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18版)
(上接118版)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改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公司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同意提名关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等境内外监管规则的相关要求,董事会确认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各董事角色如下:
执行董事:蒋学明、谢莺霞、蒋雨舟、ZHANG GANG GARY(张纲)
非执行董事:AHN SEUNG HAN(安承汉)、吕建国
独立非执行董事:陈丽萍、诸骥平、关宁
上述董事角色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关于购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责任保险和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为合理控制并管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管理风险和法律风险,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C1《企业管治守则》第二部分第C.1.7条守则条文的要求及相关的境内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行业惯例,公司拟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保险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高责任险”)。
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在遵循经不时修订的《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C1《企业管治守则》的要求及其他境外相关规定及市场惯例,并参考行业水平的前提下办理董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投保责任保险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公司在香港进行非香港公司注册的议案》
根据本次发行上市工作的需要,公司将依据香港《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十六部及《商业登记条例》(香港法例第310章)的相关规定向香港公司注册处申请注册为非香港公司。为此,董事会授权董事会授权人士蒋学明先生、蒋雨舟女士单独或共同处理以下事项:
(1)依据香港《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十六部相关规定向香港公司注册处申请注册为“注册非香港公司”及同时向香港税务局商业登记署申请商业登记证,以及代表注册非香港公司处理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项;
(2)批准及确认本公司注册为注册非香港公司的注册证书及商业登记证书;
(3)代表公司签署注册非香港公司注册事宜之有关表格及文件,并授权公司香港法律顾问、公司秘书或其他相关中介机构安排递交该等表格及文件到香港公司注册处登记存档,并缴纳“注册非香港公司”注册费用及申请商业登记证费用;
(4)具体实施相关申请及注册非香港公司注册维护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更新及年度备案);
(5)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及香港《公司条例》,上市发行人须向香港联交所提交其在香港的主要营业地址。现提请董事会审议,批准本公司在香港的主要营业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48号大新金融中心40楼,并将此地址作为本公司在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的地址;
(6)依据香港《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及《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委任陈靖?女士作为公司在香港接受向公司送达的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书的代表,任期自递交注册非香港公司申请日起生效,并向该等代表作出必要授权(如需)。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选聘公司秘书及委任公司授权代表的议案》
根据本次发行上市计划以及《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聘请蒋雨舟女士、陈靖?女士担任公司秘书,并委任蒋雨舟女士、陈靖?女士为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3.05条下的授权代表。
董事会授权人士有权全权办理本次公司秘书的聘任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前期磋商、定价、签署聘任协议等,并可根据需要调整上述人选。该等聘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聆讯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作出电子呈交系统(E-Submission System)申请的议案》
根据本次发行上市计划,为配合实施本次发行并上市之目的,并结合《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及香港联交所及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现行规定要求,公司拟向香港联交所作出电子呈交系统(E-Submission System,以下简称“ESS”)的申请,现提请董事会批准及确认董事会授权人士代表公司签署相关申请文件(包括有关的条款与条件接受函)及提交相关信息、处理与ESS登记有关的任何后续事宜,并接受香港联交所制定的关于使用电子呈交系统的使用条款(经不时修订);批准蒋学明先生作为第一授权人士、蒋雨舟女士作为第二授权人士,接收登录密码及处理后续相关登记事宜;并提请授权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香港联交所要求适时提交相关申请和开户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及治理结构的实际需要,同意公司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将“战略委员会”调整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上述调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本次发行上市计划以及《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构成情况如下:
■
其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不变。上述调整以公司股东会选举关宁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前提,并自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当选为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任期均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及其组成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独立董事为公司规范运作、内部体系建设和公司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结合公司目前经营规模、实际状况,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将独立董事津贴从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税前)调整为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税前),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因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非关联董事不足半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关联独立董事陈丽萍女士、张俊先生、诸骥平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豁免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豁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时限,并确认本次会议通知、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6月8日14:00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3)。
特此公告。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688110 证券简称:东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3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和时间:2026年6月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诸光路1588弄虹桥世界中心L4A-F5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8日
至2026年6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或审议通过,其中议案1-3、议案6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议案12-13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议案14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全体回避表决,议案15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且关联委员已回避表决,议案7-8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议案1-3、议案6-8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7、议案9、议案10.0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8、议案12-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谢莺霞、KIM HACK SOO、冯毓升、潘惠忠、苏州东芯科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方恒信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6年6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诸光路1588弄虹桥世界中心L4A-F5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上述材料在办理登记时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或快递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信函须在2026年6月2日下午17:00前送达公司登记地址,以公司签收的时间为准。
5、请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诸光路1588弄虹桥世界中心L4A-F5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蒋雨舟、黄沈幪
联系电话:021-61369022
联系邮箱:contact@dosilicon.com
特此公告。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