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6-028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7日召开的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6年5月7日,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0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2,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因回购股份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自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预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5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0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5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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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25日至登记日:2026年6月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许昌市尚德路17号
咨询联系人:张冉 王峥夏
咨询电话:0374-3219525
传真电话:0374-3219525
七、备查文件
1、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6-026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大股东、董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
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公司大股东、董事姚致清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公司大股东、董事长姚致清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12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04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2,08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近日,公司收到姚致清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致清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04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08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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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04,000,000股,如无特殊说明,本公告占比均参考该总股本数。
注2: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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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姚致清先生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为董高锁定股。
注2: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进展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致清先生披露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时所做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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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致清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4、姚致清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姚致清先生签署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6-027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
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股东姚致清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公司大股东、董事长姚致清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12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04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2,08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姚致清先生出具的《关于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姚致清先生于2026年3月17日至2026年5月22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710,804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607,987股,其持股数量由15,599,946股减少至13,281,155股,持股比例从14.9999%下降至12.7703%,姚致清先生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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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格中披露的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股权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均为四舍五入导致。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