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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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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2026-05-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76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6-043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因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实施完毕,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格由“21.43元/股”调整为“21.33元/股”,发行数量由“不超过25,664,955股”调整为“不超过25,785,278股”。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一、关于发行价格及数量的调整依据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和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根据本次发行方案,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方案中关于发行价格及数量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21.43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申请文件的要求等情况需对本次发行的价格进行调整,发行人可根据前述要求确定新的发行价格。

2、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25,664,955股(含本数),不超过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或其他股本调整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二、权益分派的实施情况

本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公司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73,884,932股扣除回购专户上的已回购股份377,600股后的173,507,3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9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1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

三、本次对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相关内容,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进行了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1、 发行价格的调整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21.43元/股-0.109元/ 股≈21.33元/股(向上取整)。

2、 发行数量的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5,000万元(含本数)。根据本次发行方案中“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因发行价格由21.43元/股调整到21.33元/股,所以本次发行数量由“不超过25,664,955股”调整为“不超过25,785,278股”。本次调整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