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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邦智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的公告

2026-05-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16 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6

诚邦智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诚邦智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议案,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诚邦智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司内部公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至2026年5月22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员工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反馈。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公司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结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诚邦智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为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诚邦智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