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5月22日

查看其他日期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
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2026-05-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6-044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

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会议选举产生了5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与公司同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等议案。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第七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含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

1、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王东晓先生、李福忠先生、谢昌贤先生、王志军先生、路漫漫先生、王月清女士

2、独立董事:郭晓川先生、徐玲女士、孙坚先生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任期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战略委员会:召集人:王东晓先生,委员:李福忠先生、谢昌贤先生、王志军先生、路漫漫先生、王月清女士、郭晓川先生和孙坚先生;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独立董事孙坚先生,委员:李福忠先生、郭晓川先生;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独立董事徐玲女士,委员:李福忠先生、郭晓川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独立董事郭晓川先生,委员:王月清女士、孙坚先生。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中,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已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其中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徐玲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二、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情况

1、总经理:谢昌贤先生

2、董事会秘书:路漫漫先生

3、财务总监:牛有山先生

4、副总经理:王志军先生、代长清先生、王鹏飞先生、郭晟旻先生

5、审计总监:杨廷先生

6、证券事务代表:高婷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审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任期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董事会秘书路漫漫先生、证券事务代表高婷女士均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471-3291630

传 真:0471-3291625

电子邮箱:jinhe@jinhe.com.cn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84号鼎盛华世纪广场写字楼22层

邮政编码:010000

三、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离任情况

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刘迎春先生、关映贞先生、菅明生先生和云喜报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卢文兵先生、谢晓燕女士因任期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迎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25,000股,关映贞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30,000股,菅明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80,000股,云喜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55,000股,卢文兵先生、谢晓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上述人员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上述人员离任后,其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5月21日

附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1.非独立董事简历

王东晓先生:1952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董事长,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经理,北京金润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金润泽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东晓先生因持有控股股东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82%的股权,从而间接持有公司179,740,36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3.36%,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东晓先生、路牡丹女士、路漫漫先生、王晓英女士、王志军先生。路牡丹女士为王东晓先生配偶、路漫漫先生为王东晓先生配偶路牡丹女士之弟、王晓英女士为王东晓先生之妹、王志军先生为王东晓先生之子。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为实际控制人王东晓先生和路牡丹女士控制的企业,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志军先生和董事、董事会秘书路漫漫先生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及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东晓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李福忠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内蒙古金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内蒙古金河制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内蒙古金河淀粉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李福忠先生持有公司5,564,46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0.72%,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李福忠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谢昌贤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内蒙古金河淀粉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内蒙古金河制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内蒙古金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金河佑本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内蒙古金河动物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内蒙古金河东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谢昌贤先生持有公司3,355,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0.44%,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谢昌贤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王志军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金河牧星(重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金河佑本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董事,杭州佑本动物疫苗有限公司董事,内蒙古金河制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内蒙古金河动物药业有限公司董事,呼和浩特佑本疫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东莞泛亚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内蒙古金河东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志军先生持有公司2,318,93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0.30%,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东晓先生、路牡丹女士、路漫漫先生、王晓英女士、王志军先生。王志军先生为王东晓先生和路牡丹女士之子、路漫漫先生为王东晓先生配偶路牡丹女士之弟、王晓英女士为王东晓先生之妹。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为实际控制人王东晓先生和路牡丹女士控制的企业,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公司董事长王东晓先生和董事、董事会秘书路漫漫先生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及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志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路漫漫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董事长助理,金河佑本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董事,杭州佑本动物疫苗有限公司董事,呼和浩特佑本疫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金河佑本(吉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中农金河佑本(成都)生物技术研究有限公司董事,内蒙古金河东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路漫漫先生持有公司7,599,64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0.99%,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东晓先生、路牡丹女士、路漫漫先生、王晓英女士、王志军先生。路漫漫先生为王东晓先生配偶路牡丹女士之弟、王晓英女士为王东晓先生之妹,王志军先生为王东晓先生和路牡丹女士之子。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为实际控制人王东晓先生和路牡丹女士控制的企业,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公司董事长王东晓先生和董事、副总经理王志军先生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及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路漫漫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王月清女士:1974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董事长助理。

截至本公告日,王月清女士持有公司股票53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7%,王月清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月清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王月清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独立董事简历

