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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2026-05-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2026-052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股权激励计划前期基本情况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方式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两部分,股份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不超过2,52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63,039.80万股的4.00%。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514万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524万份,首次授予权益合计2,038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80.87%,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63,039.80万股的3.23%;预留授予权益(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共计482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19.13%,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63,039.80万股的0.76%,预留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原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或自愿放弃拟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上述3人共计12万股。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172人调整为169人,并将前述激励对象放弃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二、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一)本次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1、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确定2026年4月3日作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65名激励对象授予1,514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75元/股,向符合条件的46名激励对象授予524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0.80元/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在确定首次授予日后的权益登记过程中,有3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其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全部权益。因此,本次激励计划实际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其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公司于2026年4月4日披露的《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中的内容有所改变。本次激励计划实际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中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165名变为162名,实际首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514万股变为1,495万股。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1、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情况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数量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注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注3: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本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注4: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2、获授的股票期权情况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数量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注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注3: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本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注4: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解锁/行权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解锁/行权。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及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及行权安排如下:

①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预留部分若在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部分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预留部分若在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预留部分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当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和比例的安排如下表所示:

若预留部分权益在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部分权益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和比例与首次授予一致;若预留部分权益在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预留部分权益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本计划解除限售期相同。

②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及行权安排:

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自相应授予部分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根据下述行权安排行权:

若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在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时间安排与首次授予保持一致;若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于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情形增加的权益同时受行权条件约束,且行权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若届时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同样不得行权。

激励对象须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行权完毕。在上述约定期间,若行权条件未成就,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若行权条件成就,但未在上述行权期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四、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4月28日出具的《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6]D-0010号,经审验,截至2026年4月27日止,贵公司拟通过定向增发的方式向刘远程、刘佳杰、曾铁城、王强、覃新等16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人民币普通股(A股)14,95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授予价格为人民币6.75元。实际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认购款人民币100,912,500.00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人民币14,95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85,962,500.00元。

五、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登记情况

(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2026年5月20日,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并于2026年5月21日收到其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95万股。

(二)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情况

2026年5月20日,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24万份,具体情况如下:

1、期权代码(分三期行权):1000001014、1000001015、1000001016

2、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26年5月20日

六、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权益授予不会导致控股股东控制权发生变化;无表决权差异安排。

七、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注:上述股权结构变动情况表中的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八、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九、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根据会计准则要求,经测算,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股、万元

注:①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②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③上述测算部分不包含限制性股票的预留部分,其在正式授予之前无需进行会计处理,待正式授予之后,参照首次授予进行会计处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激励对象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根据会计准则要求,经测算,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份、万元

注:①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行权日、行权日收盘价和行权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②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③上述测算部分不包含股票期权的预留部分,其在正式授予之前无需进行会计处理,待正式授予之后,参照首次授予进行会计处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股票期权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激励对象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合计需摊销的费用见下表: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