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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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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5-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6-019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5月21日在东鹏总部大厦1903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15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出席董事占东鹏控股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何新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本次董事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何新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何颖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具体如下:

(1)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何新明(召集人)、邹戈、殷素红。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路晓燕(召集人)、邹戈、陈昆列。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殷素红(召集人)、何颖、路晓燕。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邹戈(召集人)、何新明、路晓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何新明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何颖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黄征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何颖女士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包建永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同意聘任刘勋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赖巧茹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公告》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决议;

3、涉及本次董事会的相关议案。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6-020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了2026年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选举谭春甫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谭春甫先生与经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谭春甫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

谭春甫先生担任公司职工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谭春甫先生简历

谭春甫,男,198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湛江师范学院,本科学历,2007年2月入职广东东鹏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入职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财经平台总经理助理职务。

谭春甫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规范运作指引》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6-021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同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成员、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分别为:何新明先生、何颖女士、陈昆列先生、钟保民先生、邵钰先生、谭春甫先生(职工代表董事)、路晓燕女士(独立董事)、殷素红女士(独立董事)、邹戈先生(独立董事)。

2、董事长:何新明先生。

3、副董事长:何颖女士。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2026年5月21日)起生效。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1、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何新明(召集人)、邹戈、殷素红。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路晓燕(召集人)、邹戈、陈昆列。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殷素红(召集人)、何颖、路晓燕。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邹戈(召集人)、何新明、路晓燕。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多数且召集人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二、高级管理人员

1、总经理:何颖女士。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包建永先生。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3、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黄征先生。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4、副总经理:刘勋功先生。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相关人员

1、证券事务代表:赖巧茹女士。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简历详见附件。

四、联系方式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2026年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简历

一、董事

1.何新明,男,195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本科学历。曾就职于佛山东平陶瓷厂、广东东鹏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协会荣誉会长,荣获“中国改革开放30年十大创新人物”“全国建材行业改革开放三十年代表人物”“大雁奖·中国家居产业功勋人物”“中国建筑陶瓷、卫生洁具行业终身成就奖”“中国陶瓷企业家终身成就奖”“中国陶瓷最具贡献人物”“中国建筑卫生陶瓷行业杰出贡献个人”“广东年度经济风云榜风云人物”“佛山·大城企业家”“最佳上市公司董事长”“年度时代榜样领袖人物”“民营企业家培育工程导师”“2023年度追光领袖”“广东建材20年功勋人物”等殊荣,并作为建陶行业的代表,成为2022年北京冬奥会火炬手参加了火炬接力,2025年任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协会荣誉会长,并荣获“中国建筑陶瓷、卫生洁具行业终身成就奖”。

何新明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副董事长兼总经理何颖女士是父女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77,774,71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41.29%。不存在被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规范运作指引》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何颖,女,1986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本科学历。2013年入职公司,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佛山市禅城区第五届人大代表、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协会副会长、全国工商联家具装饰业商会青委会主席团主席、佛山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第十五届执委会委员;曾获评2024年佛山市企业发展年度人物、佛山市禅城区2024年度“禅商青睿”、2025年中国轻工陶瓷行业数字化转型先进个人、2025年《财富》中国40岁以下最具潜力商界精英、2025年福布斯中国行业发展领创者、2019年“APEC VOF未来创变者”等称号。

何颖女士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董事长何新明先生是父女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6,205,059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4.86%。不存在被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规范运作指引》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 陈昆列,男,196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本科学历。曾就职于佛山东平陶瓷厂、广东东鹏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

陈昆列先生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宁波市鸿益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28,706,612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1.12%。不存在被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规范运作指引》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 钟保民,男,196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毕业于香港现代工商管理学院,中国人民大学MBA,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就职于石湾华泰集团、广东东鹏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国际创新部技术综合管理部负责人。荣获国家(部)、省、市、区科学技术奖、专利奖、创新领军人才劳动奖章、劳动模范、大城工匠等荣誉90余项,获得发明专利授权180项,参编国际、国家、行业、团体标准9项。曾任首届全国建筑卫生陶瓷、首届全国燃烧节能净化、首届中建卫协会标委会委员等职。

钟保民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4,028,699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21%。不存在被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规范运作指引》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 邵钰,男,197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有美国居留权。本科毕业于苏州大学,研究生毕业于芝加哥大学布斯商学院。曾就职于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阿里巴巴集团。现任珠海喜茶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和本公司董事。

