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7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阴市镇澄路2608号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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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胡震先生主持,公司其他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参加了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列席5人
2、董事会秘书袁建军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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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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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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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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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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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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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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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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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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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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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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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2.01、 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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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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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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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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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议案名称:《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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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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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议案名称:《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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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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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9、议案名称:《发行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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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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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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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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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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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议案名称:《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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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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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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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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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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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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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议案名称:《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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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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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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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7、11、12、13、14、15、16、17、18、19、21是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议案4、6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胡震、卜春华、江阴振江朗维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
律师:雷富阳 张景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