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30 证券简称:波导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4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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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5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4.50元/股(含)价格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用途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和2025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波导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和《*ST波导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5年7月15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5年7月16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二)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完成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5,005,3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007%,购买的最高价格为4.50元/股、最低价格为3.2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63,905,057.4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本次股份回购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执行。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内部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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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计15,005,391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36个月内完成授予或转让。公司如未能在上述期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具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