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9
峰 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高性能电机驱动控制芯片及控制系统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计划用于场地投入的募集资金(共计18,900万元)的实施方式由联合竞买土地并进行合作建设变更为购置房产的方式。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57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090,85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9,344.9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2,846.18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4月15日全部到位,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195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4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根据《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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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及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一)募投项目基本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募投项目“高性能电机驱动控制芯片及控制系统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高性能电机驱动控制芯片MCU的持续研究开发,本项目原计划用于场地投入的募集资金(共计18,900万元)的实施方式为:公司拟通过购置房产的方式以获取募投项目所需的场所,实施地点是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相关购置房产安排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具体实施,截至《招股说明书》披露日,该募投项目所涉场所尚未购置。
(二)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历次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高性能电机驱动控制芯片及控制系统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计划用于场地投入的募集资金(共计18,900万元)的实施方式由购置房产变更为联合竞买土地并进行合作建设的方式,与深圳市南山区政府遴选的其他用地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深圳市南山区留仙洞七街坊多产业融合大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挂牌出让竞买并在该地块上进行合作建设。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该议案于2022年6月1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分别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本次变更情况
截至2026年5月21日,首发募投项目“高性能电机驱动控制芯片及控制系统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16,285.27万元,其中联合竞买土地并进行合作建设的场地投入累计金额为3,921.21万元。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公司拟将募投项目“高性能电机驱动控制芯片及控制系统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计划用于场地投入的募集资金(共计18,900万元)的实施方式由联合竞买土地并进行合作建设变更为购置房产的方式,购买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前海深港合作区妈湾15单元02街坊T102-0482宗地上建设的商品房润融大厦(二期)1栋房产(以下简称“标的房产”)。该购买标的房产事项已于2025 年12 月25日经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公司拟购买房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截至2026年5月21日,该标的房产正在建设中,公司就购买该标的房产累计投入自有资金金额为20,756.50万元。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后,公司将以自有资金置换原实施方式下已在联合竞买土地并进行合作建设的场地累计投入的募集资金3,921.21万元后,以该募投项目原计划用于场地投入的募集资金18,900万元作为购买标的房产的第二期投资款(该笔投资款由募集资金账户直接支付,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对标的房产前期投入金额的置换),购买标的房产不足部分以自有资金予以补充投入,直至该标的房产投入使用。
三、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具体原因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审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考虑到公司长远发展及未来的战略布局及较快的发展进度,为保证募投项目场地投入的合理时间、地点规划及募投整体方案的顺利实施,同时本着优化工作和研发环境、满足公司规模进一步扩大带来的人员扩张需求、为后续高效发展预留充裕研发及办公空间的原则,公司根据日常经营的实际情况和场地建设实际进展,对该项目的实施方式进行适当调整。变更后的实施方式能够更加高效的达成该募投项目场地投入的需要,有效提升公司研发项目的深度和广度,留住和吸引高端人才,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为公司长期发展做好坚实铺垫,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四、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高性能电机驱动控制芯片及控制系统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计划用于场地投入的募集资金(共计18,900万元)的实施方式由联合竞买土地并进行合作建设变更为购置房产的方式,是基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相关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结合不同场地建设实际进展及交付时间预期,综合考虑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和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作出的审慎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募投项目仍投资于主营业务,且均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五、风险提示
本次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场地投入为购买房产方式,由于该事项包含预售房产,存在建设工程周期,且验收和交付均需要相关部门审批,能否完成交付及实际交付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后续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募投项目实施的情况
为便于公司后续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使用募集资金购置房产的相关事项,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为止。
七、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高性能电机驱动控制芯片及控制系统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计划用于场地投入的募集资金(共计18,900万元)的实施方式由联合竞买土地并进行合作建设变更为购置房产的方式。为便于公司后续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使用募集资金购置房产的相关事项,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为止。
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专项意见说明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由联合竞买土地并进行合作建设变更为购置房产)属于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范畴,根据相关规定应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由联合竞买土地并进行合作建设变更为购置房产的事项无异议。
九、上网公告附件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峰■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8
峰 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依法开展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BI LEI、BI CHAO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陈井阳、林明耀、牛双霞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以下简称“独立非执行董事”或“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公司将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认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工作经验和充分的独立性,且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因此,同意陈井阳、林明耀、牛双霞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提名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陈井阳、林明耀、牛双霞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培训证明材料,其中陈井阳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二、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董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峰■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附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
BI LEI(毕磊),1971年出生,新加坡国籍,应用物理和电气工程专业硕士学历。1995年12月至2000年9月,任新加坡科技局数据存储研究所研发工程师;2000年9月至2004年9月任飞利浦半导体亚太研发中心高级芯片设计工程师;2004年10月至2010年2月任深圳芯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副总;2010年5月至2020年6月,历任峰岹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岹有限”)执行董事、董事长兼总经理、首席执行官;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首席执行官。
BI LEI(毕磊)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日,BI LEI(毕磊)先生通过控股股东峰岹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岹香港”)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2,391,934股,直接持有公司股权激励所得股份18,000股。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BI CHAO(毕超),1958年出生,新加坡国籍,博士学历。1984年11月至1990年11月,任东南大学讲师;1994年4月至1996年7月,任西部数据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1996年8月至2014年6月,先后任新加坡科技局数据存储研究所主任工程师、研究员、资深科学家;2014年6月至今,就职于峰岹科技,任首席技术官,现任公司董事、首席技术官。
BI CHAO(毕超)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日,BI CHAO(毕超)先生通过控股股东峰岹香港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739,677股,直接持有公司股权激励所得股份6,000股。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井阳,1982年出生,金融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已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08年7月至2015年6月,历任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兼董秘助理、董事、董事会秘书。2016年3月至2024年11月,历任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副董事长。2024年11月至今任深圳汇炬共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2025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陈井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牛双霞,1981年出生,中国香港籍,博士研究生学历。2012年至2023年,历任香港理工大学工程学院研究助理教授、助理教授、副教授。2023年至今任香港理工大学工程学院教授;2025年6月至今,任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牛双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林明耀,1959年出生,中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1985年4月至 2004 年3月,历任东南大学电气工程学院讲师、副教授。2004年4月至今任东南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教授。2020年12月至今,任江苏大烨智能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2月至今,任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林明耀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0
峰 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1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6月1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区科技中2路1号深圳软件园(2期)11栋801室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12日
至2026年6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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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于2026年5月27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予以披露。
公司将在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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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 登记时间:2026年6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二) 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区科技中2路1号深圳软件园(2期)11栋801室
(三) 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4、如通过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一) 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 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 H 股 股 东 登 记 及 参 会 事 项 请 参 阅 公 司 在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网 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股东通函及相关公告。
(四)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区科技中2路1号深圳软件园(2期)11栋801室
会议联系人:焦倩倩
邮编: 518057
电话: 0755-86181158-4201
传真: 0755-26867715
邮箱: ir@fortiortech.com
特此公告。
峰■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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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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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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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7
峰 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6月04日 (星期四) 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6年05月28日 (星期四) 至06月03日 (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fortiortech.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分别于2026年3月28日、4月29日发布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06月04日 (星期四) 16:00-17:00举行2025年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6月04日 (星期四) 16:00-17: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BI LEI先生
董事会秘书:焦倩倩女士
财务总监:张红梅女士
独立董事:陈井阳先生、林明耀先生、牛双霞女士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06月04日 (星期四) 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05月28日 (星期四) 至06月03日 (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fortiortech.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焦倩倩
电话:0755-86181158-4201
邮箱:ir@fortiortech.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峰■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