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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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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建议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2026-05-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编号:2026-015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建议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促进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5修正)、《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10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配套发布的最新监管规则,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及《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合称“《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进行相应修订。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主要内容包括:(1)明确法定代表人缺位时的暂代机制,以及法定代表人对外权限限制及履职损害的责任划分;(2)完善股东会、董事会职权与授权;(3)根据《公司法》对“类别股”定义的调整,将“A股和/或H股类别股东会”的表述相应修改为“A股和/或H股股东会”,继续保留原类别股东权利及会议机制的有关条款;(4)完善内部审计相关要求;(5)根据有关监管规则的规定对其他相关条款进行修改、补充或完善。《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主要结合《公司章程》对股东会、董事会职责权限进行调整,同时根据最新监管规则要求,完善相关条款表述。

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进行修改,并提呈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批准。同时,提请股东会同意授权董事会秘书办理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有关的事宜,该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机构的意见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或调整、办理《公司章程》变更所需的市场主体变更登记、备案等。

《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具体修改详见附件。

附件一:《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附件二:《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附件三:《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2026-014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于2026年5月21日在青啤大厦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会前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姜宗祥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侯秋燕先生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地上市规则以及《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运作实际,同意对《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并提呈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授权董事会秘书办理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有关的事宜,该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机构的意见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或调整、办理《公司章程》变更所需的市场主体变更登记、备案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建议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二、关于制定《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通知要求,同意制定《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并提呈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制度文件。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三、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结合公司运作实际情况,同意对《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工作细则》《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制度》《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及管理人员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办法》《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负债管理制度》《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反舞弊制度》《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对外公益捐赠管理制度》等十一项制度予以修订完善,并根据监管要求制定《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和《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文件。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四、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资格审核与素质评估,同意提名王亚平先生、薛爽女士及邹国强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呈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其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五、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下午13:30在青岛市青岛啤酒时光海岸度假酒店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在会议召开前,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全体委员经审议一致通过了上述第二、四项议案,并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本次会议审议。

附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附件:

王亚平先生,62岁,华东政法学院(现为华东政法大学)本科毕业,一级律师,曾任本公司独立监事,现任山东国曜琴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主席。兼任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768.SZ;02768.HK)独立非执行董事,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1300.SZ)独立董事,青岛控股国际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499.HK)独立非执行董事。

薛爽女士,55岁,清华大学管理学(会计学方向)博士学位,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入选财政部“会计名家培养工程”,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上海市“曙光学者”,“浦江人才计划”,现任中国审计学会理事,上海财务学会副会长,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2328.HK)独立非执行董事和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885.SH)独立董事,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

邹国强先生,49岁,香港中文大学会计专业工商管理学士,现任来凯医药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2105.HK)首席财务官,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298.SH;06198.HK)独立非执行董事,上海第九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NCTY)独立董事,中国通商集团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1719.HK)独立非执行董事和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拥有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香港注册会计师、英国注册会计师、澳大利亚注册公共会计师和财务会计师执业资格,在会计及财务管理方面拥有超过20年的工作经验。

除上述情况外,王亚平先生、薛爽女士及邹国强先生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票;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2026-016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或“会议”)

(二)年度股东会召集人: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年度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26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青岛市黄岛区金沙滩路1366号青岛啤酒时光海岸度假酒店二楼时光宴会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26日

至2026年6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年度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就议案7而言,同时授权董事会秘书代表本公司办理与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机构的意见对《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或调整、办理《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变更所需的市场主体变更登记、备案等。

另外,本次年度股东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1.1 上述第1至5项议案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本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及《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1.2 上述第6至8项议案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建议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公司将在年度股东会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股东会会议材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年度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年度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监票人及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内资股股东(A股股东)

1、符合上述出席对象条件的内资股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年度股东会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年度股东会的,代理人须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如果委派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出席会议,该等人士应当出示法人股东的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委派该等人士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符合上述条件的内资股自然人股东出席年度股东会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等股权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年度股东会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等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2、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股东本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股东单位公章。上述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交。

3、提请各位参会股东,在股东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系电话,方便会务人员及时与股东取得联系,避免股东登记材料出现错漏。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登记手续规定文件之原件,验证入场。

(二)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H股股东)

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香港联交所网站和本公司网站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5年度股东年会会议通告及通函。

六、其他事项

(一)年度股东会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二)本公司联系方式:

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35号青啤大厦1106室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电话:0532-85713831 邮箱:secretary@tsingtao.com.cn

邮政编码:266071 联系人:孙晓航、王志良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 ,是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东,兹委托会议主持人(注2)或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公司)出席2026年6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或其续会,并按以下指示代表本人(本公司)就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所载的决议案投票。若无指示,则本人(本公司)的代表可自行酌情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26年 月 日

备注:

1.请您委派代表前,首先审阅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2.如拟委派会议主持人以外之人士为代表,请将“会议主持人或”字样删去,并在空栏内填上阁下拟委派代表之姓名及地址。股东可委派一位或多位代表代其出席会议,并于表决时代为投票。受委派代表无须为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委派超过一位代表的股东,其代表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之每项更正,均须由签署人签字方可。

3.就会议审议的第1项至第7项议案,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投弃权票或放弃投票,在计算上述议案表决结果时,均作为有表决权的票数处理。就会议审议的第8项议案,委托人应在该等议案中每项子议案所对应的“投票数”下填写具体票数,如在“投票数”下填写“√”号,则视为将投票数平均分配给每一个候选人。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除非您在本授权委托书另有指示,否则除年度股东会通知所载的决议案外,您的授权代表亦有权就正式提呈年度股东会之任何决议案自行酌情投票。

4.本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您或您以正式书面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如股东为法人,则授权委托书必须盖上法人印章,或经由其董事或获正式授权签署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亲笔签署。如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的代理人签署,则授权该代理人签署的授权书或其它授权文件必须经过公证。

5.A股股东最迟须于年度股东会召开时间二十四小时前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授权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并经公证之授权书或其它授权文件送达至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为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35号青啤大厦1106室公司董事会秘书室,方为有效。

6.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投资者应当对年度股东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组下应选独立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年度股东会应选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则该股东对于独立董事选举议案组,拥有3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独立董事进行改选,应选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就有3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3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3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该投资者对某一位或某几位独立董事候选人集中行使的表决权总数,多于其持有的该议案组项下全部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时,股东投票无效,视为放弃表决权;股东对某一个或某几位独立董事候选人集中行使的表决权总数,少于其持有的该议案组项下全部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时,股东投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

如表所示:

五、独立董事候选人所获得的同意票数超过出席年度股东会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者,为中选候选人。如果在年度股东会上中选的独立董事人数不足应选人数,则应就所缺名额再次进行投票,直至选出全部应选独立董事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