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出租船舶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2026-033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出租船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远海公司与期租承租方签订船舶期租合同(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向期租承租方出租2艘大型气体船,期租租期为20年(期租承租方有选择权)。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二〇二六年第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括本次交易在内,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进行的出租资产类交易的交易累计为3次,累计金额未超过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远海液化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海公司”)计划与中资承租方(以下简称“期租承租方”)签订船舶期租合同,向期租承租方出租2艘大型气体船,期租租期为20年(期租承租方有选择权),租期内总租金约人民币59亿元。本次交易的租金水平符合当前市场同类船舶价格市场水平。
(二)目的和原因
公司开展本次交易,旨在满足重点客户新业务发展需求、增强客户粘性,巩固和深化产业链合作关系,有助于公司把握新型能源运输发展机遇,推动业务结构优化与升级,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三)董事会表决情况
2026年5月26日,公司召开二〇二六年第八次董事会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上海LNG 2艘气体船长期租赁项目的议案》。
(四)公司为交易生效履行的程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进行的出租资产交易累计次数为1次,已经履行公司决策程序,具体如下:
2026年1月31日,本公司发布《中远海能关于全资子公司船舶光租和期租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远海公司向中资承租方出租3艘大型气体船,租期为20年(中资承租方有选择权),租期内租金约为人民币88亿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出租资产类交易累计金额未超过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介绍
期租承租方为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经查询,未发现存在重大失信情形,资信状况良好。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名称:2艘大型气体船。
(二)权属情况:2艘船舶为远海公司从Seaspan Corporation Pte. Ltd.下属单船公司期租租入,租期20年(远海公司有选择权),所有权清晰,无抵押、质押、查封等权利限制。
(三)运营及财务情况:2艘船舶均尚未运营,预计于2028年内陆续交付,不涉及历史财务数据。
四、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的租金水平均依据当前市场同类船舶价格公平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市场行情,可实现较好的收益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远海公司作为出租人,将两艘气体船租给期租承租方,租期内总租金约人民币59亿元。两艘气体船预计于2028年内陆续交付。期租承租方母公司将就租金支付等义务提供履约担保。
六、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助于公司加快布局新型能源运输业务,巩固和深化与重点客户的产业链合作关系,并实现较好的经营收益,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预期将对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2026-032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期租租入船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计划与LR2船舶出租方签署船舶租赁合同,从LR2船舶出租方或其指定的船东公司租入2艘LR2新造船,租期为62个月(公司有选择权)。
● 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远海公司计划与气体船出租方签署船舶租赁合同,从气体船出租方下属单船公司租入2艘大型气体船,租期为20年(远海公司有选择权)。
● LR2船舶租入交易和气体船租入交易已经公司二〇二六年第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括LR2船舶租入交易和气体船租入交易在内,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进行的租入资产类交易的交易累计为4次,累计金额未超过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LR2船舶租入交易和气体船租入交易均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1、LR2船舶租入交易
公司计划与Navios Maritime Partners L.P.(以下简称“LR2船舶出租方”)签署船舶租赁合同(以下简称“LR2船舶租入交易”),从LR2船舶出租方或其指定的船东公司租入2艘LR2新造船,租期为62个月(公司有选择权),租期内总租金折合人民币约8亿元,租金水平符合当前市场同类船舶价格市场水平。
2、气体船租入交易
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远海液化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海公司”)计划与Seaspan Corporation Pte. Ltd.(以下简称“气体船出租方”)签订船舶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气体船租入交易”),从气体船出租方下属单船公司租入2艘大型气体船,租期为20年(远海公司有选择权),租期内总租金约为人民币34亿元,租金水平符合当前市场同类船舶价格市场水平。
(二)目的和原因
1.公司开展LR2船舶租入交易,旨在优化油轮船队结构,保持中长期运力规模,增强全球化运力配置与经营能力,为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与经济效益奠定坚实基础。
2.公司开展气体船租入交易,旨在通过布局新型能源运输船队,推动业务结构的优化与升级。交易涉及的船型具备绿色低碳、多液货兼容运输的技术优势,可适配多种清洁能源化工原料运输需求,有助于公司更好满足重点客户新业务发展需求、增强客户粘性、拓宽运力发展路径,巩固和深化产业链合作关系。
(三)董事会表决情况
2026年5月26日,公司召开二〇二六年第八次董事会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上海LNG两艘气体船长期租赁项目的议案》和《关于开展两艘LR2船舶长期期租租入业务的议案》。
(四)公司为交易生效履行的程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LR2船舶租入交易和气体船租入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进行的租入资产交易累计次数为2次,累计金额折合人民币78亿元。
下列第1至2项均已经履行公司决策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1. 2026年1月31日,本公司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船舶光租和期租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远海公司从新加坡船东租入3艘大型气体船,租期为20年(远海公司有选择权),租期内总租金约为人民币51亿元。
2. 2026年5月20日,本公司发布《二〇二六年第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本公司从独立第三方租入4艘VLCC(公司有选择权),租期为60-63个月,租期内总租金折合人民币约27亿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租入资产类交易累计金额未超过经审计净资产的50%,LR2船舶租入交易和气体船租入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介绍
LR2船舶出租方主要从事干散货、集装箱及油轮运输,气体船出租方主要从事以集装箱船舶为主的各类商用船舶资产管理、运营以及长期租赁业务,均为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经查询,未发现存在重大失信情形,资信状况良好。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LR2船舶租入交易
1.标的名称:2艘11.5万载重吨LR2新造船。
2.权属情况:2艘LR2船舶所有权清晰,无抵押、质押、查封等权利限制。
3.运营及财务情况:2艘LR2船舶均尚未运营,预计于2027年内陆续交付,不涉及历史财务数据。
(二)气体船租入交易
1.标的名称:2艘大型气体船
2.权属情况:2艘气体船所有权清晰,无抵押、质押、查封等权利限制。
3.运营及财务情况:2艘船舶均尚未运营,预计于2028年内陆续交付,不涉及历史财务数据。
四、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LR2船舶租入交易和气体船租入交易的租金水平均依据当前市场同类船舶价格公平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市场行情,未显著偏离公允价格,且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LR2船舶租入交易
