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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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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6-05-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30 证券简称:芯导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9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6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园盛夏路565弄54号(D幢)11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15日至2026年6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6年6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三)登记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园盛夏路565弄54号(D幢)11层,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电话:021-60753051

特此公告。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证券代码:688230 证券简称:芯导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6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 投资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总体情况如下: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

(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标的。

2、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此次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以及组织财务部实施现金管理具体事项,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3、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五)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注:

1.上表中数据为2025年5月23日至2026年5月22日期间数据;

2.上表中“实际投入金额”、“实际收回本金”为最近12个月内滚动使用后的累计金额;

3.上表中“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按照期间单日最高余额计算;

4.上表中“最近一年净资产”、“最近一年净利润”为2025年度财务报表合并口径归母数据;

5.上表中“目前已使用的投资额度”、“尚未使用的投资额度”均为截至2026年5月22日的数据。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保障资金安全,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结合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30 证券简称:芯导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5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6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4.8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2,21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9,166.1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3,048.87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138,672.87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1月26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1月26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44197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置换划转资金至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进行置换的实际需求,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项目人员的工资、奖金等薪酬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员工薪酬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银行相关规定。

2、根据税务机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有关部门的要求,公司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各项税费等费用的缴纳均由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统一划转,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困难。

3、公司募投项目涉及的部分与研发相关的日常运营费用,支出较为繁琐且细碎,若所有费用直接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出,操作性较差,便利性较低,影响运营效率。

4、募投项目未来可能涉及从境外购置设备和软件等业务,根据供应商的要求需以外币或信用证进行支付,同时相关涉税支出需由公司与海关绑定的银行账户统一支付,受到募集资金账户功能限制,无法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

综上,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确保募投项目款项及时支付以及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根据实际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上述相关支出,再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应款项转至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自有资金账户,等额置换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自有资金已支付的款项,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确保部分自有资金合规、有效地用于募投项目,上述拟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操作流程规范如下:

1、公司财务部建立使用自有资金置换募集资金的台账,登记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的相关内容。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定期对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用途支出明细进行统计,提交付款申请流程,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后的6个月内,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款项至公司自有资金存款账户。

2、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情况进行检查,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基于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合理优化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30 证券简称:芯导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8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

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事项的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二、公司治理制度的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该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修订后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7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除下列修订内容外:

1、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将“总经理”调整为“经理”、“副总经理”调整为“副经理”;

2、因条款新增删减,导致部分条款序号内容变更,以及其他非实质性修订,如目录、条款编号、标点的调整等,因不涉及权利义务变动,不作一一对比。

本次《公司章程》其他修订的内容如下:

证券代码:688230 证券简称:芯导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7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流动性好、风险可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上述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公司收益。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用于购买流动性好、风险可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投资产品等。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流动性好、风险可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投资产品等,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1)公司购买流动性好、风险可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上述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委托理财,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标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标的投向,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本项授权投资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谨慎决策,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委托理财业务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公司管理层已进行充分的预估和测算,并且做好了相关的资金安排,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实施委托理财业务旨在有效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结合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