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10 证券简称:紫江企业 公告编号:临2026-013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按程序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2026年5月18日以传真和E-MAIL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第十八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26年5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共有9名董事,9名董事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雯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核查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资料,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未发现董事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发现独立董事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有碍独立性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下列人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沈雯先生、郭峰先生、沈臻先生、胡兵女士、唐继锋先生、程岩女士,共6人。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下列人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潘杰先生、叶小杰先生、马金芳女士,共3人。其中叶小杰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参加过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的学习并获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
以上董事候选人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同意出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且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方可提交股东会进行选举。
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之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将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职董事职务。
二、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沈雯:男,1958年8月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董事长、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常务理事、上海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曾任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雯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3股,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95,207,773股)36.009%出资额,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董事沈臻先生为父子关系,在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总裁。除此之外,沈雯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沈雯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郭峰:男,1958年6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曾任上海广播器材厂厂长助理、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曾两度荣获上海市劳动模范称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0,000股,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95,207,773股)4%出资额,在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副董事长。除此之外,郭峰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郭峰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沈臻:男,1982年7月生,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河滨分校本科毕业,获学士学位,美国南加利福尼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现任本公司董事、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常务董事、上海紫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臻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常务董事,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沈雯先生为父子关系。除此之外,沈臻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沈臻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胡兵:女,1968年7月生,中共党员,硕士,正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董事、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常务董事、行政副总裁;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上海建国宾馆总经理办公室秘书、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总裁秘书、上海国际农展中心有限公司行政总监、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部部长、总裁助理、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兵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95,207,773股)4%出资额,在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常务董事、行政副总裁。除此之外,胡兵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胡兵女士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唐继锋:男,1973年2月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董事、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上海紫竹国际教育园区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圣华紫竹专修学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曾任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室经理、研究部经理、证券部副总经理、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投资部总经理、总裁助理,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监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继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00股,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95,207,773股)2.5%出资额,在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副总裁。除此之外,唐继锋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唐继锋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程岩:女,1980年3月生,中共党员,复旦大学本科、硕博连读并获得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历任三亚晋合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饮料OEM事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特别助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岩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程岩女士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候选人:
潘杰:男,1963年2月生,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曾任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党委副书记、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培工委办公室主任、上海交通大学高级金融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现任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3291)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潘杰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叶小杰:男,1986年1月生,中共党员,厦门大学财务学博士,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授。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访问学者,入选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学术类)、财政部首批会计人才库专家、财政部对外财经人才库专家。获评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上海市青年岗位能手、上海市青浦区青年英才。兼任中国金融会计学会理事、专家委员会委员,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持股行权专家委员会委员。现任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88016)、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688809)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小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叶小杰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马金芳:女,1979年6月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法学博士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校教学委员会委员、课程思政专家委员会顾问。现任上海市青少年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理事。获得上海市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民政部政策理论研究三等奖、省部级哲社优秀成果奖、省部级精品课程,入选上海市青年法学法律人才库。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金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马金芳女士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600210 证券简称:紫江企业 公告编号:临2026-014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26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莘庄工业区申富路61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26日
至2026年6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第1-4项已经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第5-6项已经2026年5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于2026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于2026年5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https://vote.sseinfo.com/i/yjt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七)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2026年6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至公司登记。也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表决权
特别注明: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上海市虹桥路2272号虹桥商务大厦7楼C座投资者关系部
联系电话:(021)62377118
联系传真:(021)62377309
3、会议费用
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根据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公司股东会不发放任何礼品。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