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调整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69 证券简称:德林海 公告编号:2026-026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近日,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副总经理许金键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许金键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许金键先生仍在公司担任非独立董事、控股子公司北京孪生智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务。
一、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调整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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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许金键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金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许金键先生已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做好交接工作。
许金键先生辞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后,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和北京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务,本次职务调整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688069 证券简称:德林海 公告编号:2026-025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日(星期二)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同花顺路演平台(http://board.10jqka.com.cn/rs/)
一、说明会类型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18日、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分别发布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6月2日(星期二)13:00-14:00在同花顺路演平台(http://board.10jqka.com.cn/rs/)举办公司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日(星期二)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同花顺路演平台(http://board.10jqka.com.cn/rs/)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总经理:韩曙光先生
董事会秘书:刘彦萍女士
财务总监:季乐华先生
独立董事:郭昱女士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为了做好中小投资者的保护工作,公司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投资者可于2026年6月2日(星期二)13:00前访问网址:https://board.10jqka.com.cn/rs/pc/detail?roadshowId=1010819或者使用同花顺手机App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会前提问并进入路演直播间进行提问互动交流,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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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电话:0510-85510697
邮箱:wxdlh@wxdlh.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同花顺路演平台(http://board.10jqka.com.cn/rs/)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688069 证券简称:德林海 公告编号:2026-024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原告。
涉案的金额:涉案金额为人民币199,620,874.83元及违约金2,132,935.37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产生负面影响:本次公告涉及的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并最终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将以审计机构对财务报表的审计确认情况为准。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公司就通海县水利局(以下简称 “被告”)一直拖欠“杞麓湖及入湖河道水质提升项目一水质提升设备采购及运行采购”工程价款余额199,620,874.83元向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于2026年5月20日收到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6)云04民初11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二、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通海县水利局
被告:通海县人民政府
第三人:通海县杞麓湖管理局
(二)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工程价款本金199,620,874.83元,并判令原告对杞麓湖及入湖河道水质提升项目工程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2、判令被告向原告承担违约金2,132,935.37元(依照双方合同约定,违约金系按照占用资金利息计算;以本金199,620,874.83元为基数至还款之日的资金占用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暂计至2026年5月10日为2,132,935.37元(199,620,874.83元×3%×逾期天数130天/365天);
3、本案诉讼、保全、担保等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事实与理由
2020年6月24日,公司与被告通海县水利局及其招标代理云南舜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云南省政府采购合同书》一一“杞麓湖及入湖河道水质提升项目一水质提升设备采购及运行采购合同”,合同金额由设备采购款与运行费用两项组成,其中:设备采购总价197,699,920.00元;三年运行费用暂估为170,805,000.00元。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水质运维的目标已全部实现。2025年度,通海县人民政府关于杞麓湖的水质已达标,并实现“脱劣”。
根据各方的结算,本项目前期设备、设施安装、施工及运行费用为296,447,029.65元,2023年10月公司通过债务重组放弃了20,396,154.82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对云南地区部分应收账款进行债务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截至公司提起诉讼之日止,公司累计收到被告支付款项76,430,000元,被告尚欠公司工程价款余额为199,620,874.83元。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告涉及的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并最终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将以审计机构对财务报表的审计确认情况为准。
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