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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登记时间: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应于2026年6月10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3:30-17:00到本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三)登记地点:江苏省昆山市花桥镇花安路1008号5幢6层【证券事务办公室 】。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昆山市花桥镇花安路1008号5幢6层证券事务办公室
联系人:钱龙宝
电话:0512-57606227
传真:0512-57606496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3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全资子公司西藏哈森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哈森”)。董事会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注销全资子公司的相关事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注销全资子公司西藏哈森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注销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西藏哈森商贸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125MA6T13JK2T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伍晓华
5.成立日期: 2015年12月30日
6.注册资本: 2000万元人民币
7.注册地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金珠西路日月湖水景花园4幢2单元2号102室
8.经营范围: 鞋、箱包、服饰服装及皮革制品的研发、设计、批发、零售、佣金代理(拍卖除外),上述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服饰配件、伞、床上用品、婴儿用品、饰品、玩具、化妆品、卫生清洁用品、玻璃器皿、瓷器、陶器、电子设备、电子产品、音像产品、数码配件、家用电器、五金交电、照明设备、纸制品、日用百货、钟表、眼镜(隐形眼镜除外)、文具、体育用品、预包装食品销售、佣金代理(拍卖除外);电子商务;装潢设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须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如下:西藏哈森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原因
目前西藏哈森已无实质性经营业务,为降低管理成本,整合和优化现有资源配置,规避潜在风险,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及整体经营效益,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拟注销全资子公司西藏哈森。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对西藏哈森应收账款余额为9,340.47万元。由于西藏哈森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进行清算注销预计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西藏哈森的业务规模占公司总体比重小,其注销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发生相应变化,但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产生实质影响,亦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和持续盈利能力发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5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苏州郎克斯精密五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郎克斯”)45%股权,同时拟发行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公司因筹划本次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24年12月12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24年12月1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4-094)。
停牌期间,公司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并定期发布停牌进展公告。2024年12月1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95)。
2024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苏州辰瓴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瓴光学”)100%股权、苏州郎克斯45%股权,同时拟发行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披露的《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24年12月26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5-030),由于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审计、评估、尽职调查工作仍在推进中,公司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本次交易,并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择机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
2025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本次交易公司减少购买交易标的辰瓴光学100%股权,交易方案变更为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苏州郎克斯45%股权,同时拟发行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披露的《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
2026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3日披露的《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
除上述进展情况之外,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25日、2 月25日、3月27日、4月26日、5月27日、6月26日、7月26日、8月26日、9月26日、10月27日、11月26日、12月26日、2026年1月27日、2月27日、3月28日、4月25日披露了本次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2025-009、2025-011、2025-012、2025-025、2025-031、2025-037、2025-039、2025-046、2025-051、2025-065、2025-072、2026-005、2026-009、2026-010、2026-025)。
三、本次交易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推进本次交易涉及的各项工作。公司于本公告同日,披露了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草案)。本次交易尚需股东会批准,并经有权监管机构的批准、核准、注册或同意后方可正式实施。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工作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等规则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股东会批准,并经有权监管机构的批准、核准、注册或同意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相关批准、核准、注册或同意,以及最终取得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2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市珍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珍展合伙”)是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台珍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台珍展”)持有50%份额的参股公司。东台珍展与苏州珍展合伙其它合伙人协商拟注销苏州珍展合伙。
● 鉴于苏州珍展合伙的另一合伙人昆山珍实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珍实”),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玉珍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本次注销参股公司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428.13万元(含本次);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累计金额500万元(含本次),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苏州珍展合伙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台珍展的参股公司,东台珍展持有50%份额,昆山珍实、自然人唐璜先生分别持有45%、5%份额。基于苏州珍展合伙的实际经营情况,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运营管理效率,经与昆山珍实、自然人唐璜先生协商拟注销苏州珍展合伙。
鉴于昆山珍实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玉珍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故昆山珍实为公司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苏州珍展合伙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玉珍先生、陈芳德先生、陈志贤先生已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关系介绍
昆山珍实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玉珍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昆山珍实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关联人基本情况
关联人名称:昆山珍实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572557525Q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自然人独资)
住所:江苏省昆山市花桥镇曹新路73-3号一层
法定代表人:陈玉珍
注册资本:75万美元
成立日期:2011年4月11日
经营范围:投资咨询(不含证券投资咨询)、企业管理信息咨询、国际经济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陈玉珍先生持股100%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关联人昆山珍实持有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3,001,0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7%,其为公司控股股东珍兴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其股东陈玉珍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其监事陈志贤先生为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除前述情形外,公司与昆山珍实不存在其他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合伙企业名称:苏州市珍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唐璜
