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5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当日2025年度股东会结束后以口头方式发出,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经全体董事推选,会议由陈运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
1、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寇祥河先生;委员:李继伟先生、万富斌先生;
2、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李继伟先生;委员:寇祥河先生、陈运先生;
3、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陈运先生;委员:林程先生、卢峰先生、兰凤崇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兰凤崇先生;委员:寇祥河先生、万富斌先生。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陈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同时,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的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陈运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后,将同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林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名誉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谭帼英女士为公司名誉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名誉董事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陈运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时军辉先生、陈宇峰先生、詹庆林先生、刘从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詹庆林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刘从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兰芹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林彦婷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肇庆市高要区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融资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银行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效期三年,具体业务品种等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并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代理人代表公司在上述额度有效期内签署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肇庆市高要区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融资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银行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效期三年,具体业务品种等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并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代理人代表公司在上述额度有效期内签署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分别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与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了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与职工代表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董事长、副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具体成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陈运先生(董事长)、林程先生(副董事长)、陈宇峰先生、卢峰先生、万富斌先生、周辉先生(职工代表董事);
独立董事:寇祥河先生、李继伟先生、兰凤崇先生。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
1、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寇祥河先生;委员:李继伟先生、万富斌先生;
2、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李继伟先生;委员:寇祥河先生、陈运先生;
3、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陈运先生;委员:林程先生、卢峰先生、兰凤崇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兰凤崇先生;委员:寇祥河先生、万富斌先生。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均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寇祥河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总经理:陈运先生;
副总经理:时军辉先生、陈宇峰先生、詹庆林先生、刘从远先生;
财务总监:詹庆林先生;
董事会秘书:刘从远先生;
内审部门负责人:刘兰芹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林彦婷女士。
上述人员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秘书刘从远先生、证券事务代表林彦婷女士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8-8510155
联系传真:0758-8510077
联系邮箱:board@c-hfcc.com
联系地址:肇庆市高要区金渡镇金渡工业园二期
邮政编码:526000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的情况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运先生同时担任董事长、总经理职务,是基于公司战略规划与日常经营管理需要作出的审慎合理安排,有助于提升经营决策的统筹效率与落地执行。公司已通过《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内控制度,对董事长和总经理的职责权限作出清晰界定。公司董事会及其他内部机构独立运作,依法独立行使经营管理权,确保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上述制度安排与治理机制能够有效防范利益冲突,切实保障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目前,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制衡与监督机制运行有效,不存在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形。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的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陈运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后,将同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法定代表人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六、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周乔先生、罗玉涛先生、王大方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谭帼英女士、李胜宇先生(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不再担任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离任后,二人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原董事会秘书何嘉雯女士因任期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离任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谭帼英女士持有公司股票32,100,720股;李胜宇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6,400股。
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后,仍须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对谭帼英女士、李胜宇先生、周乔先生、罗玉涛先生、王大方先生、何嘉雯女士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陈运,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9月出生,曾任捷腾电子(深圳)有限公司生产管理负责人;依利安达(广州)显示器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合力泰联合创始人、董事及副总经理;三利谱联合创始人、董事、副总经理;深圳市时代智光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吉林省天火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湖北胜宝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经理;深圳市运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胜宝莱(深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运博智投资有限公司经理;深圳市时代智光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胜宝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经理、董事、法定代表人;江西胜宝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运博智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法定代表人;火链科技(武汉)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博智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4%;同时通过表决权委托安排,合计控制公司42,800,720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合计表决权比例为20.14%,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运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股东谭帼英女士为一致行动人。同时,公司非独立董事万富斌先生在陈运先生控制的深圳市运博智投资有限公司担任经理;江西胜宝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经理及法定代表人;深圳市运宝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胜宝莱(深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经理及法定代表人。除此之外,陈运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运先生控制的关联企业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或重大关联交易的情形;陈运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林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1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武汉9502客车厂助理工程师;北京理工大学讲师、副教授。现任北京理工华创电动车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理工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汽车工程学会会士;广东北理华创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理华创(佛山)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锋创新能电动汽车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29%;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林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陈宇峰,男,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1976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肇庆英锋电子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华锋有限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北京理工华创电动车技术有限公司董事;肇庆市高要区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碧之江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西梧州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董事长;宝兴县华锋储能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华锋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肇庆华锋机电装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肇庆华美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肇庆华成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肇庆华赢商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经理;新疆华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宇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谭帼英女士之女婿,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宇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卢峰,男,中国国籍,中国香港居民,1968年1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香港万达国际集团国际贸易董事;香港长城电子集团地产部经理;广东华侨信托投资(香港)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广东碧之江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常务理事。现任广州南沙区海明峰商业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卢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卢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5、万富斌,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9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胜宝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时代智光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湖北胜宝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久利莱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江西时代智光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深圳市运博智投资有限公司经理;江西胜宝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经理及法定代表人;深圳市运宝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胜宝莱(深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经理及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富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万富斌先生除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陈运先生控制的深圳市运博智投资有限公司担任经理;江西胜宝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经理及法定代表人;深圳市运宝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胜宝莱(深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经理及法定代表人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万富斌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6、周辉,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8月出生,博士学位。