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24 证券简称:完美世界 公告编号:2026-026
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5月26日14:30开始
2)网络投票:2026年5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6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路1号院4号楼完美世界A座20层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池宇峰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议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67人,代表股份900,299,6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08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595,117,1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676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62人,代表股份305,182,5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31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63人,代表股份305,463,1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45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280,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62人,代表股份305,182,5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313%。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894,038,2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45%;反对2,482,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57%;弃权3,77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9,201,6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502%;反对2,482,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26%;弃权3,77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72%。
公司独立董事在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97,665,2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74%;反对2,400,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66%;弃权23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828,6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76%;反对2,400,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57%;弃权23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7%。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9,477,5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979%;反对5,957,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17%;弃权4,864,89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4,640,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571%;反对5,957,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02%;弃权4,864,89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26%。
4、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97,198,9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56%;反对2,651,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45%;弃权44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362,3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49%;反对2,651,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81%;弃权44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0%。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97,031,2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70%;反对2,788,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97%;弃权48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194,6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300%;反对2,788,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28%;弃权48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72%。
6、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薪酬情况的议案》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作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9,046,9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995%;反对5,928,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07%;弃权48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9,046,9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995%;反对5,928,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07%;弃权48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8%。
7、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082,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017%;反对6,602,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15%;弃权3,77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082,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017%;反对6,602,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15%;弃权3,77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68%。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杜歆、兰梦圻
结论性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