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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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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5-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86 证券简称:国投电力 公告编号:2026-022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5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26年5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董事长郭绪元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修订〈董事及监事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涉及公司全部董事薪酬事项,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监管要求,对公司《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涉及个人薪酬讨论,董事郭绪元、于海淼、高海回避表决。

(三)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报告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报告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涉及公司全部董事薪酬事项,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报告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报告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涉及个人薪酬讨论,董事于海淼、高海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批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业绩合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制度及经理层分工情况,编制并与经理层成员签订2026年度业绩合约。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红石能源向ICOHL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红石能源向ICOHL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七项议案、听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报告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等五项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7)。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600886 证券简称:国投电力 公告编号:2026-023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

薪酬报告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激励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编制了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报告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公司于2026年5月25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报告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议案涉及公司全部董事薪酬事项,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并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可领取固定董事津贴;非独立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任何薪酬津贴;内部董事薪酬按其担任的其他职务对应的薪酬管理办法执行,内部董事不再另行领取固定董事津贴;专职董事长薪酬结构和标准按照公司《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经核算,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情况如下:

二、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落实〈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要求的通知》要求,公司编制了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范围及期限

1.适用对象:公司董事。

2.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有关职务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可领取固定董事津贴,津贴标准按照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2.非独立外部董事是指由公司股东推荐,股东会选举担任董事职务,且不在公司内部任除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有关职务外的其他职务的董事。非独立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任何薪酬津贴,也不发放其他报酬、社保和福利待遇等。

3.内部董事是指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有关职务外的其他职务的董事。内部董事薪酬和考核按其担任的其他职务对应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执行,内部董事不再另行领取固定董事津贴。

4.专职董事长薪酬结构和标准按照公司《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三)其他规定

1.上述公司董事薪酬或津贴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薪酬或津贴按其实际任职时间计算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发放。

特此公告。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600886 证券简称:国投电力 公告编号:2026-024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报告

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激励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编制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报告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公司于2026年5月25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报告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经核算,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范围及期限

1.适用对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薪酬方案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依据公司《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确定,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等收入组成。

2.绩效年薪以年度薪酬标准的60%为基数,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并与经济效益变化、职工薪酬变化相联动。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实行递延支付机制。

(三)其他规定

1.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或津补贴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依法代扣代缴。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或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薪酬或津补贴按其实际任职时间计算并按照公司《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予以发放。

特此公告。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600886 证券简称:国投电力 公告编号:2026-025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红石能源向ICOHL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财务资助对象:Inch Cape Offshore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ICOHL公司)。

●财务资助方式:股东贷款。

●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364,613,011.47英镑。

●财务资助期限:借款发生日至2049年6月30日。

●财务资助利息:年化利率8%。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及发展需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ICOHL公司的其他股东方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贷款,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支持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外电力项目投资建设,全面保障项目建设期间资金需求,并依据英奇角项目融资协议中股东出资承诺的相关规定,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Red Rock Renewables Limited(以下简称红石能源)拟向其参股企业ICOHL公司提供本金总额不超过36,461.30万英镑的股东贷款,拟定年利率为8%,贷款期限至2049年6月30日,资金用于英奇角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管理,无担保措施。红石能源尚未与ICOHL公司签订股东贷款协议,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进行签署。经前期协商,ICOHL公司另一股东ESBII UK Limited(以下简称ESBII)拟按出资比例向ICOHL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贷款。

(二)审议程序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财务资助的主要原因及考虑

本次红石能源为ICOHL公司提供股东贷款,以满足其下属英奇角项目融资协议项下股东出资义务要求,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资金使用及业务开展。ICOHL公司的另一股东方ESBII按出资比例向ICOHL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贷款,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ICOHL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Inch Cape Offshore Holdings Ltd.

