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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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2026-05-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61 证券简称:中信金属 公告编号:2026-023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1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1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京城大厦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18日

至2026年6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第十七次、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6年3月26日、2026年4月22日及2026年5月29日公司分别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的公告及后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本次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5、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券商出具的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三)登记时间:2026年6月12日(9:00至11:30,13:30至16:30)。

(四)登记地址: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费用: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超

电话:010-59662188

传真:010-84865089

电子信箱:citicmetal@citic.com

特此公告。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061 证券简称:中信金属 公告编号:2026-022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6年5月28日以现场会议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献文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并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601061 证券简称:中信金属 公告编号:2026-021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信金属)投资项目长期借款的再融资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中信金属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投资),向星展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展香港)申请总额为10,000万美元(或等值港币)的承诺性定期贷款,本笔贷款的基本期限为36个月,由中信金属提供担保。

2026年5月28日,公司与星展香港签署了《保证合同》,由中信金属为香港投资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担保合同的主合同为香港投资与星展香港于2026年5月28日所签署的承诺性定期贷款合同,本金金额为10,000万美元(或等值港币);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计,直至主合同项下的相关银行业务项下香港投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后满三年之日止;保证范围包括星展香港根据主合同与香港投资办理的银行业务项下,香港投资应向星展香港支付的累计本金余额(指本金累计发生额减去本金累计归还额后的余额)或/及所有应付款项,及其所有的相关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及约定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用、律师费用、强制执行费用等)及香港投资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星展香港支付而尚未完全支付的其它所有债务,以及在主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况下香港投资应向星展香港赔偿的全部损失。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及担保最高限额均在公司前述已审批议案批准的被担保人及担保额度范围内,故无需就此次担保事项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注:本表数据若出现与各分项数值之差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截至目前,被担保人香港投资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权利人:星展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1.被保证的债权种类及主债权数额:最高限额为10,000万美元(或等值港币)的银行借款。

2.担保范围包括星展香港根据主合同与香港投资办理的银行业务项下,香港投资应向星展香港支付的累计本金余额(指本金累计发生额减去本金累计归还额后的余额)或/及所有应付款项,及其所有的相关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及约定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用、律师费用、强制执行费用等)及香港投资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星展香港支付而尚未完全支付的其它所有债务,以及在主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况下香港投资应向星展香港赔偿的全部损失。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为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计,直至主合同项下的相关银行业务项下香港投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后满三年之日止。

5.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投资项目长期贷款的再融资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担保风险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该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主要担保情况有如下分类:

1、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额(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人民币79.12亿元及14.24亿美元,实际发生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15亿元及8.9亿美元。

2、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额(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人民币30亿元及18.65亿美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担保余额为9.05亿元及1.48亿美元。

3、对公司联营企业的担保:为联营公司中国铌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Minera Las Bambas S.A.提供的保证担保和股权质押,均为各股东按持股比例同时提供。其中:(1)保证担保总额为4.92亿美元,实际发生担保余额为2.01亿美元。(2)股权质押: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投资以持有的中国铌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权为中国铌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贷款提供担保。截至2026年3月31日,以上两种方式担保对应的债务余额为2.01亿美元。

综上,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下同)为人民币109.12亿元及37.81亿美元(不含股权质押,以股权质押方式提供担保,可能承担的债务最大不超过股权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61.31%(美元部分按照2025年12月31日的中国人民银行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7.0288计算,下同)。上述担保实际余额为人民币19.20亿元、12.39亿美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45.7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