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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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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6-05-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2026-054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少注册资本相关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10日、2026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的议案》,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37,232股股份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11日和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6)和《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34)。

2026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2025年度业绩未达到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考核标准,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同时,本激励计划中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公司将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31,995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52)。

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940,372,519元变更为939,403,292元,公司总股本将由940,372,519股变更为939,403,292股。本次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余内容不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事项涉及的章程备案、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2026-051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5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3号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5月2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6名,实际参会董事6名,全体董事共同推举方福鑫女士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6-055号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聘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6-055号公告。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事项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

本议案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已经提名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6-055号公告。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5年度业绩未达到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考核标准,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同时,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31,995股。

董事闫久江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6-052号公告。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6-054号公告。修订后的《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6月10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6-056号公告。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2026-050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哈尔滨市平房开发区烟台一路8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闫久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列席5人;

2、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融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7、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8、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2、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会议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为5。持有公司股票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与其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对议案5回避表决。本次股东会已听取公司独立董事作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步勇、王婷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2026-052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1、本次离职激励对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8.082元/股。

2、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8.385元/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831,995股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2025年度业绩未达到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考核标准,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同时,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中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31,995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6月1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位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临2023-052)。2023年6月20日,公司披露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2023-053)。

(三)2023年6月2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四)2023年7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五)2024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六)2024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七)2025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八)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九)2026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

1、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

按照《激励计划》相关条款:公司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未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2025年度对应的业绩考核目标为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达到10.98亿元,公司2025年度实际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67亿元,未达到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考核标准,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1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37,003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离职

按照《激励计划》相关条款:激励对象主动辞职、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或合同到期不再续约的,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当年已达到可解除限售条件的,该部分仍可由激励对象继续享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本次激励计划中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按照《管理办法》与《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将按照授予价格对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

1、回购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31,995股。

2、回购价格

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一一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

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一一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因公司将在回购前进行派息,回购时需要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P=P0-V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8.432元/股);V(2023年和2024年的每股派息额之和)为每股的派息额(0.35元/股)。

本次离职激励对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8.082元/股。

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加上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三年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存款利息,最后确定回购价格为8.385元/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的资金及来源

按照上述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计算,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6,917,195.53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940,859,283股变更为939,403,292股,公司将在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完成后,及时披露公司股份总数和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注: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2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23,996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目前注销流程尚未办理完毕,上表中变动值包含了该部分尚未注销完成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实际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离职员工及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致力于为股东创造价值。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六、律师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减资和股票注销等手续,并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2026-057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履约的风险及不确定性:

1、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授权销售产品(注射用重组抗CD20单抗-MMAE偶联剂(以下简称“TRS005”))还未获得监管部门的批准,未来是否能如期获得监管批准存在不确定性。TRS005上市销售后可能受到行业政策、市场竞争、供求关系等因素影响,销售价格和销量具有不确定性,可能面临市场推广不及预期的风险。

2、本框架协议属于双方基于未来合作意愿而初步达成的框架性意向约定,本协议所涉及授权销售产品的具体代理销售模式、合作条件、销售代理价格、年度销售指标等详细条款尚需授权销售产品正式上市后,合作双方另行签署具体合作协议。

● 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对公司当期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该框架协议的签署是公司深耕创新药领域的战略规划重要环节,对公司未来长期业绩的影响将视双方后续具体合作协议的签订、实施情况而定,亦存在不确定性。

● 鉴于该药品尚处于II期注册性临床试验阶段还未获得上市销售的批准文件,如该药品获准上市销售后,其他销售代理方商务条件优于我公司,则浙江特瑞思亦有权与其他销售代理方开展该药品授权代理销售业务。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珍宝岛医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医贸”)与浙江特瑞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特瑞思”)签订了《药品中国区经销授权合同》,获得浙江特瑞思自行研发的TRS005在中国地区的销售代理权。

TRS005为浙江特瑞思自主研发的抗CD20抗体偶联药物(ADC),属于国家I类创新生物药,拟用于治疗复发或难治性非霍奇金淋巴瘤(NHL)。TRS005已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纳入突破性治疗药物程序,并获准开展关键单臂注册性II期临床试验。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商业化规模的工艺性能确认(PPQ)生产,现阶段正全力推进单臂注册性II期临床试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TRS005的临床研究数据如下:

