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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注销的公告

2026-05-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26-036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3、回购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17.45元/股(含本数)。

4、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所需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5、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7.45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688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7%;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7.45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573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6、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三个月、六个月尚没有明确的减持计划,若未来相关主体拟实施股份减持,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存在公司股东会未审议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4、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存在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5、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可能存在公司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以及《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注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有效地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及合理估值水平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进行股份回购,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符合《回购规则》以及《回购指引》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2、公司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7.45元/股,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

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3、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公司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7.45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688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7%;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7.45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573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差额余额不足以回购100股公司股份),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经股东会授权后,如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在以下窗口期不得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将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七)预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1、若按回购上限金额人民币1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7.45元/股测算,假设本次回购全部实施完毕,可回购股数约为688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7%。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注销,预计公司股本情况将发生如下变化:

2、若按回购下限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7.45元/股测算,假设本次回购全部实施完毕,可回购股数约为573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7%。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注销,预计公司股本情况将发生如下变化:

注:以上股份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回购完毕或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如出现合计数与分项数值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及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284,526.4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89,565.48万元,流动资产为386,719.2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12,000万元全部使用完毕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0.93%,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35%,约占公司流动资产的3.10%,占比均较小。本次公司回购股份反映了管理层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肯定,有利于增强公众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并提升公司的资本市场形象,为公司未来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若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17.45元/股(含)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7%。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三个月、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经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三个月、六个月尚没有明确的减持计划,若未来相关主体拟实施股份减持,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一)对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依据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和注销有关的其他事宜。如遇证券监管部门有新要求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授权其根据国家规定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市场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5、办理与股份回购并注销及《公司章程》修订、工商变更登记有关的全部事宜;

6、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市场条件、股价表现、公司实际情况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调整或者终止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7、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其他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回购事项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回购规则》《回购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回购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5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存在公司股东会未审议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4、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存在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5、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可能存在公司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报备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