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香农芯创 公告编号:2026-058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经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变更为880,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及其他外币),由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相关资产抵押及质押额度由4.5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及其他外币)变更为12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及其他外币)。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23日、2026年4月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104)、《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3、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完成情况,公司股本总额已由464,885,767股增加至469,541,767股。根据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原则,经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公司最新总股本469,541,7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21770元(含税,最终派发金额以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规则实施金额为准),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具体以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在利润分配的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若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按照最新总股本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一、会议通知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4日、5月1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分别刊登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5)、《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8日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8日9:15至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166号航天科技广场B座22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泽伟先生。
6、本次股东会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61人,代表股份156,202,4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67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43,796,4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624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50人,代表股份12,405,9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21%。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在股东会上做了述职报告。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56,077,9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3%;反对10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8%;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
其中,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表决情况为:同意12,284,4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67%;反对10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13%;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0%。
2、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56,074,2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9%;反对10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8%;弃权2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280,7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669%;反对10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05%;弃权2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6%。
3、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06,881,8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62%;反对122,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5%;弃权2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265,6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56%;反对122,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76%;弃权2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8%。
4、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56,061,6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9%;反对12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3%;弃权1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268,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53%;反对12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56%;弃权1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1%。
5、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56,077,1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8%;反对10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3%;弃权2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283,6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02%;反对10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49%;弃权2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49%。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55,919,7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90%;反对254,6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0%;弃权28,02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126,2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220%;反对254,6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22%;弃权28,02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58%。
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56,068,5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3%;反对11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1%;弃权2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275,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09%;反对11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82%;弃权2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8%。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55,912,4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44%;反对268,7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1%;弃权2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118,9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632%;反对268,7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59%;弃权2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8%。
9、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置对外投资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52,831,4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419%;反对3,350,0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47%;弃权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9,037,9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8345%;反对3,350,0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971%;弃权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4%。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对该议案子议案的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0.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52,478,9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163%;反对3,625,7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12%;弃权97,70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685,4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9938%;反对3,625,7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188%;弃权97,70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74%
10.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52,450,1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978%;反对3,629,1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34%;弃权123,10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656,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7617%;反对3,629,1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462%;弃权123,10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21%。
10.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52,474,1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132%;反对3,628,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27%;弃权100,20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680,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9551%;反对3,628,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374%;弃权100,20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75%。
10.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52,487,2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216%;反对3,616,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155%;弃权98,30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693,7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0607%;反对3,616,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471%;弃权98,30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22%。
10.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56,049,8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23%;反对12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5%;弃权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256,3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702%;反对12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88%;弃权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10%。
11、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06,863,5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90%;反对11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3%;弃权4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247,3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977%;反对11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71%;弃权4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52%。
1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56,044,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6%;反对10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9%;弃权52,42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250,5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233%;反对10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42%;弃权52,42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24%。
四、律师见证情况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万晓宇、夏家林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发表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