I期临床试验:在推荐II期剂量(1.8mg/kg)组中,入组病例的中位无进展生存期(mPFS)为7.26个月。安全性方面,药物整体安全可控、耐受性良好。

II期注册性临床试验:在已完成肿瘤评估的入组病例中,观察到完全缓解(CR)病例。由于该临床试验尚处于早期入组阶段,已完成评估的病例数较少,相关疗效数据尚不成熟。

《药品中国区经销授权合同》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销售代理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特瑞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0564414540B

成立时间:2010年11月16日

注册地:浙江省湖州市湖州南太湖新区龙溪街道环山路799号

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湖州市湖州南太湖新区龙溪街道环山路799号

法定代表人:黄凯

注册资本:81,592.4747万元

经营范围:生物创新药和生物类似药的研发,技术转让和技术咨询,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6年4月30日,浙江特瑞思总资产82,876.6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8,716.33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0.15万元。(未经审计)

主要业务介绍:浙江特瑞思是一家以临床用药需求为导向的创新生物药研发生产企业,专注于抗体类药物的研发、中试放大和商业化,产品管线涵盖创新抗体偶联药物(ADC)和改良型单抗药物等。

控股股东:合肥行智贸易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方福媛

与公司关系:浙江特瑞思董事方同华在过去12个月内曾在公司担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浙江特瑞思为公司的关联方。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

本《药品中国区经销授权合同》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黑医贸与浙江特瑞思于2026年5月25日签署。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药品中国区经销授权合同》为战略框架性协议,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根据后续签署的具体合作协议内容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药品经销授权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的主要内容

根据双方合作协议约定,公司将获得浙江特瑞思的TRS005产品上市后在中国地区的销售代理权,可在中国区域内通过药店、医院、诊所等渠道进行销售,合作权益期限为2027年1月1日起至2036年12月31日止。

1、收入分配

产品预计于2027年获批并启动销售,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在黑医贸启动销售后,黑医贸将向浙江特瑞思支付一定比例的销售提成。(具体销售提成比例,待产品获批后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合同)

若实际获批时间发生延后,销售时间亦将相应调整。2027年至2031年、2032年至2036年的销售目标,将分别于2026年12月31日前、2031年12月31日前,由双方根据产品上市进度、国家政策、市场推广情况,协商确定具体合同价格、采购金额,并签署补充合同。

2、考核与处理

若黑医贸年度总目标未完成80%,浙江特瑞思有权采取以下措施之一:

(1)单方解除本合同,取消黑医贸的经销资格;

(2)相应缩减黑医贸的经销区域或渠道范围;

3、供货、运输与验收

(1)订货:黑医贸应以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甲方发出《采购订单》。订单应明确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金额、收货人及送达时间等。

(2)发货:浙江特瑞思在收到黑医贸订单及全部货款后3个工作日内安排发货。产品交付给承运人时,其所有权及风险转移至黑医贸。

(3)运输:运输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运输费用、保险费用由浙江特瑞思承担。

(4)验收:黑医贸应在收到货物后12小时内完成数量和外包装的验收。如有短缺或破损,应立即向承运部门索取证明并书面通知浙江特瑞思。对于产品质量本身的异议,应在发现后3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验收合格。

(二)交易各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浙江特瑞思的权利和义务

① 浙江特瑞思保证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药品质量标准,并提供相关资质文件。

② 浙江特瑞思有权根据市场及成本变化调整产品供货价格,但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黑医贸。

③ 浙江特瑞思保障黑医贸在经销区域内上述药品销售的合法权益。

2、黑医贸的权利和义务

① 黑医贸应具备履行本合同所需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全部合法资质,并保证其持续有效。

② 黑医贸有义务积极在所辖区域内推广浙江特瑞思产品,维护浙江特瑞思品牌形象。

③ 黑医贸严禁跨区销售,如黑医贸产品出现在约定区域以外,浙江特瑞思有权要求黑医贸立即收回货物,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

双方的权利义务以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的约定为准。

(三)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均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及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等。

2、若黑医贸发生跨区销售行为,每次应向浙江特瑞思支付人民币300万元的违约金。

3、若因黑医贸自身资质问题、违法违规经营或超出授权范围活动而引发纠纷或处罚,由黑医贸自行承担责任并赔偿因此给浙江特瑞思造成的全部损失。

4、若浙江特瑞思产品未能获得注册批件,经协商后本合作合同终止。浙江特瑞思应支付黑医贸为履行本合同已经发生的实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差旅费、市场推广费等),除此之外,双方互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5、在合同期内,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泄露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双方的商业秘密,如有违反,非过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由过错方承担造成的损失。

