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暨收购江西施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336 证券简称:宏辉果蔬 公告编号:2026-024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暨收购江西施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基本情况
为顺应国家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政策导向,推动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转型升级,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7日、2026年5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江西施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及自筹资金70,005.20万元受让自然人江鸿先生持有的江西施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41.128%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系公司在夯实与巩固原有主营业务的同时,积极寻求并布局第二增长曲线的重要举措,旨在构筑多业务驱动的发展新格局,全面提升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与整体抗风险能力。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购江西施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由全资子公司上海腾晖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腾晖”)作为本次收购江西施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施美药业”)41.128%股份的实施主体,负责推进并完成对施美药业41.128%股份的收购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本次交易项下各项交易文件、办理股份交割等相关事项,同时为满足上海腾晖收购施美药业之资金需求,公司拟将上海腾晖的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增加至5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暨收购江西施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一)关于增加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的完成情况
公司于近日接到全资子公司上海腾晖的通知,上海腾晖已完成本次增资相关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子公司工商信息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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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注册资本变更外,上海腾晖其他工商登记信息不变。
(2)变更后《营业执照》基本登记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K5R3UN2Y
名称:上海腾晖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扬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亿元
成立日期:2026年01月21日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新四平公路1236弄151号9幢二层
(二)关于收购江西施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进展情况
上海腾晖已于2026年5月19日向江鸿先生支付本次交易的首期股份转让款21,005.20万元(即标的股份对价的30%),施美药业于当日完成股东名册变更,将上海腾晖登记为其股东(持股4,318.44万股,持股比例为41.128%),并向上海腾晖出具更新后的股东名册。根据股东名册,施美药业股份结构及表决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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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抚州鸿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江鸿实际控制企业;抚州鸿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江样其实际控制企业,江鸿和江样其系兄弟关系。江鸿、鸿汇投资与标的公司的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一致行动关系。
注2:施美药业股东抚州鸿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鸿汇投资”)于2026年5月19日出具《关于放弃江西施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表决权的承诺函》,承诺鸿汇投资永久放弃行使持有的施美药业1,720万股股份(对应执行事务合伙人江鸿所持本企业86%财产份额而间接持有的标的公司16.38095%的股份)所拥有的表决权、提案权、提名权。因施美药业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红股导致放弃表决权对应股份数量增加的,前述新增股份的表决权也随之全部放弃行使,前述表决权放弃安排不可撤销或终止。
根据本次交易协议的约定,公司与抚州鸿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6年5月19日签订《股份质押协议》,鸿汇投资以其持有的施美药业8%的股份(对应施美药业840万股股份,来源于江鸿持有甲方86%财产份额中的42%财产份额所间接对应的施美药业8%的股份)作为质押标的,为江鸿承担业绩补偿义务和/或期末减值补偿义务的担保措施,担保期限为自股份质押登记办理完成之日起至专项审核报告及专项鉴证报告确认江鸿先生无需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和/或期末减值补偿义务之日或江鸿先生履行完毕本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义务或期末减值补偿义务之日止。前述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26年5月21日完成。
2026年5月22日,上海腾晖向江鸿先生支付第二期股份转让款14,001.04万元(即标的股份对价的20%)。
截至公告日,施美药业已发出关于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改组等事项的股东会通知,待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改组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程序后,公司将实现对标的公司的实质管理控制与财务并表控制权,届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根据后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1)公司子公司在日常运营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环境变化、市场竞争、运营管理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及时关注市场变化,加强对子公司的监督和管理,加强风险防范运行机制,积极防范和应对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收购施美药业41.128%股份是公司从长远利益出发而做出的慎重决策,尽管公司前期就施美药业进行了充分的调研与论证,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仍不能排除交易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等。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根据后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