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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2026-05-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2026-046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上市股数为2,116,125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116,125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5月25日。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5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93名激励对象办理211.6125万份股票期权行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34)。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一)激励对象行权的股份数量

(二)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三)行权人数:93人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6年5月25日

(二)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211.6125万份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行权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另有豁免的除外。

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关于短线交易监管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关于短线交易监管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行权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故公司的股本总数不会发生变化,不涉及证券类别变更。本次行权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1、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5月14日出具了《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6]518Z0059号):截至2026年5月9日止,公司收到93名激励对象缴纳的股票期权认购款合计人民币19,235,576.25元,对应股份总数为2,116,125股,全部以货币出资,因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股票,故公司股本总额不变,库存股减少。

2、公司本次行权股票已于2026年5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过户登记确认书》。

五、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行权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行权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