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1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7日(星期三)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7日
公司A股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7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协鑫广场15F
3、会议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陆徐杨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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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311,266,052股,A股股本为229,151,752股,H股股本为82,114,300股,其中公司A股回购专户的股份数量为1,736,176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总股本数为309,529,876股。
注2: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监票人、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提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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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报告摘要及业绩公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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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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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授予公司董事会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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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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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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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议案关联股东海南锦迪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陆小红女士、郑彤女士、郑虹女士已回避表决。
(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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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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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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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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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议案关联股东海南锦迪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陆小红女士、郑彤女士、郑虹女士已回避表决。
此外,在本次股东会上,独立董事沈文忠先生、茆晓颖女士、马树立先生、张亮先生分别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述职。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曾祥娜、刘皑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