认缴出资总额:人民币1,000万元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各方出资金额、比例如下: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如下:
■
四、本次注销参股公司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苏州珍展合伙的实际经营情况,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运营管理效率,经与昆山珍实、自然人唐璜先生协商拟注销苏州珍展合伙。
由于苏州珍展合伙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台珍展的参股公司,注销苏州珍展合伙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本次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票6票,同意票6票,关联董事陈玉珍、陈芳德先生、陈志贤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1、哈森工业控股子公司昆山哈森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原名昆山瑞晖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森半导体”)与关联人昆山珍展于2025年2月24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位于昆山市花桥镇花安路1008号19号房中车间101室,房屋租赁面积1,656平方米,租赁期限十年,自2025年4月1日起至2035年3月31日止,租赁期总租金及物业费共计317.95万元(含税),年租金及物业费31.80万元(含税)。
根据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2025年6月公司与昆山珍展达成一致,对上述哈森工业和哈森半导体向昆山珍展租赁房屋的面积在哈森工业及其子公司之间调配,自2025年7月1日起哈森工业租赁面积减少819平方米,哈森工业控股子公司哈森精密(原名昆山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租赁面积增加409.50平方米,哈森半导体租赁面积增加409.50平方米,租赁总面积保持不变,由于租赁到期日的不同,本次调整导致公司新增关联租赁金额13.76万元(含税)。
根据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2025年12月公司与昆山珍展达成一致,对上述租赁昆山珍展房屋在子公司之间调整,自2026年1月1日起哈森工业租赁面积增加409.50平方米,哈森精密租赁面积减少409.50平方米,租赁总面积保持不变,由于租赁到期日的不同,本次调整导致公司租赁总金额减少7.86万元(含税)。
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哈森智造、哈森工业分别与关联人昆山珍展于2025年7月16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总租金及物业费共计人民币937.73万元,年租金及物业93.77万元(含税)。
上述哈森智造、哈森工业、哈森半导体向关联人租赁房屋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2日披露的《哈森股份关于租赁房屋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与2025年7月15日披露的《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租赁房屋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3、根据日常经营需要,2026年1月公司与昆山珍展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位于昆山市花桥镇花安路1008号F1主办公楼、W3生产车间等,租赁面积8,908平方米,租赁期限一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租赁期总租金及物业费共计235.17万元(含税)。
根据日常经营需要,2026年1月哈森精密与昆山珍展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位于昆山市花桥镇花安路1008号13号房(W2)南车间一楼,租赁面积2,200平方米,租赁期限五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止,租赁期总租金及物业费共计211.20万元(含税),年租金及物业费42.24万元(含税)。
根据日常经营需要,2026年1月珍兴鞋业与珍兴物业签订三份房屋租赁合同,用做销售店铺,具体情况如下:
(1)承租昆山市花桥镇三新路91-2室,租赁面积172.80平方米,租赁期限两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租赁期总租金共计18.66万元(含税),年租金9.33万元(含税);
(2)承租昆山市花桥镇三新路91-3室,租赁面积140平方米,租赁期限两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租赁期总租金共计15.12万元(含税),年租金7.56万元(含税);
(3)承租昆山市花桥镇三新路93-1室、93-2室、91-11室,租赁面积476.10平方米,租赁期限两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租赁期总租金共计51.42万元(含税),年租金25.71万元(含税)。
上述公司、哈森精密、珍兴鞋业向关联人租赁房屋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6日披露的《哈森股份关于租赁房屋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4)根据日常经营需要,2026年1月珍兴鞋业与昆山珍展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位于昆山市花桥镇三新路91-1室商铺,租赁期限两年,年租金21,286.80元(含税)。
4、2025年8月,公司与张文生先生、夏玉龙先生、苏州辰瓴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瓴光学”)共同出资设立中科中成机器人技术(成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认缴出资150万元,持股15%。2025年9月,公司与辰瓴光学、中科中成机器人技术(成都)有限公司、广东至高共赢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设立中科中成供应链管理(成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持股比例10%。
5、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预计2026年与嘉兴鑫鼎、昆山珍展、尚莲矿泉水、江西清云发生购买辅材、水电费、矿泉水等关联交易事项,关联交易金额预计630万元,其中预计向昆山珍展购买水电费300万元,预计抚州尚莲矿泉水有限公司等购买矿泉水等30万元。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哈森股份
股票代码:603958
信息披露义务人:周泽臣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
通讯地址: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高新技术区高丰路东侧新北路(江苏郎克斯前台)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以资产认购上市公司股份)
签署日期:2026年5月2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哈森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尚须经股东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注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需经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方可正式实施,及取得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必要批准或核准(如需)。本次交易能否通过上述审核或注册以及最终通过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七、本报告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5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6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7
附表 18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上市公司拟向交易对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其中向信息披露义务人周泽臣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苏州郎克斯35%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周泽臣将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7,830,188股,占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36%(股份比例系根据本次交易发行完成后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计算,暂未计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数量,下同)。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计划。若未来筹划相关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法定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若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发生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周泽臣未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周泽臣将持有公司股份17,830,188股,占权益变动后公司总股本的7.36%,此次变动比例为7.36%。
信息披露义务人此次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
注:1、本次权益变动后(不考虑配套募集资金)上市公司总股本为242,284,526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因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变动所致。
2026年5月22日,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本次重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方可正式实施。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购买苏州郎克斯45.00%股权,拟向交易对手合计发行股份22,924,526股,其中:购买周泽臣持有的苏州郎克斯35.00%股权,向周泽臣发行股份17,830,188股;购买王永富持有的苏州郎克斯5.00%股权,向王永富发行股份2,547,169股;购买黄永强持有的苏州郎克斯5.00%股权,向黄永强发行股份2,547,169股。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不考虑配套募集资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周泽臣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增加至7.36%,本次权益变动比例为7.36%。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新股发行有关情况
(一)本次发行新股的种类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发行的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2024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2025年3月修订)的规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董事会在6个月内未发布召开股东会通知的,上市公司应当披露关于6个月内未发布召开股东会通知的专项说明,专项说明应当解释原因,并明确是否继续推进或终止。继续推进的,应当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