公司作为承租人,从LR2船舶出租方或其指定的船东公司租入2艘LR2新造船,租期为62个月(公司有选择权),租期内总租金折合人民币约8亿元。2艘LR2新造船预计于2027年内陆续交付。
(二)气体船租入交易
远海公司作为承租人,从气体船出租方下属单船公司租入2艘大型气体船,租期为20年(远海公司有选择权),租期内总租金约人民币34亿元。2艘气体船预计于2028年内陆续交付。
六、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LR2船舶租入交易和气体船租入交易为公司构建了多元化的运力发展路径,有助于公司优化船队结构,巩固船队中长期运力规模,增强油运和气体运输服务能力,为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与经济效益奠定坚实基础。上述交易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预期将对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6日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证券代码:600026 公告编号:2026-030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及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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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请股东会授权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公司”)在得到股东会批准及授权后,自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期间(简称“本担保年度”)为六家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额度不超过7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本次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及本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如下:
币种:美元 单位:亿元
■
3.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4.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况
为降低本公司下属六家全资子公司融资成本,提高融资速度和效率,经本公司二〇二六年第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并将提请股东会审议及授权,本公司在获得股东会批准后,于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间在授权额度内提供下述担保:
由本公司为寰宇船务、中发香港、新加坡海能、海南海能、上海能化和大连海能提供融资性担保,融资担保总额不超过7亿美元(就本公告而言,美元金额乃按1.00美元兑人民币6.8288元之汇率换算为人民币,反之亦然。所采用之有关汇率(如适用)仅作说明用途,并不表示任何金额曾经、可能已经或将会按此汇率或任何其他汇率兑换或是否会兑换。)(或等值其他币种),具体如下: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由于采用额度预计方式,本次担保额度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及实施。在本担保年度的预计额度内,公司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之间可根据实际需求调剂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均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被担保方基本信息及最近两年财务数据详见本公告附件。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年度担保事项目前尚未签署具体担保协议。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将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在具体担保发生时签署有关担保协议。本公司将在每笔担保业务具体发生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被担保方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被担保方的控制权。被担保方现有经营状况正常,不存在偿债风险。
本次担保是为了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其业务的正常开展,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前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被担保方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可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上市公司权益不会因此受到损害,并同意提供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约25.63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约为5.52%。其中:
(一)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约为2.29亿美元(合计约人民币15.63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约为3.37%。
(二)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约为1.46亿美元(合计约人民币10.00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约为2.1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本次担保被担保方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系出于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正常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中远海能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年度担保额度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6日
附件: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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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方最近两年财务情况
币种:人民币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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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2026-031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海南中远海运能源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海能”)增资101,757.54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公司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建造6艘VLCC”和“投资建造3艘阿芙拉型原油轮”(以下简称“本次增资”)节点款的支付。
● 本次增资已经公司二〇二六年第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对外投资交易累计金额未超过经审计净资产的50%。
一、本次增资概述
(一)本次增资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海南海能增资101,757.54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公司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建造6艘VLCC”和“投资建造3艘阿芙拉型原油轮”节点款的支付。
2.本次增资的交易要素
■
(二)审议程序
2026年5月26日,公司二〇二六年第八次董事会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对海南海能9艘油轮新造船项目增资的议案》,批准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海南海能增资101,757.54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公司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建造6艘VLCC”和“投资建造3艘阿芙拉型原油轮”节点款的支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增资外,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进行的对外投资交易累计次数为1次,累计金额折合人民币约23.24亿元。具体如下:
