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08 证券简称:老板电器 公告编号:2026-025
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1日下午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4、参加股东会的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6、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4日。
7、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兴中路339号茅山智能制造B区全球烹饪艺术中心。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共计200名,所代表股份数为582,178,49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6102%。除股东代表外,其他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7名,所代表股份数为500,400,87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9559%。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83名,所代表股份数为81,777,6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6543%。
四、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经审议并以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82,021,26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0%;反对93,7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1%;弃权63,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2,767,7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08%;反对93,7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9%;弃权6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3%。
2.《关于2025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82,021,26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0%;反对93,7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1%;弃权63,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2,767,7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08%;反对93,7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9%;弃权6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3%。
3.《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82,022,16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1%;反对92,8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9%;弃权63,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2,768,6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18%;反对92,8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9%;弃权6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3%。
4.《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82,068,06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0%;反对84,3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5%;弃权26,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2,814,5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12%;反对84,3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8%;弃权2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1%。
5.《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6年度中期分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82,068,76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2%;反对83,6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4%;弃权26,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2,815,2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19%;反对83,6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0%;弃权2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1%。
6.《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5,847,8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949%;反对16,304,5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06%;弃权26,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6,594,3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4260%;反对16,304,5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459%;弃权2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1%。
7.《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82,058,66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4%;反对93,7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1%;弃权26,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2,805,1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10%;反对93,7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9%;弃权2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1%。
8.《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80,832,3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88%;反对1,282,8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4%;弃权63,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1,578,8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513%;反对1,282,8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06%;弃权6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1%。
9.《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82,057,86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3%;反对94,3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弃权26,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2,804,3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02%;反对94,3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5%;弃权2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3%。
10.《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82,057,86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3%;反对94,3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弃权26,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2,804,3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02%;反对94,3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5%;弃权2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3%。
综合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