注册资本:149,902,390英镑

注册地址/办公地址:Ground Floor, New Clarendon, 114-116 George Street, Edinburgh, Scotland, EH2 4LH

成立时间:2020年10月20日

股权结构(如下图):

ICOHL公司为红石能源与爱尔兰电力公司(Electricity Supply Board,以下简称ESB)共同设立的合营公司,双方持股比例各占50%,是为开发英奇角项目设立的SPV公司。英奇角项目位于苏格兰北海区域,规划装机容量1,080MW,拟安装72台15MW风电机组。目前英奇角项目尚处于建设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ICOHL公司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数据为:资产总额220,327.69万英镑,负债总额222,224.93万英镑,净资产-1,897.24万英镑;2025年,营业收入为0万英镑,净利润-99.65万英镑。

截至2026年3月31日,ICOHL公司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数据为:资产总额247,729.66万英镑,负债总额232,265.49万英镑,净资产15,464.17万英镑;2026年1-3月,营业收入为0万英镑,净利润-118.71万英镑。

ICOHL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ICOHL公司其他股东情况

公司名称:ESBII UK Limited

注册地址:Eastcastle House, 27/28 Eastcastle Street, London, England, W1W 8DH

注册资本:1,000英镑

成立日期:2000年8月8日

ICOHL公司另一股东为ESBII,是ESB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办公室设于英国伦敦,主要负责ESB在英国的新能源项目开发及运营管理工作。ESB是一家垂直一体化的综合型公用事业公司,业务涵盖发电、输电和配电领域,成立于1927年,拥有大约8,000名员工。爱尔兰政府拥有该公司95%的股份,剩下的5%由员工持股计划的受托人持有。

ESBII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将按出资比例向ICOHL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贷款。

(三)上一会计年度对ICOHL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2025年,红石能源向ICOHL公司提供财务资助0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红石能源拟与ICOHL公司签订股东贷款协议,协议主要内容拟定如下:

1、股东贷款金额:不超过364,613,011.47英镑。

2、股东贷款期限:借款发生日至2049年6月30日。

3、资金用途:英奇角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管理。

4、贷款利率:年化利率8%。

以上股东贷款协议尚未签署,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进行签署。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股东贷款旨在满足英奇角项目工程建设资金需求,是红石能源根据英奇角项目融资协议的要求履行股东出资义务的一种方式,有助于项目降低税务成本并提升投资回报。公司将加快推进英奇角项目建设,确保项目顺利投产运营,持续强化经营管理,保障公司投资收益与资金安全。

本次股东贷款金额占公司净资产比例较低,且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ICOHL公司的其他股东方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贷款,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ICOHL公司资信状况良好,财务资助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董事会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宜,并同意将《关于红石能源向ICOHL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股东贷款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总余额折合人民币约为370,467.0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5.1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折合人民币为370,467.0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5.10%。无逾期未收回情况。

特此公告。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600886 证券简称:国投电力 公告编号:2026-026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制定了《2026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相关举措如下:

一、聚焦主责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始终围绕服务国家战略,全力践行能源保供央企使命,锚定“成为全球信赖的综合能源投资运营商”的发展愿景,聚焦主责主业,全面提升经营管理质效,增强价值创造能力。2025年,公司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中,业务开发布局持续提速,项目建设高质量推进,加强行业政策研究和市场分析,强化各项成本控制,经营业绩再上新台阶,全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93亿元,同比增加11.30%。

2026年,公司将继续坚持“效益第一”的投资管理原则,深耕境内外电力市场,股权投资计划72.7亿元,基本建设投资计划244.5亿元。公司将统筹抓好安全生产、经营发展、科技创新等重点工作,加大优质新能源项目开发力度,优化市场营销和燃料采购策略,持续提升财务专业化管理能力,夯实经营根基,以主业提质增效推动公司经营质量实现稳步跃升。

二、稳定分红回报,保障股东权益

公司始终秉持与股东共享发展成果的核心理念,高度重视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可预期性,统筹兼顾公司长远发展资金需求与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持续健全科学、透明、可持续的投资者回报机制。2025年,公司严格落实《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圆满完成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现金分红比例符合规划既定的不低于当年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55%的要求,分红款项按时足额派发至全体股东账户,切实保障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投资权益。