2026年1月31日,本公司发布《中远海能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上海中远海运液化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LNG”)追加增资34,032.34万美元(以等值人民币增资,具体增资金额以实际增资时汇率为准)。上海LNG向远海液化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上海LNG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远海公司”)追加增资34,032.34万美元,后期由远海公司向远兴液化天然气运输有限公司和远致液化天然气运输有限公司各追加增资17,016.17万美元,用于投资建造2艘17.5万方LNG船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对外投资类交易累计金额未超过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次增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增资标的概况
本次增资标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海能。
(二)增资标的具体信息
1.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
海南海能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2.增资标的最近两年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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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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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本次增资拟在2026年内实施,公司以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为公司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三、本次增资的主要内容
详见“一、本次增资概述”。
四、本次增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通过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建造6艘VLCC”和“投资建造3艘阿芙拉型原油轮”节点款的支付,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可及时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节约融资成本,提升项目收益水平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风险整体可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将持续关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情况,并进行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积极预防和应对相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本次增资后募集资金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全资子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专款专用,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及其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并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增资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中远海能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2026-029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第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二〇二六年第八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6年5月19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5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听取并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下半年至2027年上半年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中远海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薪酬管理办法〉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修订《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薪酬管理办法》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建辉先生、陈岗先生和程燕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表决情况: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李建辉先生(会计专业人士)、陈岗先生和程燕女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能力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截至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日,李建辉先生、陈岗先生和程燕女士均未持有公司A股及H股股票及股票衍生品种或其他利益,均暂未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其已承诺将报名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学习证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李建辉先生、陈岗先生和程燕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对海南海能9艘油轮新造船项目增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中远海能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上海LNG投资建造4艘LNG运输船舶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上海LNG 2艘气体船长期租赁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中远海能关于期租租入船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和《中远海能关于全资子公司出租船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2艘LR2船舶长期期租租入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中远海能关于期租租入船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以报废方式处置“百花源”轮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公司所属境内控股子公司以报废拆解方式,以不低于经有权国资主管部门备案的评估价格,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处置“百花源”轮。
表决情况: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确定股东会的具体事项(包括时间及地点等),向股东发出上述股东会通知。
表决情况: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6日
附件:拟聘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简历
李建辉先生,1969年8月出生,会计学学士,中国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历任德勤中国审计及鉴证全国副主管合伙人、审计及鉴证首席运营官和战略官、华南地区审计专业维护总监合伙人、审计专业技术合伙人。
陈岗先生,1963年1月出生,经济学学士,高级经济师。历任联合石化亚洲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国际石油化工联合有限责任公司期货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执行董事、党委书记,中国国际石油化工联合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兼联合石化英国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石化炼油和销售板块(子集团)党工委委员。
程燕女士,1979年6月出生,清华大学工业工程系首届创新领军工程博士(在读),工学硕士,研究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数孪模型科技(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曾任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数字化转型总架构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