财务总监职责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议案》,公司原财务总监陈虎先生在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不再继续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为做好公司财务战略、财务管理、资金筹措及内部控制等工作,保证公司财务部门有效运行,根据相关规定,在公司未正式聘任新的财务总监期间,公司董事长杨志明先生代行财务总监职责。公司及董事会对陈虎先生在任期间的勤勉工作和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龚小寒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曾芳女士、余德山先生、王家砚先生、陈金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李飞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杨志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曾芳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余德山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陈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谢怡凡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届满离任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六、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5-28988981

联系邮箱:zqsw@xinyuren.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回龙埔回龙路鸿峰工业区2号信宇人公司证券部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附件:

王艳艳女士,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金融学硕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就职于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控部、财务部、证券部,惠州市恒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王艳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相关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573 证券简称:信宇人 公告编号:2026-023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惠州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兴启西路3号惠州信宇人一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97,754,388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3,451,480股,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志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余德山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所有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为公司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0.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2、累积投票议案

10.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的议案2、议案3、议案5、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杨志明、曾芳、深圳市智慧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议案4、议案7、议案8、议案9;王家砚回避议案7、议案8、议案9。

3、本次股东会会议议案3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本次股东会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丛启路、张昊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88573 证券简称:信宇人 公告编号:2026-024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同意选举刘建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刘建宏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刘建宏先生作为职工代表董事将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本次选举后,李飞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刘建宏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7年毕业于湖南大学机电一体化专业。1997年12月至2005年12月,任职台湾光宝集团东莞致力电脑项目经理;2005年12月至2010年5月,任职深圳市雅尔典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5月至今,任职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场方案经理,2021年7月至2025年11月,任职公司监事,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建宏先生通过深圳市智慧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8,504股(均为首发前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8%;与公司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