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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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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5-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93 证券简称:荣盛石化 公告编号:2026-015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2)。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一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益农镇浙江荣盛控股集团大楼十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水荣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人,代表股份7,380,832,74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118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349人,代表股份176,569,37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49%。

3、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59人,代表股份7,557,402,11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9629%。

(三)出席及列席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及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了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5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553,441,6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6%;反对3,438,2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5%;弃权522,2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

2.《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7,555,663,6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0%;反对1,676,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2%;弃权61,6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45,469,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93%;反对1,676,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30%;弃权61,6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8%。

3.《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津贴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3.1《关于确认李水荣先生2025年度薪酬津贴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控股”,李水荣控制的企业)、李水荣、李国庆(荣盛控股董事)、李永庆(荣盛控股董事)、倪信才(荣盛控股董事)、赵关龙(荣盛控股董事)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6,368,269,946股有表决权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1,182,549,8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65%;反对6,515,7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79%;弃权66,5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69,997,3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723%;反对6,515,7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900%;弃权66,5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7%。

3.2《关于确认Alharbi, Mitib Awadh M先生2025年度薪酬津贴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Aramco Overseas Company B.V.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1,012,552,501股有表决权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6,538,385,5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2%;反对6,339,3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9%;弃权124,6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40,743,4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383%;反对6,339,3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58%;弃权124,6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9%。

3.3《关于确认项炯炯先生2025年度薪酬津贴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荣盛控股、李水荣(项炯炯之岳父)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6,101,117,096股有表决权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1,449,703,1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80%;反对6,521,3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78%;弃权60,4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40,625,6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044%;反对6,521,3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82%;弃权60,4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4%。

3.4《关于确认李永庆先生2025年度薪酬津贴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李国庆(李永庆之兄弟)、李永庆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193,050,000股有表决权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7,357,789,6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09%;反对6,522,0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6%;弃权40,4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44,120,0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821%;反对6,522,0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17%;弃权40,4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1%。

3.5《关于确认李彩娥女士2025年度薪酬津贴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荣盛控股、李水荣(李彩娥之兄长)、倪信才(李彩娥之配偶)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6,149,042,096股有表决权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1,401,797,5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40%;反对6,521,5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31%;弃权40,93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92,720,0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073%;反对6,521,5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91%;弃权40,93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7%。

3.6《关于确认俞凤娣女士2025年度薪酬津贴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50,837,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1%;反对6,522,0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3%;弃权42,1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40,643,3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094%;反对6,522,0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84%;弃权42,1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

3.7《关于确认邵毅平女士2025年度薪酬津贴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50,799,5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6%;反对6,521,5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3%;弃权80,9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40,604,9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984%;反对6,521,5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83%;弃权80,9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3%。

3.8《关于确认姚铮先生2025年度薪酬津贴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50,818,7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9%;反对6,521,5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3%;弃权61,7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40,624,1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039%;反对6,521,5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83%;弃权61,7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8%。

3.9《关于确认俞毅先生2025年度薪酬津贴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50,818,7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9%;反对6,521,5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3%;弃权61,7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40,624,1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039%;反对6,521,5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83%;弃权61,7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8%。

4.《关于续聘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37,303,7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41%;反对19,498,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0%;弃权600,0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7,109,1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114%;反对19,498,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158%;弃权600,0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8%。

5.《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55,924,3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4%;反对1,438,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0%;弃权39,3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6.《关于确认2025年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2026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6.1《与沙特阿拉伯石油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的议案》

关联股东Aramco Overseas Company B.V.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1,012,552,501股有表决权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6,543,436,7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4%;反对1,340,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5%;弃权72,8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45,794,6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31%;反对1,340,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60%;弃权72,8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0%。

6.2《与宁波恒逸贸易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的议案》

关联股东荣盛控股、李水荣(担任宁波恒逸贸易有限公司董事)、李永庆(担任宁波恒逸贸易有限公司董事)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6,197,642,096股有表决权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1,358,340,3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56%;反对1,346,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1%;弃权72,8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45,787,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11%;反对1,346,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79%;弃权72,8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0%。

6.3《与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55,802,4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8%;反对1,526,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2%;弃权72,8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45,607,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93%;反对1,526,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98%;弃权72,8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0%。

6.4《与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的议案》

关联股东荣盛控股、李水荣(担任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董事)、李永庆(担任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董事)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6,197,642,096股有表决权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1,358,070,9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58%;反对1,616,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8%;弃权73,0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45,518,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35%;反对1,616,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54%;弃权73,0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0%。

