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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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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5-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99 证券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26-031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2026年5月20日下午2:3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两河路666号六楼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主持人:董事长柴永森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0人,代表股份1,798,654,0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263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805,637,5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03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8人,代表股份993,016,4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7606%。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6人,代表股份8,459,8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2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254,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5人,代表股份7,205,1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75%。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5.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会议上进行了2025年度述职。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表决了以下事项:

1.00 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5,883,6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0%;反对2,727,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6%;弃权4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89,4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2532%;反对2,727,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421%;弃权4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47%。

2.00 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5,883,6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0%;反对2,727,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6%;弃权4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89,4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2532%;反对2,727,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421%;弃权4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47%。

3.00 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7,313,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5%;反对1,306,4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6%;弃权3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19,2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1542%;反对1,306,4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427%;弃权3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31%。

4.0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6,297,3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34%;反对3,056,9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76%;弃权5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50,7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2495%;反对3,056,9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1346%;弃权5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59%。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提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5.00 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5,298,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34%;反对3,312,7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42%;弃权4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04,3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3369%;反对3,312,7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583%;弃权4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47%。

6.00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5,338,9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57%;反对3,272,3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19%;弃权4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44,7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8145%;反对3,272,3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6808%;弃权4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47%。

7.0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5,098,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23%;反对3,280,3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4%;弃权27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04,2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9716%;反对3,280,3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7753%;弃权27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30%。

8.00 以累积投票制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8.0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柴永森先生》

总表决情况:同意1,278,939,516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79,758股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选举柴永森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02《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军华女士》

总表决情况:同意1,278,952,012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92,254股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选举张军华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03《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晓新先生》

总表决情况:同意1,280,565,013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205,255股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选举张晓新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04《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华先生》

总表决情况:同意1,280,715,802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56,044股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选举陈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05《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静玉先生》

总表决情况:同意1,279,235,916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76,158股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选举王静玉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0 以累积投票制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9.01《独立董事候选人王竹泉先生》

总表决情况:同意1,279,290,401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30,643股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选举王竹泉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02《独立董事候选人王荭女士》

总表决情况:同意1,279,236,202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76,444股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选举王荭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03《独立董事候选人张焕平先生》

总表决情况:同意1,279,735,794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76,036股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选举张焕平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李广新、李嘉慧

结论性意见: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000599 证券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26-032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具体如下:

非独立董事:柴永森先生、张军华女士、张晓新先生、陈华先生、王静玉先生

职工代表董事:邓玲女士(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王竹泉先生、王荭女士、张焕平先生

上述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第十一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以上董事会成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二、备查文件

1.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四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附件

邓玲女士简历

邓玲女士,1976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电机电器及其控制专业,本科学历。现任公司工会主席、职工董事、副总经理。1998年8月-2010年12月先后任海尔空调研发经理、海尔空调东亚市场大区经理、海尔空调海外市场部总监;2011年1月至2018年6月任青岛毅速联合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7月起任公司海外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玲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之间、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