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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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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5-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临2026-028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请说明具体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15楼1516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蒋志坚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6人,董事吴卫华先生、孙大鹏先生、陈晓平先生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继续开展金融服务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公司债券发行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全部议案。

2、本次议案8及议案11涉及关联交易,控股股东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无锡国联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合计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507,098,186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燕珺律师、邬镇江律师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临2026-031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1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12日 13 点 30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15楼1516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12日

至2026年6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凡欲出席股东会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地点: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15楼1508

3、登记时间:2026年6月9日(星期二)至2026年6月11日(星期四)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六、其他事项

1、会议半天,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 国联金融大厦15楼1508

联 系 人:舒婷婷

联系电话:0510-82833965

传 真:0510-82833962

邮政编码:214131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临2026-029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1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5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董事长蒋志坚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吴卫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职务。

会议审议同意由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的王安静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经公司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提名委员会认为:本次提名王安静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审阅候选人简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王安静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会议提议于2026年6月12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8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临2026-030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吴卫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国联集团工作安排需要,吴卫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吴卫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王安静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一、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吴卫华先生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合规运作,在改选出的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吴卫华先生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非独立董事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卫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外,未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其离任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管理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董事会对吴卫华先生在担任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职务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和公司董事会工作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非独立董事补选情况

经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王安静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意见

2026年5月15日,公司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认为:本次提名王安静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审阅候选人简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王安静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附件:王安静先生简历

王安静,男,1976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历任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项目经理;香港锡洲国际有限公司投资经理;无锡市联合中小企业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无锡企业征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无锡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无锡联合融资担保股份公司党支部副书记、总经理。现任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产业发展部总经理,无锡市总会计师协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