6.5《与浙江德荣化工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的议案》

关联股东荣盛控股、李水荣(担任浙江德荣化工有限公司董事)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6,101,117,096股有表决权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1,454,576,1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27%;反对1,616,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0%;弃权92,8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45,498,6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78%;反对1,616,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54%;弃权92,8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7%。

6.6《与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的议案》

关联股东荣盛控股、李水荣(担任荣盛控股董事)、李永庆(担任荣盛控股董事)、李国庆(担任荣盛控股董事)、倪信才(担任荣盛控股董事)、赵关龙(担任荣盛控股董事)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6,368,269,946股有表决权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1,187,441,2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78%;反对1,616,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9%;弃权74,8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4,888,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24%;反对1,616,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52%;弃权74,8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4%。

6.7《向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

关联股东荣盛控股、李水荣(担任荣盛控股董事)、李永庆(担任荣盛控股董事)、李国庆(担任荣盛控股董事)、倪信才(担任荣盛控股董事)、赵关龙(担任荣盛控股董事)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6,368,269,946股有表决权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1,183,318,3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11%;反对5,740,9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28%;弃权72,8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0,765,8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076%;反对5,740,9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12%;弃权72,8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3%。

6.8《与浙江荣通物流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及货物运输合同的议案》

关联股东荣盛控股、李水荣(担任荣盛控股董事)、李永庆(担任荣盛控股董事)、李国庆(担任荣盛控股董事)、倪信才(担任荣盛控股董事)、赵关龙(担任荣盛控股董事)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6,368,269,946股有表决权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1,187,440,9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78%;反对1,650,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8%;弃权40,2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4,888,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22%;反对1,650,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50%;弃权40,2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8%。

6.9《与苏州圣汇装备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的议案》

关联股东荣盛控股、李水荣(担任荣盛控股董事)、李永庆(担任荣盛控股董事)、李国庆(担任荣盛控股董事)、倪信才(担任荣盛控股董事)、赵关龙(担任荣盛控股董事)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6,368,269,946股有表决权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1,187,711,6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05%;反对1,347,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3%;弃权72,8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5,159,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55%;反对1,347,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32%;弃权72,8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3%。

6.10《与浙江鼎盛石化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维保及工程服务合同的议案》

关联股东荣盛控股、李水荣(担任浙江鼎盛石化工程有限公司董事)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6,101,117,096股有表决权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1,454,680,6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98%;反对1,527,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9%;弃权76,4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45,603,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79%;反对1,527,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01%;弃权76,4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0%。

6.11《与浙江东江绿色石化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的议案》

关联股东荣盛控股、李水荣(担任荣盛控股董事)、李永庆(担任荣盛控股董事)、李国庆(担任荣盛控股董事)、倪信才(担任荣盛控股董事)、赵关龙(担任荣盛控股董事)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6,368,269,946股有表决权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1,187,531,6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54%;反对1,526,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3%;弃权74,4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4,979,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36%;反对1,526,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42%;弃权74,4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2%。

6.12《关于在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等业务的议案》

关联股东荣盛控股、李水荣(担任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6,101,117,096股有表决权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1,454,861,7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23%;反对1,348,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6%;弃权75,1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45,784,2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01%;反对1,348,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83%;弃权75,1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6%。

6.13《与荣盛能源(舟山)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的议案》

关联股东荣盛控股、李水荣(担任荣盛控股董事)、李永庆(担任荣盛控股董事)、李国庆(担任荣盛控股董事)、倪信才(担任荣盛控股董事)、赵关龙(担任荣盛控股董事)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6,368,269,946股有表决权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1,187,441,0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78%;反对1,618,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1%;弃权72,9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4,888,5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23%;反对1,618,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64%;弃权72,9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3%。

6.14《与宁波盛懋贸易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的议案》

关联股东荣盛控股、李水荣(担任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董事)、李永庆(担任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董事)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6,197,642,096股有表决权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1,358,338,9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55%;反对1,342,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7%;弃权78,4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45,786,4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07%;反对1,342,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67%;弃权78,4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6%。

7.《关于开展2026年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55,986,2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3%;反对1,335,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7%;弃权80,5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45,791,6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22%;反对1,335,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46%;弃权80,5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2%。

8.《关于开展2026年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55,984,2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2%;反对1,337,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7%;弃权80,5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45,789,6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16%;反对1,337,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52%;弃权80,5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婕、蔡霖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