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ST亚太 公告编号:2026-075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2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20日。
3、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68号广垦商务大厦2座12楼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陈志健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7人,代表股份139,083,2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682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48,969,5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98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4人,代表股份90,113,6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83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1人,代表股份11,021,4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2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1人,代表股份11,021,4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29%。
2、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现场或通讯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
3、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李宗峰、胡惠春二位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完成。
(二)议案的表决情况
议案1.00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6,268,3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761%;反对2,783,7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15%;弃权3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206,5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4597%;反对2,783,7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572%;弃权3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31%。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宗峰、胡惠春
3、结论性意见: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