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4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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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权激励计划前期基本情况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方式为限制性股票,股份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拟授予的权益数量为25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其中,首次授予的权益数量为20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0%;预留授予的权益数量为5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03月14日和2026年04月0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和《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情况
(一)本次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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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6年4月2日作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8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2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3.81元/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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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之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预留部分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
②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③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激励对象在认购限制性股票时因资金不足可以相应减少认购限制性股票数额。
三、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一)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二)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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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激励计划的额外限售期
1.限制性股票的持有人在每批次限售期届满之日起的3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向任意第三人转让当批次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2.限制性股票持有人在限售期届满之日起的3个月后由公司统一办理各批次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3.为避免疑问,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在额外限售期内发生异动,不影响限售期届满之日起的3个月后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当批次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四、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5月7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131号),截至2026年4月30日止,公司已实际收到18名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认购款人民币27,620,000.00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2,00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25,620,000.00元。
五、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2026年5月22日,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并于2026年5月25日收到其出具《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0万股。
六、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50,950,568股增加至252,950,568股,公司控股股东丁闵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33.19%被动稀释为32.93%,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七、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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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授予前后公司相关股东持股比例变化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公司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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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九、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一)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二)根据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承诺,在每批次限售期届满之日起的3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向任意第三人转让当批次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公司以Black-Scholes模型(B-S模型)作为定价基础模型,扣除激励对象在未来解除限售后取得理性预期收益所需要支付的锁定成本后作为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采用首次授予日2026年4月2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2.有效期:自每个解除限售日后另行锁定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取有效期对应期限的晨丰科技历史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取有效期对应期限的中国国债收益率;
5.股利:取晨丰科技最近1年的股息率。
(三)公司按照上述估值工具确定首次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解除限售比例进行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经测算,公司于2026年4月2日首次授予的200万股限制性股票合计需摊销的总费用为2,654.47万元,具体摊销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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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本次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②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