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82 证券简称:嘉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1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原定任期将于2027年12月届满,鉴于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张冠玲、李广庆、贾辉、黄瑞华、张效伟与山东省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土地集团”)已完成股权交割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已变更为土地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变更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顺利推动公司控制权变更后续事宜,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现将本次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拟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6名非独立董事(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3名独立董事。
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彦太先生、李广庆先生、李艳红女士、丛海涛先生、田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李彬先生、陈卫杰先生、李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李彬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参加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履职培训,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提名人的声明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本次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上述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 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 惩戒和公开谴责,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 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情形,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任职资格。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 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的 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3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彦太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会计师。主要工作经历:1993年7月至2016年2月,就职于山东省商业集团,历任子公司山东商报社财务总监,鲁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子公司总经理。2016年2月至2018年12月,担任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山东省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专职监事。2018年12月至今,就职于山东省土地发展集团,历任集团财务管理部副部长、部长,子公司资本投资集团总经理、董事长,集团资本运营部部长,集团财务资金中心主任兼资金管理部部长,现任集团战略规划总监。
2.李广庆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主要工作经历:1988年7月至1990年10月,就职于莘县樱桃园粮所,任会计;1990年10月至1993年3月,就职于莘县古城粮所,任会计;1993年3月至1999年10月,就职于山东绿原食品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1999年10月至2003年3月,就职于莘县粮食局,任油脂库主任;2003年3月至2004年10月,就职于莘县嘉华制油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4年10月至2014年5月,就职于山东嘉华油脂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兼总经理;2010年10月至2023年6月,就职于本公司,任董事、总经理;2023年6月至2024年12月,就职于本公司,任副董事长、总经理。2024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3年11月至今,任山东一诺生物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 李艳红女士,1979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会计师。主要工作经历:1999年8月至2018年7月,就职于山东交运集团,历任子公司财务委派负责人、财务总监、外部董事。2018年7月至今,就职于山东省土地发展集团,历任子公司财务部长、总经理助理,集团财务管理部业务副经理、副部长,现任集团财务资金中心主任、财务管理部部长、财务共享中心主任。
4. 丛海涛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城乡规划师。山东省高层次人才,享受“山东省政府特殊津贴”。主要工作经历:1995年7月至2018年4月,就职于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历任设计师、城镇所副所长(主持工作)、城镇所所长。2018年4月至今,就职于山东省土地发展集团,历任集团战略规划投资部副部长,子公司董事长,产业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执行副院长、院长,现任集团专家委员会秘书长、山东土地自然资源产业发展研究院院长。
5. 田丰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主要工作经历:1996年9月至1997年7月,就职于青岛丽晶大酒店,任前台;1997年8月至2010年10月,就职于山东省嘉华对外贸易有限公司,历任出口业务员、出口业务经理、总经理;2010年11 月至2014年11月,就职于青岛嘉润化工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4年12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历任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 李彬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主要工作经历:2010年7月至今,就职于山东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历任讲师、副教授,现任山东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教授。2020年11月至今,担任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 陈卫杰先生,1990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主要工作经历:2018年6月至2021年7月,就职于阿尔伯特爱因斯坦医学院癌症中心,任高级科研助理。2021年7月至2023年3月,就职于瑞士弗朗蒂尔出版公司,任期刊发展经理。2023年3月至2026年3月,复旦大学智能医学院博士后。2023年3月至今,就职于上海力山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任董事长。
3. 李鹏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主要工作经历:2007年5月至2016年4月,就职于中华数字电视控股有限公司,任法务投资总监。2016年5月至2020年4月,就职于北京诚品味道科技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2020年5月至今,历任山东帅克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2020年5月至今,任山东爱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1月至今,任青岛同帆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5年11月至今,任山东星河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证券代码:603182 证券简称:嘉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0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6年5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全体董事已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所审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董事长李广庆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的议案》
为提高决策效率,特提请董事会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并不会影响本次董事会召集、召开的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张冠玲、李广庆、贾辉、黄瑞华、张效伟与山东省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土地集团”)已完成股权交割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已变更为土地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变更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顺利推动公司控制权变更后续事宜,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并进行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拟提名王彦太先生、李广庆先生、李艳红女士、丛海涛先生、田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职务。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分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1 提名王彦太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2 提名李广庆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3 提名李艳红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4 提名丛海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5 提名田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3、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张冠玲、李广庆、贾辉、黄瑞华、张效伟与土地集团已完成股权交割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已变更为土地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变更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顺利推动公司控制权变更后续事宜,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并进行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拟提名李彬先生、陈卫杰先生、李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李彬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务。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分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3.1 提名李彬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2 提名陈卫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3 提名李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股东会议事规则》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3)。
特此公告。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603182 证券简称:嘉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9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过户完成暨
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协议转让的主要内容
