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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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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决议公告

2026-05-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6-043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为尊重中小股东,提高中小股东对公司股东会审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股东单独计票,中小股东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召开时间:2026年5月28日下午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黄河北路1291号)公司总部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陶一山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8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268,888,54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7634%,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61,173,4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2469%;

(2)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379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07,715,09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165%。

8、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共38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07,797,09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222%。

9、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60,236,6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823%;反对8,491,3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79%;弃权160,6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145,1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739%;反对8,491,3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771%;弃权160,6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50,964,5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340%;反对8,491,1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79%;弃权9,432,88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0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9,873,0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3725%;反对8,491,1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769%;弃权9,432,88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506%。

3、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60,325,6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154%;反对8,455,1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45%;弃权107,8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234,1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564%;反对8,455,1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35%;弃权107,8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0%。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4、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逐项表决)。

4.01董事:陶一山

总表决情况:同意98,866,2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7151%;反对8,734,4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026%;弃权196,4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8,866,2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7151%;反对8,734,4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026%;弃权196,4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2%。

关联股东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4.02董事:陶业

总表决情况:同意98,859,4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7088%;反对8,741,2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090%;弃权196,4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8,859,4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7088%;反对8,741,2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090%;弃权196,4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2%。

关联股东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4.03董事:孙双胜

总表决情况:同意98,972,7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139%;反对8,625,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020%;弃权198,4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8,972,7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139%;反对8,625,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020%;弃权198,4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41%。

关联股东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4.04董事:杨志

总表决情况:同意260,072,1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212%;反对8,616,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46%;弃权199,5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8,980,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213%;反对8,616,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936%;弃权199,5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1%。

4.05董事:于红清

总表决情况:同意98,980,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213%;反对8,618,0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947%;弃权198,4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8,980,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213%;反对8,618,0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947%;弃权198,4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41%。

关联股东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4.06董事:李娟

总表决情况:同意260,064,6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184%;反对8,627,5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86%;弃权196,4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8,973,1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143%;反对8,627,5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035%;弃权196,4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2%。

4.07董事:赵宪武

总表决情况:同意260,074,4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220%;反对8,617,5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49%;弃权196,5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4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8,983,0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235%;反对8,617,5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942%;弃权196,5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4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3%。

4.08 董事:张南宁

总表决情况:同意260,200,6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689%;反对8,488,4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69%;弃权199,5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109,1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405%;反对8,488,4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744%;弃权199,5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1%。

4.09 董事:陈小军

总表决情况:同意260,215,5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745%;反对8,474,6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17%;弃权198,4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124,0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543%;反对8,474,6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616%;弃权198,4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41%。

5、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关于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60,082,8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251%;反对8,551,8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804%;弃权253,9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8,991,3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312%;反对8,551,8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333%;弃权253,9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55%。

6、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60,156,9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527%;反对8,565,7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856%;弃权165,8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065,5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000%;反对8,565,7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61%;弃权165,8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8%。

7、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60,401,1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435%;反对8,270,7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759%;弃权216,7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309,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265%;反对8,270,7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725%;弃权216,7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1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60,202,5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697%;反对8,485,8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59%;弃权200,2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111,0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422%;反对8,485,8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720%;弃权200,2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7%。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9、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废除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逐项表决)。

9.01《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60,055,4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149%;反对8,674,5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61%;弃权158,6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8,963,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058%;反对8,674,5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471%;弃权158,6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1%。

9.0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53,341,2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179%;反对15,388,6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231%;弃权158,6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2,249,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5773%;反对15,388,6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756%;弃权158,6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1%。

9.03《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53,351,7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219%;反对15,340,2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051%;弃权196,5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2,260,3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5870%;反对15,340,2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307%;弃权196,5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3%。

9.04《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53,551,3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961%;反对15,180,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457%;弃权156,6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2,459,9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7722%;反对15,180,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825%;弃权156,6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3%。

9.05《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53,509,1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804%;反对15,180,0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455%;弃权199,3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2,417,7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7330%;反对15,180,0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821%;弃权199,3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49%。

9.0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53,522,6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854%;反对15,174,6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435%;弃权191,2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2,431,2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7456%;反对15,174,6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771%;弃权191,2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74%。

9.07《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53,615,7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200%;反对15,074,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062%;弃权198,2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2,524,3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319%;反对15,074,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842%;弃权198,2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9%。

9.08《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53,555,7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977%;反对15,178,7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450%;弃权154,0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2,464,3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7763%;反对15,178,7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809%;弃权154,0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9%。

9.09《关于修订<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53,548,5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950%;反对15,179,0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451%;弃权160,9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2,457,1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7696%;反对15,179,0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811%;弃权160,9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3%。

9.10《关于废除<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60,346,0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230%;反对8,375,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150%;弃权166,6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254,5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754%;反对8,375,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701%;弃权166,6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傅怡堃律师、刘子佳律师对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涉及增加临时提案事项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