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使用募集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增加借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4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使用募集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增加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华科技”或“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借款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创新中心项目”的预计达到完全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7年5月,将“创新中心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8,000.00万元存放于母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及理财收益(以实际转出日的金额为准)以无息借款方式向全资子公司世晨材料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晨技术”)增加借款,用于“创新中心项目”的建设。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16日出具《关于同意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90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截至2023年6月7日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558,87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09元,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389,999,994.4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428,795.84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2,571,198.64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2023年6月7日,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23]B042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进行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
根据《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注册稿)》、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募投项目金额调整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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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募投项目“创新中心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资规模、实施主体和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调整 “创新中心项目”的预计达到完全可使用状态日期,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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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创新中心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创新中心项目”于2023年5月开工建设。项目推进过程中,公司对项目设计、施工、现场管理等各环节实施全流程管控,整体建设周期有所延长。该项目已于2026年1月完成综合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目前正在陆续进行研发设备的购置安装工作。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以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该项目达31,789.72万元(不含税)。
结合市场环境、研发规划及研发设备评估、选型、采购周期,公司秉持审慎原则合理安排募集资金支付节奏,将在后续陆续支付和使用剩余部分2022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整体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后。经综合评估,公司决定将该募投项目预计达到完全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7年5月。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在账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截至2026年4月30日,“创新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148.60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7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448.60万元。
(三)是否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
除上述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外,不存在其他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预计完成时间及分期投资计划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资规模、实施主体和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决定将该募投项目预计达到完全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7年5月。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有计划地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
(五)延期后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密切关注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进展情况,积极优化资源配置,合理统筹,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督管理,推动募投项目按期完成。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规模、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四、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借款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世晨技术缴纳已认缴但尚未全部实缴的注册资本3,700.00万元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300.00万元的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创新中心项目”。公司拟在前述审议通过的基础上,将上述8,000.00万元募集资金存放于母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及理财收益(以实际转出日的金额为准)以无息借款方式向世晨技术增加借款,用于“创新中心项目”的建设。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创新中心项目”的预计达到完全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7年5月,将“创新中心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8,000.00万元存放于母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及理财收益(以实际转出日的金额为准)以无息借款方式向全资子公司世晨技术增加借款,用于“创新中心项目”的建设。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借款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借款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等,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借款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借款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3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调整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5月28日,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根据《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选举董事长顾正青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选举通过后,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发生变更。
二、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已完成补选,为保证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正常履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公司拟对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召集人)及委员进行调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调整前后的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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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2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光路168号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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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280,382,791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1,659,641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78,723,150股。
注2:本决议所有比例数据保留四位小数,若出现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顾正青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计毓雯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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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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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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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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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月鹏、邹佩垚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世华科技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世华科技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