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参股公司部分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6-025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参股公司部分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航重机”)拟以询价转让方式出售所持中和上大航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大股份",股票代码:301522)的部分股票,出售数量不超过1,673.40万股。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由于证券市场股票交易价格存在较大的波动性,同时出售时间具有不确定性,目前无法确切预计本次交易对公司业绩的具体影响。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2026年5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中和上大航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期间以询价转让方式择机出售所持上大股份的部分股票,不超过1,673.40万股(若在出售实施期间,上大股份有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出售股份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且不得触发《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应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标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9月4日前择机实施。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2026年5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中和上大航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期间以询价转让方式择机出售所持上大股份的部分股票,不超过1,673.40万股(若在实施期间,上大股份有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出售股份数量做相应的调整)且不得触发《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应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标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9月4日前择机实施,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出售时机、交易数量、交易方式、交易价格、签署相关协议等。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根据公司初步测算,本次出售上大股份股票数量不超过1,673.40万股,在扣除成本费用及交易等费用后,预计相关事项累计获得的收益尚未达到公司股东会审议标准,因此本项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该部分股票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也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以及被查封、冻结等情形。
3、相关股票的来源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持有上大股份5,000.00万股,占上大股份总股本的13.45%。该部分股票为上大股份首发前股份,自2024年10月16日上市起锁定12个月,已于2025年10月16日正式解禁,具备出售条件。
三、本次交易安排
■
四、出售资产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出售上大股份部分股票有利于进一步优化资本布局,落实中央企业市值管理要求。本次出售资产将根据市场环境、股票价格等情况而定,故存在出售时间、价格以及是否实施的不确定性。公司对所持有上大股份的股权投资作为长期股权投资会计科目核算,公司本次出售上大股份股票,属于非经常性损益,不会增加公司营业收入,也不会影响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金额,但会增加公司净利润及归母净利润。具体会计处理以年度审计确认结果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6-026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5月25日以现场加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董事徐洁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会议,委托董事褚林塘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出售中和上大航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票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优化资本布局,落实中央企业市值管理要求,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期间通过询价转让方式择机出售所持上大股份的部分股份,不超过1,673.40万股(若在前述实施期间,上大股份有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出售股份数量做相应的调整)且不得触发《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应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标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9月4日前择机进行实施,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出售时机、交易数量、交易方式、交易价格、签署相关协议等。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