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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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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2026-05-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6-043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担保金额超过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经审计净资产的50%。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钧恒”)共同设立的TRILIGHT OPTICS (MALAYSIA) SDN. BHD.(钧恒科技(马来西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来钧恒”),该公司最近一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为控股子公司马来钧恒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责任,债务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大写金额)伍仟万元整。担保期限自2026年5月22日起到2027年5月21日止。

合同签署日期:2026年5月22日

合同签署地:武汉市武昌区

2、经股东会审批的担保额度

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年度担保、融资额度的议案》。在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年度内,公司对马来钧恒担保额度为3亿元人民币。

本次最高额保证合同签署后的累计担保金额,尚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批通过的额度内,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担保情况明细

注:

1、“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签订的担保合同总额;

2、“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为本次新签订的合计担保金额;

3、“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为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注2)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TRILIGHT OPTICS (MALAYSIA) SDN. BHD.(钧恒科技(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注册日期:2025年1月23日

注册地址:NO 8,2ND FOOR,JALAN BETIK MANIS,TAMAN BETIK MANI,BUKIT MERTAJAM PULAU PINANG MALAYSIA

注册金额:250万马币

注册号:202501003838(1605251- K)

类型:S- LIMITED BY SHARES(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MANUFACTURE OF COMMUNICATION EQUIPMENT; EXPORT AND IMPORT OF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COMPONENT AND WIRING ACCESSORIES; EXPORT AND IMPORT OF MISCELLANEOUS ELECTRICAL EQUIPMENT OTHER THAN MOTORS, GENERATORS AND TRANSFORMERS, BATTERIES AND ACCUMULATORS,WIRES AND WIRING DEVICES, LIGHTING EQUIPMENT OR DOMESTIC APPLIANCES(通信设备的制造;电气与电子元件及接线附件的进出口;除电动机、发电机、变压器、电池与蓄电池、电线与接线装置、照明设备或家用器具以外的其他各类电气设备的进出口)

股权结构:

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情况稳定,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情况。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关系:系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各方

甲方(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乙方(保证人):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TRILIGHT OPTICS (MALAYSIA) SDN. BHD.

(二)担保形式

本合同项下乙方向甲方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且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三)主合同

甲方(作为债权人)与上述债务人在债权确定期间内因业务办理而签署的一系列合同或债权债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授信额度合同及/或各具体授信业务合同及/或其他债权债务文件。

(四)被担保主债权

本合同项下被担保主债权为:

甲方(作为债权人)在前述主合同项下对债务人所享有的所有债权,包括在2026年5月22日到2027年5月21日的期间(该期间在本合同中简称为“债权确定期间”)内,甲方因与债务人办理各类业务而产生的债权,以及其相应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包括本合同第1.5条(保证担保的范围)所约定的全部债权(以下或简称“主债权”)。

(五)保证担保的范围

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若本合同担保系为主合同项下部分债务提供担保的,则担保范围为该部分被担保债务(包括或有债务)的相应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其中债务最高本金余额为(币种)人民币(小写)50,000,000.00(大写)伍仟万元整;利息、罚息、复利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六)保证期间

从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为免疑义,具体授信的种类包括贷款及/或主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的银行授信品种,以下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授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顺延至展期期间届满之日后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存在不止一项授信种类的,每一授信品种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七)违约条款

发生下列任一事件均构成本合同项下之违约事件:

(1)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违约的;

(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履行担保项下付款责任的;

(3)乙方违反其所作出的任何保证或承诺或有其他不履行本合同义务的行为;

(4)乙方就本合同签署或履行而向甲方所提供的信息或材料不准确、不完整、有重大遗漏或具有误导性的;

(5)乙方转移财产或抽逃资金的;

(6)乙方在其与甲方或其他金融机构(包括平安银行的任何分支机构)所签订的任何其他合同项下违约或在其发行的任何债务性质的证券项下违约的;

(7)乙方的经营或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8)乙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如乙方为自然人的);

(9)乙方或债务人发生或卷入包括但不限于停产、停业、解散、被撤销、破产、重整、清算等可能严重影响其担保能力之事件;

(10)乙方、乙方股东或其实际控制人或乙方高级管理人员涉及重大诉讼、仲裁或刑事调查,或前述主体的重要财产涉及查封、冻结或强制执行程序,可能影响乙方担保能力的;

(11)发生本合同第4.4条或第4.5条所述任一事项,且甲方认为可能对乙方承担本合同项下担保责任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无论乙方是否已通知甲方);

(12)发生其他可能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担保义务之事件或情形的。

发生上述任一违约事件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宣布主债权及/或债权确定期间提前到期,并要求乙方立即承担本合同项下保证担保付款责任;对于保函、备用信用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表外授信业务,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履行保证金追加义务至表外授信名义金额的100%以备对外履约;

(2)要求乙方提供甲方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

(3)甲方依法向乙方的债务人主张代位求偿权,或请求法院撤销乙方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配合与协助,甲方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4)采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救济措施。

(八)附则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并按其解释;本合同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2)项方式解决:(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经甲方有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及乙方签署后生效。

五、其他说明

公司持有HUILYU TECHNOLOGYTRADING PTE.LTD.70%的股权,武汉钧恒持有HUILYU TECHNOLOGYTRADING PTE.LTD.30%的股权,HUILYU TECHNOLOGYTRADING PTE.LTD.持有马来钧恒100%的股权,公司持有武汉钧恒51%的股权。武汉钧恒的其他股东并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

六、董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和公司业务发展情况,本次担保额度考虑了公司的正常资金需求,并能够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年度担保、融资额度,在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逐步实施。

公司持有武汉钧恒51%的股权,武汉钧恒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武汉钧恒其他股东并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董事会认为,武汉钧恒产品的市场需求呈现良好发展态势,目前正处于产能扩充阶段。湖北钧恒、钧恒科技(马来西亚)尚在初始运行中,市场情况趋好。武汉钧恒经营稳定,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此次担保的风险可控。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担保文件签署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未超出2025年度股东会审批通过的担保额度。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为全资子公司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担保总金额为80,000万元,担保总额占公司合并报表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0.09%。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武汉钧恒担保总金额为55,000万元,担保总额占公司合并报表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7.56%。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武汉钧恒的全资子公司湖北钧恒担保总金额为10,000万元,担保总额占公司合并报表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01%。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马来钧恒担保总金额为5,000万元,担保总额占公司合并报表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51%。

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担保金额为55,700万元。担保额度占公司合并报表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7.91%。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债务,不涉及相关担保引起的诉讼风险。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次合同自各方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3、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