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及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90 证券简称:新致软件 公告编号:2026-043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及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致软件”或“公司”)于2026年5月25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2026年5月26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026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并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董事会换届工作已经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选举情况
2026年5月26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具体如下:
1、选举郭玮先生、章晓峰先生、郭逍阳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刘鸿亮先生、徐春先生、姜开达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公司于2026年5月25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峰先生为职工代表董事。
本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的3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和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相关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以及同日披露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
(二)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选举情况。
2026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郭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并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徐春(主任委员)、刘鸿亮、李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刘鸿亮(主任委员)、徐春、章晓峰;
提名委员会:姜开达(主任委员)、徐春、章晓峰;
战略委员会:郭玮(主任委员)、姜开达、郭逍阳。
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且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徐春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及董事长代行董秘的情况
(一)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具体聘任情况如下:
■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高级管理人员钱亚敏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章晓峰的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二)鉴于公司仍在积极寻觅董事会秘书人选,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长郭玮先生将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时间不超过6个月。
三、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寇祖亮先生担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各项职责,其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四、公司部分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因任期届满,金铭康先生、耿琦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但仍在公司任职。公司对上述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任职期间勤勉尽职、忠实诚信,积极履行职责,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五、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21-51105633
邮箱:investor@newtouch.com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杉路308号
邮编:201315
特此公告。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7日
附件:简历
钱亚敏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保险学专业,曾任上海晟峰软件有限公司财务、上海晟欧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上海欧比西晟峰软件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2018年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钱亚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寇祖亮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毕业于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财务管理专业,本科毕业于武汉纺织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工商管理专业。曾任职于北京致远互联软件有限公司,2018年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区域中心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寇祖亮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590 证券简称:新致软件 公告编号:2026-042
转债代码:118021 转债简称:新致转债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选举第五届董事会
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致软件”)第四届董事会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开展了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在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完成任职资格审核后,于2026年5月25日召开了2026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职工代表投票表决,同意选举李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6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7日
附件: 李峰先生简历
李峰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士学位,毕业于中国纺织大学信息管理系统专业。曾任职于上海捷天科技有限公司、燕梭金融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重庆数科金云科技有限公司。2011年加入新致软件,现任本公司共享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峰先生未持有新致软件的股票。李峰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590 证券简称:新致软件 公告编号:2026-041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杉路308号(陆家嘴智慧谷T6栋)五楼会议中心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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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591,590股,该部分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郭玮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召集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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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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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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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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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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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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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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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6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议案2、3、5、7、8、9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魏栋梁、张竞博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