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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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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航中核汇能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26-05-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05月28日

一、公告基本信息

注:1、中航中核汇能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2、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二、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基金自2026年5月18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募集,公众投资者的募集期于2026年5月18日结束,战略投资者及网下投资者的募集期于2026年5月19日结束。

2、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评估费、财务顾问费(如有)、会计师费、律师费等各项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4、本基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基金份额;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以实际结息适用利率所计算的利息金额为准。

三、投资者认购情况

中国证监会准予本基金的募集总份额20,000万份,经过比例配售,最终战略投资者有效认购基金份额数量为14,000万份,占基金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70%;网下投资者配售份额为4,200万份,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售数量的70%;公众投资者配售份额为1,800万份,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售数量的30%。

本次自主配售结果符合《中航中核汇能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航中核汇能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询价公告》《中航中核汇能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下简称“《发售公告》”)中公布的配售规则。

1、战略配售

本次发售的34家战略投资者均已根据战略配售协议,按照网下询价确定的认购价格认购其承诺的基金份额,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认购款项足额汇至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本基金战略配售100%配售。

本次发售最终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原始权益人初始持有不动产项目权益的比例为100%。本次发售中原始权益人及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认购基金份额数量为75,068,000.00份,占发售份额总量的比例为37.534%。

2、网下发售

本次《发售公告》中披露的93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583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均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REITs询价与认购系统”提交了认购申请,其中有93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582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已按照《发售公告》的要求进行了网下认购并全额缴纳认购款,对应的有效认购基金份额数量为1,150,034.00万份,超过《发售公告》中规定的网下发售初始发售总量。未按照《发售公告》要求完成网下认购及全额缴纳认购款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如下:

最终网下投资者配售比例为0.36520659%。具体各配售对象获配情况及可交易份额情况详见“附表:网下投资者配售信息表”。

网下询价阶段,剔除无效报价后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拟认购份额数量总和为网下初始发售份额数量的361.36倍,超过网下初始发售份额数量的100倍(不含)。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自本基金上市之日起可交易的份额为其全部获配份额。

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网下配售对象送达相应安排通知。监管机构有权对网下投资者的交易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3、公众发售

募集期间,本基金公众投资者的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超过《发售公告》披露的拟向公众投资者发售的基金份额数量,基金管理人对公众投资者的认购申请采用“全程比例配售”的原则予以部分确认。本基金公众投资者有效认购申请实际确认比例为0.23569920%,最终确认份额保留至整数位。

四、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存续期内采取封闭式运作并在上交所上市,不开放申购(由于基金的扩募引起的份额发售除外)、赎回。基金合同生效后,在符合法律法规和上交所规定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申请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上市交易。本基金在上交所上市后,场内份额可以上市交易,使用场外基金账户认购的基金份额可通过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参与上交所场内交易,具体可根据上交所、登记机构相关规则办理。

除根据本基金合同约定延长存续期或提前终止外,本基金存续期(即基金封闭期)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17年,本基金在此期间内封闭运作并在符合规定的情形下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如本基金存续期届满且未延长基金合同有效期限,则基金合同终止。存续期届满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本基金可延长存续期限。否则,本基金终止运作并进入清算期进行资产处置,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详见基金合同第二十二部分。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已经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avicfund.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186)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投资者购买基金时,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谨慎选择。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投资不动产基金可能面临以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与不动产基金相关的风险: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基金价格波动风险及折溢价风险、基金限售份额解禁风险、集中投资风险、发售失败的风险、交易失败的风险、不动产基金关联交易与利益冲突风险、不动产基金与交易安排相关的风险、税收等政策调整风险、外部借款相关风险、管理风险、信用风险、其他风险、关于中核集团下设REITs双平台的风险、不动产项目和不动产资产处置的风险、保理方案发生变动的风险等。

2、与不动产项目相关的风险: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可能导致的行业风险、风力发电行业技术迭代风险、应收国补款项账龄较长的风险、上网电价国补退坡的风险、环保不达标的风险、项目公司营业收入季节性波动风险、《电力业务许可证》续期风险、《购售电合同》的延期、续签风险、《并网调度协议》的延期、续签风险、北塔山风电项目适用的政府间送受电协议调整、续签风险、电力市场化交易政策变动等风险、北塔山风电项目汇集站和送出线路未入池的风险、涉及潜在送出线路和汇集站相关处罚、诉讼的风险、关联方其他项目租赁富川协合风电项目升压站的风险、不动产项目未来大修的风险、电力消纳及限电风险、上网电量与评估假设出现差异的风险、合规运营及安全生产风险、市场风险、不动产项目运营管理机构的履职风险、区域竞争风险、行业特有的自然灾害风险、不可抗力风险、项目公司历史股权转让协议的履约风险、估值及公允价值变动的相关风险、基金可供分配金额预测风险等。

具体风险揭示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特此公告。(以下无正文)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28日

附表:网下投资者配售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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