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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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6-05-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90 证券简称:瑞松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7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将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275,860股已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58,998,325股(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58,998,325股减少至158,722,465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58,998,325元减少至人民币158,722,465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8日和2026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权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采用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证券办公室进行确认,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自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7月5日内(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2、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瑞祥路188号

3、联系部门:证券办公室

4、联系电话:020-66309188-882

5、电子邮箱:ir@risongtc.com

6、其他说明: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发出日为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688090 证券简称:瑞松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7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瑞祥路188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孙志强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出席7人;

2、董事兼总裁孙志强先生、董事兼副总裁孙圣杰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陈雅依女士、董事会秘书刘清绵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确认2025年度董事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孙志强先生、孙圣杰先生、陈雅依女士回避该议案。

5、议案名称: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授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2、3、4、7、8、9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本次股东会议案3、6、7、9、10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全部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权总数的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因此,本次股东会的十二个议案均通过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启茂、吴翌婷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