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ST瑞茂 公告编号:2026-063
债券代码:255290.SH 债券简称:24瑞茂01
债券代码:255553.SH 债券简称:24瑞茂0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诉讼进展情况
(一)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茂通”)于2026年1月23日披露了公司与山西潞安煤炭经销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的诉讼,近日公司收到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两份民事裁定书,法院准许原告山西潞安煤炭经销有限责任公司撤回两起起诉。
(二)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日、2026年5月12日披露了公司及旗下全资子公司与湖北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近日公司收到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的两份民事裁定书,法院准许原告湖北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撤回两起起诉。
(三)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披露了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与李某公司清算责任纠纷的诉讼,近日公司收到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法院准许李某撤诉。
(四)公司于2026年4月2日披露了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与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上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诉讼,近日,公司收到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涉诉金额变更为2,024.4356万元人民币。
(五)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披露了公司及旗下全资子公司与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诉讼,近日公司收到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1、被告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行借款本金33300万元及利息110006.25元【利息暂计至2025年11月10日;自2025年11月10日起至2025年11月22日的利息,以本金3330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525%计算;自2025年11月22日起至实际偿还完毕之日止的利息(含罚息等)以33300万元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6.525%上浮50%,即9.7875%计算】;
2、被告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河南中瑞集团有限公司、河南臻益远实业有限公司、河南新地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瑞茂通粮油有限公司对上述被告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债务;
3、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万永兴、余祥伟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万永兴、余祥伟承担清偿责任后可以向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追偿;
4、驳回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713137元,由被告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中瑞集团有限公司、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河南臻益远实业有限公司、河南瑞茂通粮油有限公司、河南新地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万永兴、余祥伟共同负担。
(六)公司于2026年4月2日披露了公司及旗下控股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宁东支行信用证纠纷的诉讼,近日公司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人民法院出具的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1、被告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宁东支行支付垫款1000万元,利息46666.67元,合计10046666.67元,并以100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计算,支付自2026年1月20日至垫款实际付清之日的利息;
2、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最高限额1亿元内、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在最高限额2亿元内对上述垫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驳回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宁东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1040元,保全费5000元,均由被告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负担。
(七)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了离职员工与公司及公司旗下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的裁决结果,近日公司收到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通知书,具体内容如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2条规定,责令瑞茂通履行下列义务:支付2025年11月工资人民币12200元。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人民币65413.13元。支付执行费1064.2元。
二、对公司利润等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部分案件已经一审判决或进入执行阶段,公司根据一审判决结果确认预计负债或依照执行通知书调整相关费用,预计影响公司2026年利润总额19,270,650.30元,另外劳动仲裁相关的案件,影响公司2025年利润总额2,963,110.51元,预计影响公司2026年利润总额784,529.76元。剩余诉讼/仲裁尚未开庭审理,后续判决/裁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影响以法院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后续公司可能还会发生诉讼、仲裁、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冻结、因公司提供担保而可能被要求履行担保责任等风险,公司将保持关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本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ST瑞茂 公告编号:2026-062
债券代码:255290.SH 债券简称:24瑞茂01
债券代码:255553.SH 债券简称:24瑞茂0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金融机构逾期和票据逾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新增金融机构逾期和票据逾期金额合计约为49,595.8627万元人民币,占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67%;累计逾期金额合计约为576,293.8203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4.01%。
一、金融机构逾期和票据逾期的情况
公司及旗下子公司出现未能按时履行部分债务偿还义务的情况,详情请见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旗下子公司新增金融机构逾期和票据逾期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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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旗下子公司新增金融机构逾期的借款本金合计约为12,436.2159万元人民币;公司旗下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兑付存在新增逾期情况,新增逾期金额约为37,159.6468万元人民币;以上逾期金额合计约为49,595.8627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6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旗下子公司在债务化解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包括但不限于与部分金融机构达成分期还款计划、在法院的主持下与部分银行达成《民事调解书》延长还款期限等,目前累计金融机构逾期的借款本金合计约为489,160.8263万元人民币,累计商业承兑汇票逾期金额合计约为87,132.9939万元人民币,以上逾期金额合计约为576,293.8203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4.01%。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由于债务逾期,公司及旗下子公司面临支付相关逾期利息等情况,进而导致财务费用增加,同时债务逾期事项导致相关主体融资能力下降。由于公司为旗下部分子公司融资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存在因债务逾期面临诉讼、仲裁、履行担保责任、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冻结等风险,可能对收付款等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不利影响。公司正积极与各方沟通协商,妥善解决上述债务问题。
2、公司后续可能还会发生债务逾期等风险,公司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上述事项并持续推进妥善解决,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本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附件:金融机构逾期和票据逾期累计汇总情况表(包含提前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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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公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