鉴于公司董事会未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的6个月内发布召开股东会通知,公司于2025年12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重新审议本次交易,并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作为定价基准日,重新确定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市场参考价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根据上述规定,本次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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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各方协商一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12.72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的80%。
自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配股、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配股数为K,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三)发行数量和比例
具体发行数量=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本次发行股票的每股发行价格。若经上述公式计算的具体发行数量为非整数,则不足一股的交易对方自愿放弃。
按上述公式计算,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如下:
■
注:最终股份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
在定价基准日后至本次发行完成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发行数量将根据发行价格调整情况做相应调整。
(四)支付条件和支付方式
1、支付条件
上市公司拟向信息披露义务人周泽臣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苏州郎克斯35%股权。根据上市公司与周泽臣、黄永强、王永富于2024年12月25日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2025年12月14日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和2026年5月22日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本次交易的先决条件如下:
(1)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上市公司实施本次交易;
(2)本次交易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
(3)本次交易获得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有权机关的审批。
2、支付方式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苏州郎克斯45%股权,全部对价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
(五)已履行及尚未履行的批准程序、转让限制或承诺
1、已履行的批准程序
(1)本次交易已经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方案已经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同意;
(3)本次交易方案已经交易对方(自然人)同意。
2、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报批程序
(1)本次交易方案经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
(3)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必要的批准、核准、备案或许可(如需)。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交易尚需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方可正式实施。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和《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函》,周泽臣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前述限制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存在其它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五、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除本次交易外,最近一年及一期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及其他利益安排。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七、用于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非现金资产状况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周泽臣、黄永强、王永富购买苏州郎克斯45%的股权,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为29,160万元。苏州郎克斯相关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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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最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6)0600212号),苏州郎克斯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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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产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苏州郎克斯45%股权。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6)第8342号),以2025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评估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苏州郎克斯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以收益法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论,即苏州郎克斯100%股权的评估值为65,274.22万元。经交易各方参考评估结论协商确定,苏州郎克斯股东全部股权价值确定为64,800.00万元,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合计为29,160.00万元。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除上市公司拟向信息披露义务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周泽臣不存在其他买卖哈森股份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尚需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方可正式实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可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周泽臣
2026年5月22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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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周泽臣
2026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0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周泽臣先生、黄永强先生、王永富先生合计持有的苏州郎克斯精密五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郎克斯”)45.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导致公司股本结构变化,不涉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述交易(不考虑配套募集资金)完成后,周泽臣先生持股比例增加至7.36%,权益变动比例达7.36%;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致使公司控股股东珍兴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珍兴国际”)及其一致行动人昆山珍实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珍实”)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持股比例由63.50%被动稀释至57.49%,权益变动比例达6.01%。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周泽臣先生、黄永强先生、王永富先生合计持有的苏州郎克斯45.00%股权,并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29,160.00万元,全部以股份支付,按照本次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12.72元/股计算,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拟发行的股份数量总计为22,924,526股。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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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发行数量最终以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的数量为准。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动情况
本次交易前,公司的控股股东为珍兴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珍兴国际”),实际控制人为陈玉珍先生、吴珍芳女士、陈玉荣先生、陈玉兴先生和陈玉芳先生等陈氏家族成员。
本次交易后,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珍兴国际,实际控制人仍为陈玉珍先生、吴珍芳女士、陈玉荣先生、陈玉兴先生和陈玉芳先生等陈氏家族成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根据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及上市公司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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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珍兴国际,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陈玉珍先生、吴珍芳女士、陈玉荣先生、陈玉兴先生和陈玉芳先生等陈氏家族成员,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
本次权益变动中涉及的权益变动的最终股份数量或比例以实际发行结果为准。
四、其他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信息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及取得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必要批准或核准(如需)。本次交易能否通过上述审核或注册以及最终通过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有关信息均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