2026年,公司将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将市值管理纳入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要求,完善以现金分红为主要方式的投资者回报机制,将现金分红作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加强市值管理的重要抓手。公司将持续提升经营质效,巩固盈利根基,为全体投资者创造持续、稳定、可预期的投资回报。

三、优化产业布局,推动绿色转型

公司是一家以清洁能源为主、水火风光并济的综合型电力上市公司,始终坚持绿色、高质量发展,构建起水火风光多电源品种协同发力的电源结构,绿色低碳属性与结构优势显著,投资能力与抗风险能力较强。截至2025年底,公司已投产控股装机容量4689.56万千瓦,清洁能源装机占比72.12%,其中水电占比45.43%,新能源(含储能)占比26.69%,其余是清洁高效的火电项目。

2026年,公司将立足自身资源禀赋,积极探索清洁能源相关新业态、新模式,将清洁能源投资开发为公司业务增长的主要着力点,持续加大清洁能源业务拓展力度。公司以雅砻江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基地建设为核心,加快构建多元互补、清洁低碳的能源发展格局,稳步扩大优质清洁能源装机规模,持续优化电源结构。依托水火风光多电源品类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产业布局,为公司经营效益的稳定增长提供有力保障。

四、深化投关管理,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始终坚持“尊重投资者、敬畏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的理念,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持续健全常态化沟通机制,畅通多元化交流渠道,积极向资本市场传递公司经营价值与发展潜力。2025年,公司在每期定期报告发布后召开业绩说明会,通过上证e互动、投资者热线、现场调研、券商策略会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保持常态化良性互动,上证e互动提问回复率保持100%,投资者沟通的专业性和实效性持续提升。

2026年,公司将进一步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架构,持续高质量召开业绩说明会,深入解读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战略。持续完善“六位一体”沟通矩阵,建立健全投资者意见征询与反馈机制,及时回应市场关切。主动开展价值传播,增进资本市场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推动公司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合理匹配。

五、完善公司治理,坚持规范运作

公司始终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持续健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构建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经理层权责明晰、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治理体系,坚持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2025年,公司稳步推进治理体系优化,监事会于2025年内依法撤销,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面承接。全年依法合规召开7次股东会、13次董事会、22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勤勉尽责,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履职。2025年修订完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市值管理制度》等8项核心治理制度,进一步契合监管政策要求。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全年完成4次定期报告、66次临时公告披露,已连续九年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工作A级评价。

2026年,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各治理主体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强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建设,保障独立董事独立履职。深化重点领域合规风控,常态化开展内控评价与缺陷整改。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规范性与透明度,严格规范内幕信息管理。统筹公司与投资企业治理协同,强化控股投资企业规范管控,推动各级企业规范稳健运营,不断夯实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治理基础。

六、强化“关键少数”,优化激励约束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等“关键少数”管理,持续健全科学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激发经营管理团队干事创业活力,压实各方主体责任。2025年,公司修订了《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公司负责人薪酬管理体系,规范了激励约束机制,强化业绩导向,按照业绩考核结果刚性兑现绩效薪酬。公司董事勤勉尽责,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履职,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2026年,公司将持续完善激励约束体系,强化“关键少数”履职监督与责任追究。推动各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廉洁从业,充分调动经营管理团队积极性,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本方案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公司未来发展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600886证券简称:国投电力公告编号:2026-027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1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47号楼207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15日

至2026年6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报告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和各位独立董事分别提交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4已经公司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5-7已经公司2026年5月25日召开的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5、议案6、议案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第6项、第7项议案持股的董事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或邮寄复印件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6年6月5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三)登记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47号1501室公司证券与法律风控部

电话:(010)88006378 传真:(010)88006368

六、 其他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