郭晓川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上海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公司独立董事,燕京啤酒独立董事,海南椰岛独立董事,元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内蒙古朗泉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数据发展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中环寰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陀曼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主要研究方向为战略管理、企业数字化转型、企业数字资产战略、企业画像、技术创新管理等。

截至本公告日,郭晓川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郭晓川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郭晓川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徐玲女士:1971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现任浙江中山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内蒙古财经大学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会计、审计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产业导师,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徐玲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徐玲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徐玲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孙坚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华南农业大学兽医学院副院长、教授,公司独立董事。主要研究方向为兽医领域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

截至本公告日,孙坚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孙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孙坚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谢昌贤先生:详见上述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路漫漫先生:详见上述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牛有山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牛有山先生持有公司53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0.07%,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牛有山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王志军先生:详见上述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代长清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中级工程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提炼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代长清先生持有公司57,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0.01%,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代长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王鹏飞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研发总监,金河牧星(重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鹏飞先生持有公司57,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0.01%,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王鹏飞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郭晟旻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国际营销中心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郭晟旻先生持有公司6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0.01%,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郭晟旻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审计总监简历

杨廷先生:1986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公司审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杨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杨廷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杨廷先生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高婷女士:1990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事务中心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高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高婷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高婷女士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6-046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内蒙古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

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内蒙古监管局、内蒙古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6年内蒙古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2026年5月27日(周三)14:30-17:0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6-041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通知于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公告方式发出。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1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4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新坪路7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李福忠先生

7、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8、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20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53,286,3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经剔除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所持公司股票的股份13,821,410股,下同)的33.5175%。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7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41,446,1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9507%;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为203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1,840,1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68%。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209人,代表股数12,502,7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45%。

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9、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华联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10、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会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李福忠、谢昌贤、王志军、路漫漫、王月清回避表决,共持有股份238,563,611股。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数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额度的议案》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关联股东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李福忠、王志军、路漫漫回避表决,共持有股份234,678,611股。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和2026年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效期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数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计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选举王东晓先生、李福忠先生、谢昌贤先生、王志军先生和路漫漫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逐项累计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13.01选举王东晓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02选举李福忠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03选举谢昌贤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04选举王志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05选举路漫漫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计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选举郭晓川先生、徐玲女士和孙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逐项累计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14.01选举郭晓川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4.02选举徐玲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4.03选举孙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关联股东李福忠、谢昌贤、王月清及部分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其关联方已回避表决,共持有股份 14,211,630 股。

1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联股东李福忠、谢昌贤、王月清及部分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其关联方已回避表决,共持有股份 14,211,630 股。

1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关联股东李福忠、谢昌贤、王月清及部分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其关联方已回避表决,共持有股份 14,211,630 股。

18、审议通过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华联律师事务所律师赫志和郝丽霞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华联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6-042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董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鉴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同意选举王月清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以下简称“职工董事”),王月清女士与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8名非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上述职工董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事项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5月21日

附件:王月清简历

王月清女士:1974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董事长助理。

截至公告披露日,王月清女士持有公司股票5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王月清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月清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王月清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6-043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5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6年5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东晓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出席会议董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王东晓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李福忠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同意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3.01选举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战略委员会:召集人:王东晓先生,委员:李福忠先生、谢昌贤先生、王志军先生、路漫漫先生、王月清女士、郭晓川先生和孙坚先生。

3.02选举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独立董事孙坚先生,委员:李福忠先生、郭晓川先生。

3.03选举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独立董事徐玲女士,委员:李福忠先生、郭晓川先生。

3.04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独立董事郭晓川先生,委员:王月清女士、孙坚先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四、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4.01聘任谢昌贤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谢昌贤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4.02聘任路漫漫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路漫漫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路漫漫先生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培训班并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471-3291630

传 真:0471-3291625

电子邮箱:jinhe@jinhe.com.cn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84号鼎盛华世纪广场写字楼22层

邮政编码:010000

4.03聘任牛有山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牛有山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4.04聘任王志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王志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4.05聘任代长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代长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4.06聘任王鹏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王鹏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4.07聘任郭晟旻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郭晟旻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其中子议案 4.03聘任牛有山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总监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聘任杨廷先生为公司审计总监,负责内部审计事务,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高婷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高婷女士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培训班并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471-3291630

传 真:0471-3291625

电子邮箱:jinhe@jinhe.com.cn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84号鼎盛华世纪广场写字楼22层

邮政编码:0100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