邵钰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规范运作指引》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6.谭春甫,男,198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湛江师范学院,本科学历,2007年2月入职广东东鹏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入职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财经平台总经理助理职务。

谭春甫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规范运作指引》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独立董事

1.路晓燕,女,196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山大学会计学博士。2001年10月至2023年8月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副教授,曾在白云山企业集团公司、澳大利亚金宝机电企业有限公司、广州市对外贸易发展公司、瑞士SWAPAG等国内外企业担任管理职务。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路晓燕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规范运作指引》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殷素红,女,1971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华南理工大学材料学博士。现任华南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中国硅酸盐学会水泥分会理事、中国硅酸盐学会固废与生态材料分会尾矿与机制砂石学术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国建筑学会建筑材料分会化学激发胶凝材料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广东省建筑材料行业协会副会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殷素红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规范运作指引》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邹戈,男,198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会计系管理学硕士、上海交通大学工业设计系工学学士。现任湖南万泰华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基金经理。曾担任长江证券非金属建材行业首席分析师,广发证券研究发展中心董事、非金属建材行业首席分析师。曾连续十二年获新财富非金属类建材最佳分析师前三名,并曾获新财富、金牛奖、水晶球、金麒麟、中国保险资管业协会IAMAC奖等最佳分析师评选第一名。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邹戈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规范运作指引》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高级管理人员

1.何颖,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详见董事简历)

2.包建永,男,1970 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中山大学,研究生学历。曾就职于佛山市会计师事务所、广东东鹏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包建永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146,796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88%。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黄征,男,196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吉林工业大学,本科学历。拥有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多次荣获“新财富金牌董秘”“中国董秘勋章”“IPO运作杰出董秘”“最佳主板上市公司董秘”“金牛董秘”“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天马奖杰出董秘奖”和“百佳董秘”等荣誉称号。担任清远市上市公司发展协会副会长。曾任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董事会秘书委员会常务委员和区域召集人、投资者关系管理专业委员会委员。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黄征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399,999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3%。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刘勋功,男,1974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澳洲国立大学 EMBA。曾任美的集团安得智联科技公司总裁、浙江世友木业有限公司执行总裁。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刘勋功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证券事务代表

赖巧茹,女,1977 年6 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汕头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广东省高州市司法局普法办科员、公职律师,2011 年 5 月入职广东东鹏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至今任职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法务部主管、董事会办公室投资并购主管、证券事务部经理兼证券事务代表、战略投资部高级法务经理,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战略投资部投资法律高级经理。

赖巧茹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6-018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27号东鹏总部大厦19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新明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4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84,851,759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9855%(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不享有表决权,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121,449,794股)。

其中,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21,566,307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342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股东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2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3,285,4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432%。

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参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13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4,561,182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38%。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议案的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投票选举何新明先生、何颖女士、陈昆列先生、钟保民先生、邵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何新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779,867,8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50%。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99,577,2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335%。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何新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何颖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779,866,8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49%。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99,576,2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325%。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何颖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陈昆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779,866,8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49%。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99,576,2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326%。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陈昆列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钟保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779,866,8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49%。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99,576,2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326%。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钟保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邵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779,866,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49%。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99,576,2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326%。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邵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投票选举路晓燕女士、殷素红女士、邹戈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路晓燕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781,366,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59%。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01,075,9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668%。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路晓燕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殷素红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781,884,9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20%。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01,594,3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626%。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殷素红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邹戈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781,503,2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34%。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01,212,6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976%。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邹戈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783,439,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00%;反对76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3%;弃权649,0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7%。

4.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783,439,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00%;反对76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3%;弃权649,0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7%。

5.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783,439,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00%;反对79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4%;弃权616,2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5%。

6.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783,850,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4%;反对76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3%;弃权23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3,559,4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20%;反对76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00%;弃权23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80%。

7.审议通过了《2026年为全资下属公司提供授信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783,695,6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27%;反对87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3%;弃权28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3,405,0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43%;反对87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58%;弃权28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99%。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783,695,6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27%;反对87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1%;弃权28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2%。

9.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768,885,8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87%;反对1,651,3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42%;弃权28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2,623,9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473%;反对1,651,3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94%;弃权28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33%。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注: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胡一舟、梁书仪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