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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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5-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325 证券简称:元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9

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6年5月21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海润街道旗海路55号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文杰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现场股东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下同)共计81人,代表股份53,590,14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78,400,000股)的比例为68.354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4人,非自然人股东代表1人,代表公司股份53,468,83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8.200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6人,代表股份121,30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547%。

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79人,代表股份126,50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614%。

8、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的林慧律师和汤明亮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按照议程审议,形成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3,554,64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8%;反对34,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9%;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1,0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9379%;反对3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5088%;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33%。

本议案获得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作了2025年度述职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53,546,44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5%;反对43,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2%;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2,8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4559%;反对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9908%;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33%。

本议案获得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3,546,44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5%;反对43,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2%;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2,8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4559%;反对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9908%;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33%。

本议案获得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3,545,54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8%;反对43,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2%;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1,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7445%;反对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9908%;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48%。

本议案获得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5年度董事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关联股东王文杰先生(实际控制人)、宁波星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文杰先生控制的持股平台),对该项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共计53,463,636股。

总表决情况:同意78,60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1359%;反对46,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9946%;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8,6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1359%;反对4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9946%;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95%。

本议案获得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3,540,44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3%;反对43,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2%;弃权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6,8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7130%;反对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9908%;弃权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962%。

本议案获得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3,550,54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1%;反对36,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4%;弃权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6,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6969%;反对3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364%;弃权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67%。

本议案获得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通过。

(八)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新增、修订部分制度的议案》

1、审议通过《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53,540,44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3%;反对46,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4%;弃权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6,8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7130%;反对4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5993%;弃权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76%。

本议案获得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通过。

2、审议通过《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53,553,34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3%;反对34,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9%;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9,7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9102%;反对3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5088%;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10%。

本议案获得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6年一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3,554,64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8%;反对34,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9%;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1,0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9379%;反对3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5088%;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33%。

本议案获得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3,545,94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5%;反对43,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2%;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2,3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0607%;反对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9908%;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86%。

本议案获得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3,554,24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0%;反对34,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9%;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0,6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6217%;反对3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5088%;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95%。

本议案获得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林慧、汤明亮

(三)结论性意见:元创股份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001325 证券简称:元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5

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05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6年05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出席董事7名(其中吴军旗先生、柳正晞先生、杨庆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文杰先生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实现稳健经营,公司拟开展金额不超过8,000万美元(欧元、英镑等折算为美元)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仅限于实际业务发生的币种(美元、欧元、英镑等),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期权、互换、掉期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品的基础标的包括汇率、利率、货币等其他标的。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公告》《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了规避主要原材料、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良影响,控制经营风险,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本次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使用的交易保证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300万元(含本数),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及修订〈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及《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

公司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或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投项目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5、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6、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5月22日

证券代码:001325 证券简称:元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8

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5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2026年05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在原实施地点“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滨海新城”基础上,增加实施地点“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海游街道光明中路343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508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6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51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805.2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704.7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12月1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5]11831号)。

二、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

(一)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别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为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滨海新城。

本次增加实施地点的项目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滨海新城”。本募投项目围绕当前主营业务展开,建成后将承担公司主要的生产职能,为公司带来良好经济效益。

(二)新增实施地点的情况及原因

经公司管理层审慎研究与论证,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综合考虑运营成本,同时有效保障部分生产环节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决定新增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海游街道光明中路343号作为实施地点。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揭示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或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投项目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也符合股东的长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项目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05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是基于优化资源配置及保障生产连续性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该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05月18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是基于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该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05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在原实施地点“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滨海新城”基础上,增加实施地点“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海游街道光明中路343号”。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人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5月22日

证券代码:001325 证券简称:元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7

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对手、交易金额:为了规避主要原材料、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良影响,控制经营风险,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为主要原材料之一的天然橡胶,交易场所仅限于境内合法运营的期货交易所及经监管批准的境内期货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本次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使用的交易保证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300万元(含本数),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

2、已履行的审议程序:2026年5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能存在价格波动风险、资金风险、技术风险、操作风险、政策风险等,公司将积极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审慎操作,防范相关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业务情况概述

1、目的:公司主要产品为农用履带、工程履带以及履带板,公司生产主要原材料之一为天然橡胶,天然橡胶受宏观形势、货币政策及产业供需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价格波动频繁。为了规避主要原材料、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良影响,控制经营风险,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效控制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2、交易金额及期限:本次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使用的交易保证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300万元(含本数),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

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有效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有效期限,则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3、交易方式:本次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天然橡胶,交易场所仅限于境内合法运营的期货交易所及经监管批准的境内期货公司。

4、资金来源:本次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2026年5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合约行情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交易场所采用交易保证金逐日结算制度,可能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资金流动性风险。当市场价格出现大幅变化时,公司可能因保证金不足且追加不及时,面临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3、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4、操作风险:由于交易员主观臆断或不完善的操作造成错单,给公司带来损失。

5、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以及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规则的修改和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原因,从而导致期货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为最大程度规避和降低原材料相关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相关部门和人员将密切关注和分析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操作策略。

2、公司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原则、审批权限、业务流程、风险管理等多方面做出明确规定,有效规范套期保值业务行为。

3、公司将组建涵盖业务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核心环节的专业人员团队,明确相应人员职责,确保在实际业务开展中制定并执行科学、有效的套期保值策略,保障相关业务合规、稳健运行。

4、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将与自身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仅限于与自身经营业务所需的原材料相关性高的商品期货品种。

5、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列报和披露。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及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4、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5、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5月22日

证券代码:001325 证券简称:元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6

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防范和降低汇率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

2、交易品种及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期权、互换、掉期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品的基础标的包括汇率、利率、货币等其他标的。

3、交易对手: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商业银行。

4、交易金额及期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额度不超过8,000万美元(其他外币全部折算为美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其他外币全部折算为人民币)。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循环使用,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上述交易产生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额度。

5、已履行的审议程序:2026年5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公司将积极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审慎操作,防范相关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公司出口业务以自营出口为主,主要采用美元、欧元、英镑等外币进行结算,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出口业务整体呈增长趋势。受国际政治、经济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当贸易结算货币汇率出现大幅波动,汇兑损益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尽可能降低汇兑损失对公司经营带来的负面影响。

2、交易金额及期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额度不超过8,000万美元(其他外币全部折算为美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其他外币全部折算为人民币)。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循环使用,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上述交易产生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额度。

3、交易方式:公司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手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商业银行。本次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期权、互换、掉期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品的基础标的包括汇率、利率、货币等其他标的。

4、资金来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公司可以使用自有货币资金,或以金融机构对公司的授信额度来抵减保证金。

二、审议程序

2026年5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商业银行,履约风险低。

4、操作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5、法律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或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真实交易背景为依托,交易将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以锁定成本,以及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将持续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适时调整经营策略,以稳定出口业务和最大限度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管理及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风险报告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公司财务部是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日常管理和经办部门,负责衍生品交易前的风险评估,分析交易的可行性及必要性,负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方案制定、资金筹集、业务操作及日常联系与管理。公司内审部将不定期的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并将审查情况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将严格按照审批权限,控制外汇衍生品交易资金规模,所有交易必须根据制度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方可操作。同时此项业务将由财务部指派经验丰富、职责分工明确的专门人员负责具体执行。公司财务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4、公司会选择信用级别高的银行作为交易对手,这类银行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基本无履约风险,并审慎审查与银行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列报。最终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会计报表为准。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及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4、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5、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