现任北京理工华创电动车技术有限公司董事,经理;北京辉程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新能绿色智能网联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河北中恒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7,239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周辉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7、寇祥河,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1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风险投资专业博士,长江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注册会计师(CPA)、律师执业资格证书、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独立董事资格证。曾任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助理讲师;山东正源和信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北京双龙鑫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北京天扬投资公司财务部总经理;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投资经理;深圳市鸿翔盈富股权投资基金总裁;中科招商投资管理集团执行副总裁、常务副总裁;深圳市中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深圳市中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深圳星远泓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花火(厦门)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广东健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爱尚游(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快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深圳东方美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雷迈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海南海聚泰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精美(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青童时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惠享天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珠海心核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遨游仕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及法定代表人;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寇祥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寇祥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8、兰凤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9年7月出生,吉林工业大学汽车工程本科,东北林业大学车辆工程硕士,吉林工业大学车辆工程专业博士,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机械工程专业博士后,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天津人民解放军海军勤务学院车管教研室副连职教员;吉林大学汽车工程学院任讲师、副教授、教授及副院长;华南理工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院长;英国伯明翰大学工程学院访问教授;广东富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华南理工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华南理工大学广东省汽车工程重点实验室主任;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常务理事兼特聘专家;中国汽车工程学会车身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电动车辆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汽车工程学会副理事长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专家委员会专家国家车辆事故深度调查体系(NAIS)华南工作站负责人;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兰凤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兰凤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9、李继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3月出生,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有丰富的通信行业和新能源行业工作经验。曾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部长;远景能源有限公司战略客户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能源研究会常务理事;深圳壁虎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董事。现任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继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继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10、刘从远,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1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深圳君泽远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新地置业顾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靓品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华来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展和创业(深圳)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深圳永太和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中靓网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糯家(深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浩顺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靓品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部副总经理;深圳市中科泰盛光电有限公司监事;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前海欧亚美创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福苑世纪投资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深圳君泽远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海明润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从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刘从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11、詹庆林,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税务师、基金从业资格、中级审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中国律师资格。曾任五洲松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深圳市中兴新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审计经理;深圳市东方亮彩精密技术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岗;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裁助理;深圳市里阳半导体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詹庆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詹庆林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12、时军辉,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12月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北京理工华创电动车技术有限公司技术部长,技术总监,营销总监,副总经理;清华大学博士后(期间兼任助教)。现任北京理工华创电动车技术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长期从事新能源汽车整车控制及电驱动系统研究工作,参与多项863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发表论文多篇。主持开发整车控制器、高压集成控制器等多款产品,获北京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牵头研发的六合一集成控制器、无动力中断双电机变速驱动系统等产品,成功服务北京冬奥会的氢燃料电池客车,成果获中国汽车工业一等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时军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时军辉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13、刘兰芹,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华锋股份采购部部长。现任华锋股份稽核审计部部长兼任华锋股份工会主席;华锋员工家庭命运共同体基金会执行会长;肇庆市英利教育基金会副理事长;肇庆华锋机电装备有限公司监事;广西梧州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监事;宝兴县华锋储能材料有限公司监事;无锡华锋时代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广东巨锋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兰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兰芹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14、林彦婷,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2023年4月至今就职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彦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林彦婷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名誉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名誉董事长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谭帼英女士作为公司创始人及大股东,历任公司多届董事会董事长,其自公司创立以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带领公司全体员工锐意创新,立足公司自身优势,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并成功把公司引入资本市场。公司上市后,谭帼英女士高瞻远瞩抓住新能源汽车发展机遇,全力推动北京理工华创电动车技术有限公司的并购工作,使公司成功进入新能源汽车战略新兴产业,为公司长远发展做出杰出贡献。
鉴于谭帼英女士为公司的创立及发展壮大做出的杰出贡献,以及在公司战略规划、治理体系建设及行业影响力等方面的深远影响,董事会同意公司聘任谭帼英女士为公司名誉董事长,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谭帼英女士作为公司名誉董事长,将协助公司继续加强在战略发展及投资规划方面的工作,在管理变革、推进企业文化传承等方面对公司给予指导,以更好地保障公司持续、健康、高质量的发展。
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及规范要求,名誉董事长不属于公司法定董事范畴,亦不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享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权利,不承担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及《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肇庆市高要区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要华锋”或“全资子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融资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将为高要华锋的此次银行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效期三年,具体业务品种等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
(二)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高要华锋拟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融资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将为高要华锋的此次银行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效期三年,具体业务品种等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
同时,为便于上述担保事项的顺利进行,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为公司签署上述额度有效期内的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担保事项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
(二)产权及控制关系
■
(三)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元
■
(四)经核查,高要华锋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将由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金额将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高要华锋融资活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基于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本次融资活动将为其发展带来积极影响,有利于解决全资子公司进行相关融资时需要担保的问题。且上述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高要华锋目前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无法偿还到期债务的风险。本次担保事项无反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相关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监管法规的要求。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总余额为22,000万元,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9.44%,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0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公司董事会中设置一名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2026年5月19日,公司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同意选举周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工会委员会会议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周辉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周辉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职工代表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