(四)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浙江特瑞思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他约定

鉴于该药品暂未正式上市,双方就药品的价格、年度销售指标等仍需另行协商。浙江特瑞思在药品销售前,若其他销售合作方商务条件优于黑医贸,浙江特瑞思仍可寻找其他销售合作方。

(六)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上市公司业绩与经营的影响

鉴于代理销售的产品暂未取得注册批件,近两年能否形成营业收入存在不确定性。未来公司将根据上述协议的执行情况,持续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和披露程序。

通过本次协议的履行,公司全资子公司黑医贸将获得浙江特瑞思的TRS005产品上市后在中国地区的销售代理权,未来不仅能为公司贡献营收,也将为公司营销切入创新药赛道奠定良好的实践基础。

四、风险提示

1、本框架协议属于双方基于合作意愿而初步达成的框架性意向约定,本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项尚需合作双方进一步沟通和落实,该合作能否最终达成存在不确定性。

2、 授权销售产品能否如期获得监管批准存在不确定性,近2年能否形成营业收入存在不确定性。该合作目前为意向性合作,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可能面临行业政策、市场竞争、供求关系及经营等方面的不确定性因素,销售价格和销量具有不确定性,可能存在协议履行效果不达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2026-055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

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5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了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确定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1、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方福鑫女士、闫久江先生、郑松先生,其中方福鑫女士为董事长。

(2)独立董事:王志群先生、张铁明先生。

(3)职工董事:黄静女士。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成员安排如下:

审计委员会成员:王志群(主任委员(召集人))、张铁明、方福鑫;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方福鑫(主任委员(召集人))、闫久江、王志群;

提名委员会:王志群(主任委员(召集人))、张铁明、方福鑫;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志群(主任委员(召集人))、张铁明、闫久江。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其中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召集人)王志群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合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成员的1/3,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与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

二、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总经理:闫久江先生

2、副总经理:郭以冬女士(协助总经理主持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李天翥女士(负责公司生产、研发、技术质量工作)、邢东文先生(负责公司销售工作)、方姝欢女士(负责公司采购工作)、赵鸿宾先生(负责公司投融资工作)。

3、财务总监:张言伟先生

4、董事会秘书:郑松先生

5、证券事务代表:韩笑女士

上述人员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详见附件。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财务总监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审议通过了其受聘的相关议案。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验和职业素养等各方面均符合所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6日

附件:

简历

1、方福鑫女士简历

方福鑫,女,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15年-2020年,担任上海百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25年至今,担任北京弘乾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控总监;2020年至2026年3月,担任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其拥有多年医药企业管理、资产管理及基金风控领域从业经验,具备较为丰富的企业管理、战略执行、风险管控能力,熟悉金融与医药行业运营模式,专业功底扎实,综合管理能力突出。

方福鑫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方福鑫女士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方同华先生为父女关系,除上述情形外,方福鑫女士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闫久江先生简历

闫久江,男,1978年出生,本科学历。2006年至2017年先后担任哈尔滨珍宝制药有限公司车间主任、生产副总、执行总经理、总经理;2017年至2019年8月担任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2019年8月起至2022年6月,任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2019年10月起至今,任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7月起至今,任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26年3月至5月,任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闫久江先生持有公司限售股股份107,532股,持股比例约为0.01%。闫久江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郑松先生简历

郑松,男,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香港大学硕士。2013年7月至2026年3月历任摩根士丹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渠道部经理;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高级经理;君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资本市场部总监;方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副总裁;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投资者关系总监;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融资总监。其具备成熟的企业战略转型、投资并购实操能力,具有丰富的投融资、资本运作与项目管理经验。

郑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郑松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王志群先生简历

王志群,男,1972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具有20年的财务管理及审计工作经验。1995年9月至2001年7月担任哈药集团制药四厂财务科电算化室主任,2001年7月至2024年7月担任黑龙江万隆华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合伙人。2024年12月起至今,任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王志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王志群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志群先生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张铁明先生简历:

张铁明,男,1988年出生,本科学历。2007年8月至2016年9月,先后在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喀什市公安局任职;2016年9月至2022年6月期间,担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花桥监狱狱内侦查员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司法局社区矫正局负责人;2022年7月至今,担任辽宁大宸律师事务所律师、人事主任、团队负责人。

张铁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张铁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张铁明先生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黄静女士简历:

黄静,女,1985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2011年至今在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行政办公室档案管理员、文字秘书、行政专员、行政主管;2021年10月至今任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女工委员;2022年4月至今任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宣传委员。2023年2月起至2025年6月,任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25年6月至今,任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董事。

