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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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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5-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食品 公告编号:2026-026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无其他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于2026年5月21日15:00在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中国人寿金融中心18楼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29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中国人寿金融中心18楼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邦辉;

6、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45人,代表股份375,434,2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96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337,595,0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93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38人,代表股份37,839,1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3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44人,代表股份43,518,0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8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5,678,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5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38人,代表股份37,839,1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30%。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提案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907,1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624%;反对9,056,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22%;弃权471,0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990,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1076%;反对9,056,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101%;弃权471,0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23%。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2.00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785,9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301%;反对6,856,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62%;弃权2,792,2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869,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8291%;反对6,856,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547%;弃权2,792,2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62%。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3.00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805,9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354%;反对6,832,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98%;弃权2,796,2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889,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8751%;反对6,832,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995%;弃权2,796,2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254%。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4.00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140,5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582%;反对7,493,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59%;弃权2,800,5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224,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3460%;反对7,493,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187%;弃权2,800,5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353%。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5.00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6,051,7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009%;反对6,660,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42%;弃权2,721,6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135,5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399%;反对6,660,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061%;弃权2,721,6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540%。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6.00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借款授信总量及授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8,257,0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883%;反对6,653,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23%;弃权523,5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340,8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5075%;反对6,653,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896%;弃权523,5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30%。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7.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55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5186%;反对11,450,4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120%;弃权508,9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94%。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本议案。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55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5186%;反对11,450,4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120%;弃权508,9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94%。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8.00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757,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225%;反对7,023,6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08%;弃权2,653,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841,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7639%;反对7,023,6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396%;弃权2,653,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965%。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9.00关于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006,9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226%;反对9,873,1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298%;弃权554,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09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0392%;反对9,873,1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876%;弃权554,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33%。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10.00 关于公司2026年对外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3,946,1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401%;反对10,925,1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00%;弃权562,9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03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6016%;反对10,925,1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1049%;弃权562,9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35%。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11.00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4,118,4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859%;反对10,865,6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942%;弃权450,2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202,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9973%;反对10,865,6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681%;弃权450,2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45%。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鲍金桥、万晓宇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2026)承义法字第00095号《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