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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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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5-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6-018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以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6年5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参加表决的人员与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共审议了四项议案,在事前已与各位董事对议案内容进行过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最终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公司所处行业、地区及经营规模相适应,是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的相关薪酬政策、考核标准,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是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6-019号公告。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及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按程序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同意提名以下5名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1 审议通过了《提名焦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2审议通过了《提名焦岩岩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审议通过了《提名秦怀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4审议通过了《提名常万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5审议通过了《提名刘欣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上述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简历详见附件。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及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按程序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同意提名以下3名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1审议通过了《提名纪念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2审议通过了《提名马明慧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3审议通过了《提名程培育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上述候选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纪念先生、马明慧女士、程培育先生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相关培训证明材料,独立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相关事宜》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十次会议所审议的部分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拟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6-020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纪要;

2、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纪要;

3、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焦强 男,汉族,出生于1991年6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本科学历。2015年3月至2015年12月任哈尔滨招商证券投资顾问,2016年1月至2017年3月任哈尔滨国坤投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助理,2017年3月至2018年5月任江海证券业务发展部业务经理。2018年5月至2020年6月任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总裁助理;2020年6月至2021年8月任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助理、总裁助理;2021年8月至2021年11月任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济师,2021年11月至2023年5月任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23年5月至今任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焦岩岩 女,汉族,出生于1982年9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澳大利亚蒙纳什大学,北京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在读工程博士。2008年3月至2010年1月任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6月至2018年1月任哈尔滨海丰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12月至2015年12月任黑龙江龙泰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4年4月至2018年1月任黑龙江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2014年4月至2020年5月任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2020年5月至2023年5月任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济师,2020年5月至今任北京技术研发中心总经理、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5月至今任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秦怀 男,汉族,生于1969年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共产党党员,毕业于黑龙江矿业学院(今黑龙江科技大学),大学本科学历。1991年7月至1999年10月任沈阳矿务局彩屯洗煤厂彩屯煤矿技术员、团委书记,1999年11月至2002年7月任七台河矿业精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龙湖选煤厂生产部浮选车间生产副主任,2002年7月至2005年4月任黑龙江宝泰隆焦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5月起任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3月至2023年5月任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6年8月至2023年5月任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2023年5月至今任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常万昌 男,汉族,生于1968年5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共产党党员,毕业于哈尔滨工程大学,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90年至1992年任七台河矿务局新建煤矿技术员,1992年至2003年任七台河市洗煤厂财务科科长,2003年至2005年4月任宝泰隆集团副总经理,2005年5月至2008年3月任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有限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2008年3月至2017年4月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2017年4月至2019年6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9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刘欣 女,汉族,出生于1981年6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清华大学,EMBA。2002年至2014年6月任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2014年6月至2021年7月任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期间曾任京蓝科技公司旗下的投资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大数据公司董事长、物联网公司董事长、园林公司董事长、无人机公司执行董事、水利公司董事等职务,2021年11月至2022年3月,任锐仕方达人才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2022年9月至今任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3年5月至今任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纪念 男,汉族,生于1962年3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共产党党员,毕业于鸡西工学院,机电专业,专科学历。2010年10月至2013年5月任七煤集团公司向阳煤矿矿长;2013年5月至2017年11月任七煤集团公司东风煤矿矿长;2017年12月至2022年12月任七台河慧泉公司总经理;2022年12月退休。

马明慧 女,回族,生于1971年4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群众,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律硕士。1998年9月至2007年5月任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检察院科员;2007年7月至2009年2月任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09年2月至2012年3月任北京合弘威宇律师事务所(原北京市威宇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2年3月至今任北京尚勤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23年12月至今任捷贝通石油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程培育 男,汉族,生于1984年6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共产党党员,毕业于黑龙江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持有注册会计师、法律职业资格、税务师专业证书。2004年3月至2022年2月任七台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主任;2022年3月至2025年7月任黑龙江昕泰源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2025年8月至今任七台河市鑫瀚途供应链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证券代码:601011 证券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6-019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规范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健全薪酬激励约束机制,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津贴

独立董事每人每年100,000元人民币(税后),不额外领取薪酬,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2)非独立董事津贴

非独立董事的津贴以固定方式发放,每人每年20,000元人民币(税后),按年支付,于每年度结束后三十日内发放。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岗位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结果领取薪酬,其薪酬方案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价值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为年度的基本报酬。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价值、绩效贡献及责任承担,实行分期考核与发放管理,其中年度绩效薪酬依据个人年度绩效目标,结合公司年度整体经营业绩完成情况综合考核后发放。

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四、其他规定

1、除独立董事外,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根据国家税务法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届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除上述薪酬方案以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针对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视公司经营情况另行确定。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薪酬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011 证券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6-020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1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1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17日

至2026年6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除上述各项议案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会议上作2025年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26年5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6-006号、临2026-018号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焦岩岩、秦怀、常万昌、刘欣、李剑峰、边兴海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会议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和个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会议登记时间:2026年6月17日

3、会议登记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食宿费用自理

2、联 系 人:唐晶 高文博

3、联系电话:0464-2919908

4、传 真:0464-2919980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