2026年4月7日,山东省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土地集团”或“受让方”)与张冠玲、李广庆、贾辉、黄瑞华、张效伟、陈春佳、赵冬杰、赵珂欣、田丰(以下简称“转让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转让方将其合计持有的36,223,66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01%)转让给土地集团,并将在完成前述股份转让后,张冠玲、李广庆、贾辉、黄瑞华、张效伟解除一致行动关系,转让方及股东YUWEI WU在一定期限内放弃所持剩余股份对应的表决权。2026年4月7日,张冠玲、李广庆、贾辉、黄瑞华、张效伟等5名实际控制人签署《解除一致行动协议》;2026年4月7日,转让方及股东YUWEI WU分别签署《不可撤销放弃表决权承诺函》。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土地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张冠玲、李广庆、贾辉、黄瑞华、张效伟变更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协议转让的办理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合计过户股份数为36,223,66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01%,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 本次协议转让涉及的其他安排
土地集团承诺通过本次协议受让方式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转让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对外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上市公司股份,也不由上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本次通过协议受让方式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后60个月内,不对外转让上市公司控制权;但在同一实际控制下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的不受前述期限的限制。
转让方及股东YUWEI WU承诺,本次协议转让后的36个月内,不会对外直接或间接转让本人持有的嘉华股份剩余股份,不会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嘉华股份剩余股份,也不由嘉华股份回购该部分剩余股份。但在本人同一实际控制下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的不受前述36个月的限制。
一、协议转让前期基本情况
2026年4月7日,土地集团与张冠玲、李广庆、贾辉、黄瑞华、张效伟、陈春佳、赵冬杰、赵珂欣、田丰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土地集团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转让方持有的嘉华股份36,223,66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01%),并将在完成前述股份转让后,张冠玲、李广庆、贾辉、黄瑞华、张效伟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同时,转让方及股东YUWEI WU分别签署了《表决权放弃承诺》,承诺自标的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至《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约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完成之日或土地集团取得嘉华股份控制权36个月(以二者在先届至的时间为准)止,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上市公司全部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2026年4月7日,张冠玲、李广庆、贾辉、黄瑞华、张效伟签署《解除一致行动协议》,协议约定,张冠玲、李广庆、贾辉、黄瑞华、张效伟于2025年9月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于标的股份转让之日起解除。该《一致行动协议》解除后,张冠玲、李广庆、贾辉、黄瑞华、张效伟的一致行动关系终止,所持嘉华股份的股份表决权不再合并计算,均独立行使股东权利,履行相关义务。
2026年4月7日,公司与土地集团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土地集团拟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 行数量不超过21,430,200股(含本数),发行完成后土地集团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为31.0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的股票发行数量为准。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土地集团持有上市公司36,223,663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2.01%,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土地集团,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土地集团将持有上市公司57,653,863股股份,占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1.00%。
上述内容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6)、《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等相关公告。
公司已收到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山东省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并购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意见》(鲁国资收益字[2026]15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6〕257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就本次股份转让出具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收到山东省国资委批复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于2026年5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收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以及于2026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二、协议转让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本次协议转让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合计过户股份数为36,223,66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01%,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本次协议转让办理情况与前期披露情况及协议约定安排一致,前期公告披露后未签订补充协议或者作出其他安排。受让方已按照《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相关约定完成了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前涉及的前期价款支付,后续将按照协议约定完成剩余股权转让款的支付。
本次股份过户完成后,转让方和受让方持股变化情况如下:
■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
2、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土地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张冠玲、李广庆、贾辉、黄瑞华、张效伟变更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土地集团承诺通过本次协议受让方式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转让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对外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上市公司股份,也不由上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本次通过协议受让方式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后60个月内,不对外转让上市公司控制权;但在同一实际控制下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的不受前述期限的限制。
转让方及股东YUWEI WU承诺,本次协议转让后的36个月内,不会对外直接或间接转让本人持有的嘉华股份剩余股份,不会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嘉华股份剩余股份,也不由嘉华股份回购该部分剩余股份。但在本人同一实际控制下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的不受前述36个月的限制。
特此公告。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603182 证券简称:嘉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3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8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山东省聊城市莘县鸿图街19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8日
至2026年6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9日、5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12,议案15-1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山东省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张冠玲、李广庆、贾辉、黄瑞华、张效伟、陈春佳、赵冬杰、赵珂欣、田丰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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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按要求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1)及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附件1)及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5、异地股东可将登记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inoglory@sinoglorygroup.com或者通过信函方式进行预约登记,信函预约以收到邮戳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异地股东登记邮件或函件送达时间不晚于登记截止时间为有效,出席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以供查验;
6、登记时间:2026 年6月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7、登记地点:山东省聊城市莘县鸿图街19号嘉华股份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自理。
(二)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携带登记手续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代理人在会议签到册上注明受托出席的情况。
(四)会议联系方式: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635-2909010
邮箱:sinoglory@sinoglorygroup.com
联系人:李波
特此公告。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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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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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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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82 证券简称:嘉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2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张冠玲、李广庆、贾辉、黄瑞华、张效伟与山东省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土地集团”)已完成股权交割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已变更为土地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变更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已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业务经办人员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法律手续。
特此公告。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3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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