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28 证券简称:茂业商业 编号:临2026-028号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5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由董事长高宏彪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期限,并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民生银行成都分行授信抵押物的议案》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22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民生银行成都分行申请肆亿元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成都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期限十二个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肆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茂业商业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经双方协商,拟将该次授信抵押物调整如下:
原方案:该笔授信以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茂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所属的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大街财富华尔街1号楼1层至7层合计建筑面积为68,406.39平方米的房产作为抵押担保,具体以内蒙古茂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民生银行成都分行签订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为准。
调整后方案:该笔授信以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茂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所属的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大街财富华尔街1号楼-2层至7层合计建筑面积为101,200.08平方米的房产作为抵押担保,具体以内蒙古茂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民生银行成都分行签订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为准。
其余内容未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