黄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黄静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郭以冬女士简历:

郭以冬,女,1967年出生,财会专业,中级会计师。1995年至1999年担任鸡西三林公司财务科长;1999年至2004年担任黑龙江省珍宝岛制药有限公司销售会计;2004年至2008年担任哈尔滨珍宝制药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08年至2011 年担任哈尔滨珍宝岛医药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至2012年任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2年至2017年担任哈尔滨珍宝岛医药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5月至2023年5月,任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5月至今,任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郭以冬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郭以冬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李天翥女士简历:

李天翥,女,1978年出生,本科毕业于吉林大学,研究生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高级工程师,齐齐哈尔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兼职指导教师。曾先后担任哈尔滨珍宝制药有限公司技术部部长、质量授权人兼技术总工,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运营中心总监、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鸡西分公司总经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22年5月起至今,任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天翥女士持有公司限售股股份71,689股,持股比例约为0.01%。李天翥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邢东文先生简历

邢东文,男,1969年出生,大专学历。1994年11月至今,曾先后担任辽宁渤龙制药有限公司业务员、分公司经理,海南新大洲一洋药业有限公司分公司经理,华中大区经理湖北潜江制药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经理,郑州百年健康有限公司、北京欧美亚医疗器械公司辽宁省总代理,哈尔滨珍宝岛医药贸易有限公司第三事业部事业部总经理,黑龙江珍宝岛医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雷允上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事务部销售总监,云南昊邦医药集团副总、营销中心总经理,黑龙江珍宝岛医药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其具有多年药品营销管理经验、独特的药品营销规划、设计和成功操盘经验以及丰富的团队管理经验和营销资源。

邢东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邢东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方姝欢女士简历:

方姝欢,女,1995年出生,毕业于英属哥伦比亚大学,本科学历。2020年9月至今,先后担任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销售总监助理、采购总监。其具有多年企业中高层管理经验,深耕医药健康行业,擅长采购统筹及政策研判,具备丰富的团队管理和业务统筹能力。

方姝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方姝欢女士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方同华先生为父女关系,除上述情形外,方姝欢女士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赵鸿宾先生简历:

赵鸿宾,男,1981年出生,毕业于Torrens university AU大学,硕士学历。拥有深交所董秘资格证书、CFAesg国际资质证书、国际注册会计师ICPA证书。2005年9月至2026年3月,先后担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总监,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总监,GOLFZON CHINA CO.,LTD首席风险官CRO兼董事会秘书,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董事会秘书。其具有20余年公募基金、国内外上市公司董秘资本运作岗位管理经验,深耕国内一二级资本市场领域,擅长企业内控合规体系搭建、资本投融资、市值管理及产业并购重组,具备丰富的团队管理和业务统筹能力。

赵鸿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赵鸿宾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2、张言伟先生简历

张言伟,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至2025年,先后历任黑龙江亚中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审计经理、审计部主任;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审计经理、合伙人、黑龙江分所副所长;黑龙江省济仁药业财务总监等职务。2025年4月起至今,任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张言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张言伟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3、韩笑女士简历:

韩笑,女,1993年出生,大专学历。拥有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中级会计职称证书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013年至今,先后担任黑龙江省天华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税务会计、黑龙江金银花医药有限公司出纳和成本会计,哈尔滨智远商贸有限公司会计,黑龙江珍宝岛医药贸易有限公司费用会计,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证券事务主管。

韩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韩笑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2026-053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中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同时,公司2025年度业绩未达到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考核标准,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31,995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离职激励对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8.082元/股;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8.385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预计减少831,995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减少831,995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52)。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哈尔滨市平房开发区烟台一路8号

2、申报时间:2026年5月26日起45天内(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3、联 系 人:韩笑

4、联系电话:0451-86811969

5、传真号码:0451-87105767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2026-056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1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1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哈尔滨市平房开发区烟台一路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10日

至2026年6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6年5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参会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应于2026年6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到本公司一楼贵宾室办理登记手续。

(三)登记地点:哈尔滨市平房开发区烟台一路8号。

(四)异地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6月8日16:00前将邮件发送至公司邮箱),在电子邮件中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上身份证复印件,文件上请注明“股东会登记”字样。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平房开发区烟台一路8号董事会办公室

(三)联系方式:电话:(0451)86811969

邮箱:zbddsh@zbdzy.com

联系人:韩笑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