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97 证券简称:厦门空港 公告编号:2026-029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5月26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21日分别以专人、电子邮件或传真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九名。本次会议由朱昭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与厦门翔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苏玉荣先生、周小刚先生、朱昭先生、林丽群女士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于与厦门翔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未通过。经研究,公司将原议案中“厦门翔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业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调整为“翔业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9.5亿元”,其余内容保持不变,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调整后的《关于与厦门翔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厦门空港关于与厦门翔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调整后提请股东会审议的公告》(2026-030)。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同意将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 0票。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6年6月11日下午14:00在厦门空港佰翔花园酒店有限公司国际会议中心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厦门空港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2026-031)。
特此公告。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97 证券简称:厦门空港 公告编号:2026-030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厦门翔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调整后
提请股东会审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议案前次审议与调整情况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关于与厦门翔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未获通过。公司将上述议案中“厦门翔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业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调整为“翔业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9.5亿元”,其余内容保持不变,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审议调整后的《关于与厦门翔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 本次交易简要内容
公司与翔业财务公司于2023年5月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即将到期。为持续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公司拟与翔业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由翔业财务公司继续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为三年,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与厦门翔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具体事宜。
● 交易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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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议案前次股东会未获通过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经会议审议,《关于与厦门翔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未获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7《关于与厦门翔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同意5,815,574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48.5242%;反对6,087,381票,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50.7921%;弃权81,920票,弃权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683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815,574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48.5242%;反对6,087,381票,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50.7921%;弃权81,920票,弃权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6837%。
本议案关联股东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未通过。
二、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翔业财务公司于2023年5月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即将到期。为持续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公司拟与翔业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由翔业财务公司继续为公司提供存款、授信、票据等金融服务,公司及子公司存入翔业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但不包括来自翔业财务公司的任何贷款所得款项)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金额的20%,翔业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9.5亿元,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公司与翔业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三、 交易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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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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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原协议执行情况
□首次签订
√非首次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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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一)翔业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如下金融服务
1、存款服务:翔业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严格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执行存取自由的原则;提供的存款产品形式有: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存款利率在符合区域市场利率自律管理要求的情况下,不低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同档次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
2、结算服务:翔业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付款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结算服务收费严格执行人民银行相关规定,亦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结算费率标准。
3、授信服务:翔业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服务,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保理、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提供的贷款利率由双方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和区域市场贷款定价自律管理要求等现行市况协商厘定,且贷款利率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4、票据业务:翔业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票据类金融服务,包括银行承兑汇票、财务公司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相关业务,票据业务相关费率将不高于国内其他银行机构同类产品收费水平。
5、其他金融服务:翔业财务公司将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金融监管总局”)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翔业财务公司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将不高于中国主要银行机构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二)金融服务金额上限
1、本公司及子公司存入翔业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但不包括来自翔业财务公司的任何贷款所得款项)不超过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金额的20%原则确定。
2、翔业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9.5亿元。
(三)本协议经本公司股东会通过、双方签署后生效,有效期三年。如任何一方欲终止本协议,需至少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终止本协议。
六、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翔业财务公司作为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内部的金融服务供应商,相对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对公司的情况有较为深入的认识,能够通过提供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更好地满足公司对发挥公司资金规模效益、加速资金周转、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的需求,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和资本运营能力,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此项关联交易能提高公司资金结算效率,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七、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后的《关于与厦门翔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三位独立董事均同意上述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与翔业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继续接受翔业财务公司提供的存款、授信、票据等金融服务,可以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且交易过程均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调整后的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6年5月26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后的《关于与厦门翔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并同意提请股东会审议,关联董事苏玉荣先生、周小刚先生、朱昭先生、林丽群女士回避表决,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97 证券简称:厦门空港 公告编号:2026-031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1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1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厦门空港佰翔花园酒店有限公司国际会议中心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11日
至2026年6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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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6年5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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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26年6月4日上午9:30一11:30
2、登记地点: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会投票。
(5)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6月4日上午11点30分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电话:0592-5706078
特此公告。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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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